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9〕2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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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9〕26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

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9年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2019年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40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18〕20号)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公开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为加快我市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所有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开通网上办理,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9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跑零次”可办理的比例达90%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完善“标准地+承诺制+一窗代办”运行机制,打好中介提速、代办制、区域评价、流程优化等改革组合拳,力争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备案到开工前平均用时最多60天。(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加快部门和地方办事系统对接和数据归集工作,构建一体联动、一网通办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

(二)深化简政放权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市司法局)继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事项承接工作,组织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四个一律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事项一律消取,有悖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规章制度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市司法局,各区县政府)积极创建“无证明城市”,确保全市基本清理并取消证明事项,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深化“证照联办制+承诺准营制+同步备案制”的涉企证照通办“湖州模式”及“证照分离”改革,减少涉企证照事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级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开展全市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准入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加快完善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长效体制机制,依法审慎把握涉及民营企业的执法、司法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级有关部门)推进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试点,打造全国法治化营商环境最优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强化企业海外法律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继续加大“网上办、掌上办、一证办、自助办”推进力度。(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办,市级有关部门)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提升教育、市政设施、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级有关部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落实党领导立法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科学编制并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制定《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单位)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征求和政协委员立法协商制度,健全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决定等制定程序,推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100%覆盖。(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完善书面审查建议处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三)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做好与机构改革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开展市级部门和县乡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计划,加强对评估结果的整改和运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二)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分歧较大的重大决策事项,实现风险评估100%覆盖。对涉及重大公共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加强公众参与的平台建设,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健全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民生决策事项论证咨询机制。(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在决策咨询论证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县政府)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履职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行政执法队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健全完善县乡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在乡镇(街道)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100%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三)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100%全覆盖。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结合“互联网+行政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地方金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加强P2P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和处置,完善民间借贷协同治理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局、市公安局,市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高效。(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健全并落实行政程序规定,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责任单位:市审计局)推进“互联网+政务咨询投诉举报”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大数据局)

(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精准扶贫脱贫、城中村改造、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深化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承诺履行情况主动报告、客观评价、社会监督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加大对政府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务办,市级有关部门)加快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期)建设,基本实现五类主体信息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强化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提高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率。(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组织实施调解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分层过滤解决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互通机制、重大行政争议共同协调化解机制等。(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力争本地区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10%,经行政复议后被诉至法院的案件败诉率低于6%。(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县政府)

(三)完善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机制。健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行政败诉案件分析研判、督促整改等机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调解。(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复议案件信访分流和调解工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完善仲裁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继续实施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不少于40课时。(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时完成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县政府)

(三)加强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善治村建设,深入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

    湖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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