湖政办发〔2018〕58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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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8〕58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

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湖州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改革创新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通过创新旅游产业、旅游企业、旅游服务、旅游管理和标准链条五大标准体系,全面贯彻国家、地方和旅游行业标准,健全旅游标准管理、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旅游标准化体系,使湖州真正成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为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提供试点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体系

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要求,制定《湖州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任务分解表》,全面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旅游行业标准。

(二)全面构建地方创新标准和标准管理体系

1.旅游产业标准体系。围绕做大做强乡村旅游和滨湖旅游两大引领产业,做深做优生态旅游、购物旅游、宗教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文化旅游、水上旅游、城市旅游、商务旅游十大重点产业,做精做特健康养生、温泉滑雪、演艺旅游、研学旅游、自驾房车、邮轮游艇、低空旅游、情感旅游、探索旅游、在线旅游十大新兴产业,建立“211”旅游产业标准体系和旅游产品标准体系。

2.旅游企业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旅游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围绕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商品、旅游客运、旅游电商、旅游购物、旅游娱乐等涉及“吃、住、行游、购、娱”要素的旅游企业,建立以100家百强企业为重点的旅游企业标准体系。

3.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湖州旅游公共服务(集散)中心、旅游推广与营销中心、职工疗休养运作与服务中心、天下湖品旅游商品研发与管理中心、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统计中心“六位一体”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以旅游公共服务(集散)中心建设和运营标准为重点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

4.旅游管理标准体系。加强对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系统管理,做好旅游标准的实施、评价和监管等工作,不断提高旅游标准化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建立以《湖州旅游标准化管理办法》为重点的旅游管理标准体系。

5.旅游标准链条体系。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以贯标、用标、创标、管标为重点的旅游标准化链条体系。

(三)全面构建旅游标准规划和实施保障体系

1.旅游标准化规划体系。制定《湖州旅游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2018-2020)》,并指导各县区(含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下同)和旅游企业制定相关建设规划,完善规划体系。

2.旅游标准化政策体系。出台《湖州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优先保障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经费,形成各部门合力做好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支持体系。

3.旅游标准化机构体系。进一步发挥湖州旅游标准化委员会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各县区要相应建立旅游标准化委员会机构。

4.旅游标准化人才体系。依托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湖州旅游标准化委员会和大专院校,加大对旅游标准化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旅游标准化知识培训,全面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标准意识,提高用标能力。

5.旅游标准化绩效体系。建立旅游标准化的经济、社会、品牌、综合四大绩效评价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3月-5月)

围绕试点要求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全市旅游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局部先行启动。

(二)动员发动阶段(2018年6月-8月)

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推进全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旅游标准化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试点氛围,引导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7月-11月)

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抓好旅游标准的贯标、用标、创标、管标工作;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创建工作,培育一批标准体系完善、制度规章健全、具有较强示范带动效应的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形成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结合湖州旅游发展实际,积极创新个性化标准。

(四)评比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2月)

根据《湖州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任务分解表》,先行自查自验,开展查漏补缺,制定迎检方案,接受最终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湖州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市级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创建工作,各县区要建立相应机构,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做好本辖区创建工作。

(二)整合资源,强化保障

出台《湖州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对旅游标准化项目在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围绕创建工作,积极整合资源,形成齐抓共创的良好局面。各级财政要按照创建工作目标,积极给予政策支持,优先安排财政资金,切实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各县区、市级相关单位和试点单位要积极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单位通过开设专栏等工作形式,广泛宣传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营造上下联动、社会互动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倒排时间,建立“旬督查、月通报、季考核”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把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和部门的年度考核。

附件:1.湖州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湖州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湖州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钱三雄

副组长:卢跃东

      项乐民

成  员:柳国强(市委、市农办)

    倪跃田(市政府、市生态文明办)

    陆利明(市政府)

吴  伟(市委宣传部)

    姚广民(市编委办)

    干永福(市旅发委)

    宋  波(市质量技监局)

    梅梓华(市发改委)

    丁芳芳(市经信委)

    沈火江(市民宗局)

    李泽福(市公安局)

    周建明(市财政局)

    王晓军(市国土资源局)

    李全明(市建设局)

    房石磊(市交通运输局)

    娄显杰(市农业局)

    黄文鑫(市林业局)

    褚连荣(市商务局)

    楼  婷(市文广新局)

    宋  捷(市体育局)

    施会龙(市卫生计生局)

    沈昕耀(市环保局)

    臧学萍(市统计局)

    张伟林(市安全监管局)

    闵山明(市综合执法局)

    许  宏(市市场监管局)

    沈振建(湖州日报集团)

    陈发瑶(湖州广电集团)

    李晓良(市旅游集团)

    陈  江(吴兴区政府)

    杨卫东(南浔区政府)

    王琴英(德清县政府)

    陈永华(安吉县政府)

    凌建荣(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徐建兵(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何志强(长兴县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干永福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湖州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职能部门落实创建有关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协调旅游、质量技监等部门开展旅游标准化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制订全市创建工作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营造创建氛围。

市农办:负责指导全市农家乐星级经营户(点)、特色点、集聚村等的创建工作。

市编委办:负责指导和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市生态文明办: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生态文明相关旅游标准的创建工作。

市旅发委:负责做好创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相关标准的学习宣传、培训推广和贯彻落实,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度假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旅游企业和单位的创建工作。

市质量技监局:负责协助创建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贯彻落实和地方标准立项发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创建中的有关政策落实和项目扶持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指导全市工业旅游标准的组织实施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市民宗局:负责指导全市民族宗教相关标准的实施推广,民族宗教系统内相关旅游企业单位的创建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全市娱乐场所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推广和制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创建工作奖励和扶持政策,落实创建资金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相关标准的创建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以及全市城市公共服务相关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全市出租车、旅游客运、水上旅游客运和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等旅游交通领域的创建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全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创建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全市林业旅游相关标准的创建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全市餐饮、住宿单位和购物网点相关标准的创建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指导全市文化领域相关标准的创建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指导全市体育娱乐休闲等领域相关标准的创建工作。

市卫生计划局:负责指导全市康养旅游相关标准的创建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全市旅游环保相关标准的创建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指导全市创建工作数据统计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全市旅游安全监管相关标准的创建工作。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贯彻和创建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在旅游市场推广实施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湖州日报集团:协助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推广工作。

湖州广电集团:协助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推广工作。

市旅游集团:负责做好全市旅游公共服务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

各县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成立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将实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内容列入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项落实,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

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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