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8〕47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进湖州银行改革发展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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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进湖州银行改革发展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8〕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推进湖州银行改革发展的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湖州市推进湖州银行改革发展的总体方案






湖州银行是由地方财政、相关企业和个人参股组建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自1998年成立以来,湖州银行在实现自身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为湖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在经济转型不断深化、资本约束日趋严格、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湖州银行所处的整体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正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和自身发展转型的双重挑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实现赶超发展、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湖州银行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湖州银行自身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战略投资者

1.工作目标: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快湖州银行在资本实力、公司治理、业务经营等方面的转型提升,助推湖州银行加快发展、稳健走出去和完善经营机制。

2.主要任务:在“四不变”(银行名称不变、注册地点不变、纳税属地不变、国有相对控股地位不变)和“双引”(引进资金、引进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对接央企、省属国资等有实力、有资源、有合作意向的战略投资者,以战略入股形式,通过注入资金、搞活机制、输送人才,提出战略目标,明确发展定位,壮大资本规模,优化治理结构,激活经营机制,开拓业务市场,助推湖州银行赶超发展、高质量发展。

3.时间要求:2018年6月底前,提交战略投资者意向名单及合作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战略投资入股。

4.牵头单位:湖州银行。

5.配合单位: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二、推进市场化改革

1.工作目标:深化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经营管理团队,全面提高湖州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湖州银行赶超发展、高质量发展。

2.主要任务:以激励争当银行家为核心,总行经营层领导岗位均列入市场化改革范围,按照先副行长岗位、再行长岗位的顺序分步实行,推出4个副行长岗位实行市场化选聘(其中:从湖州银行现有班子中选聘2名,从其他参加选聘的、符合监管任职要求的优秀专业人才中选聘2名)。实施市场化管理,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对市场化后副行长实行年薪制。在过渡时期内,妥善处理好原有领导班子干部退出经营层有关人事安排。

3.时间要求:2018年7月底前,完成总行经营层领导班子市场化改革方案、薪酬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完成经营层领导班子市场化选聘工作方案、不参与市场化选聘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安排方案。

4.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湖州银行。

5.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银监局、市金融办。

三、积极稳健“走出去”

1.工作目标:以有利于发展为原则,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同业合作等方式,积极稳健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打造“立足湖州、服务‘大湾区’”的区域性银行。

2.主要任务:精心筹备好杭州分行开业,确保稳步迈出“走出去”第一步。练好内功、积累经验,争取有计划、有步骤在浙江大湾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创新金融科技服务产品,加大同业协作,借助互联网平台和同业合作平台,加快推进业务向外拓展。

3.时间要求:2019年6月底前,完成杭州分行筹建;12月底前完成杭州分行开业。

4.牵头单位:湖州银行。

5.配合单位: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市人行。

四、加快推进上市步伐

1.工作目标:用好用足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红利和机遇,积极打造绿色银行和赤道银行,力争3年内实现A股或H股上市。

2.主要任务:加快战略投资者引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启动上市筹备工作,在专业机构的辅导下,对照上市标准和要求,全面梳理历史沿革、资产权属、股权确权等事项。深化绿色金融创新,打造具有鲜明特色、行业重要影响力的绿色银行。研究政策性资源配置、监管服务、政银合作等方面的扶持措施,支持湖州银行加快做大做强。

3.时间要求:2018年12月底前,中介机构进驻辅导,纳入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库。2019年6月底前,成为境内第3家赤道银行。2020年力争实现H股或   A+H股上市。

4.牵头单位:市金融办、湖州银行。

5.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银监局。   




附件:

1.湖州市推进湖州银行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湖州银行改革发展任务细化分工方案



 


湖州市推进湖州银行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项乐民

副组长:丁泉观(市政府)

邱见春(市委组织部)

成  员:马依群(市委政法委)

梅梓华(市发改委)

周建明(市财政局)

鲍  鸿(市国资委)

钱洪文(市金融办)

王  树(市人力社保局)

何  新(市中级法院)

郑锦国(市人行)

周明强(市银监局)

吴继平(湖州银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泉观兼任办公室主任,钱洪文、鲍鸿、吴继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湖州银行改革发展任务细化分工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湖州市推进湖州银行改革发展的总体方案》安排,为扎实推进湖州银行改革发展工作,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加快战略投资者引进

1.制定战略合作方案。加快与战略投资者接洽谈判,做好战略合作事前调查,会同战略投资者制定合作方案,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明确入股价格、持股占比、董事会席位等合作条件,明确“四个不变”承诺,明确战略投资者支持湖州银行加快发展的具体举措。

(责任单位: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局,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编制战略合作计划。会同战略投资者制定战略合作计划安排,梳理战略合作需履行的决策、审核、报批等程序,排出完成各项程序的责任人及时间表,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

(责任单位: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3.完成战略投资入股。根据程序完成战略投资者入股的各项审核报批工作,正式引进战略投资者。

(责任单位:市银监局、市国资委、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二、稳妥推进市场化改革

4.完善实施市场化改革方案。明确湖州银行领导班子市场化改革范围、领导班子干部管理权限、市场化选聘人员任免程序及要求,明确市场化改革过渡期干部管理和身份转换机制,组织实施市场化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国资委、市银监局、湖州银行,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5.制定市场化人员薪酬制度。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制定市场化选聘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人力社保局、湖州银行,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6.制定市场化选聘工作方案。建立市场化选聘公告、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工作程序和规则,明确参与市场化选聘条件及要求。制定不参与市场化选聘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安排方案。

(责任单位: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7.完成市场化选聘工作。根据市场化选聘方案,实施市场化选聘工作,确保选聘人员8月底到位正式投入实际工作。

(责任单位: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银监局、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办,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三、积极稳健“走出去”

8.杭州分行设立纳入省局规划。积极加强与省银监局的汇报和争取,确保在杭州设立分行纳入省银监局2019年规划。

(责任单位:市银监局,参与单位:湖州银行、市金融办,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9.制定杭州分行设立计划。根据2019年12月底前开业的时间要求,制定杭州分行筹建计划,细化筹建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梳理筹建工作需各方支持、协调的事项清单,确保顺利开业。

(责任单位: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10.启动杭州分行筹建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筹建计划,完成杭州分行人员的选聘、开业地点的选址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9年6月底前完成筹建。

(责任单位: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四、加快推进上市步伐

11.制定上市推进方案。抓紧启动上市准备工作程序,聘请适合的中介机构进驻辅导,全面梳理历史沿革、资产权属、职工股权等事项,制定上市推进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及时间表。

(责任单位: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银监局,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12.建立上市协调机制。将湖州银行纳入全市拟上市名单,实施重点培育和跟踪服务,定期梳理湖州银行在上市过程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清单,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湖州银行,完成时限:根据工作需要)

五、持续推进做大做强

13.加大政府性资源配置力度。围绕助推湖州银行壮大实力,建立“一事一报”制度,市政府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政府性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倾斜、智慧城市建设、绿色金融试点、政银合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参与单位:湖州银行,完成时限:根据工作需要)

14.加大金融资源支持。各金融监管部门在MPA考核、资金投放、监管服务、绿色金融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监局,参与单位:市金融办、湖州银行,完成时限:根据工作需要)

    15.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加大对湖州银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的支持力度,在恶意逃废债处置、不良贷款化解等方面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银监局、湖州银行,完成时限:根据工作需要)

16.推进各项业务发展。加快湖州银行小微企业扶持、市民银行建设、乡村振兴支持、金融科技提升等重大业务战略落地实施,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打造特色化业务体系,倾斜资源和政策,推进湖州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完成时限:根据工作需要)

六、全面深化绿色金融创新

17.加快打造赤道银行。充分用好用足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红利,全面深化绿色金融创新,加快打造绿色银行,力争2019年6月底前公布成为境内第三家赤道银行。

(责任单位: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8.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积极参与联合国环境署可持续发展银行网络和中国人民银行绿色信贷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环境信息披露、环境风险计量、绿色信贷绩效评估等创新试点,加快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创新,打造绿色金融标杆银行。

(责任单位: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完成时限:根据工作需要)



附件:湖州银行改革发展任务分解表

序号 改革事项 重点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参与单位
1 加快战略投资者引进 制定战略合作方案 加快与战略投资者接洽谈判,做好战略合作事前调查,会同战略投资者制定合作方案,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明确入股价格、持股占比、董事会席位等合作条件,明确“四个不变”承诺,明确战略投资者支持湖州银行加快发展的具体举措。 湖州银行 2018年6月底前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局
2 编制战略合作计划 会同战略投资者制定战略合作计划安排,梳理战略合作需履行的决策、审核、报批等程序,排出完成各项程序的责任人及时间表,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 湖州银行 2018年7月底前 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3 完成战略投资入股 根据程序完成战略投资者入股的各项审核报批工作,正式引进战略投资者。 市银监局

市国资委

湖州银行
2018年12月底前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4 稳妥推进市场化改革 完善实施市场化改革方案 明确湖州银行领导班子市场化改革范围、领导班子干部管理权限、市场化选聘人员任免程序及要求,明确市场化改革过渡期干部管理和身份转换机制,组织实施市场化改革工作。 市委组织部 2018年6月底前 市国资委、市银监局、湖州银行
5 制定市场化人员薪酬制度 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制定市场化选聘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 市国资委 2018年7月底前 市人力社保局、湖州银行
6 制定市场化选聘工作方案 建立市场化选聘公告、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工作程序和规则,明确参与市场化选聘条件及要求。制定不参与市场化原领导班子成员安排方案。 湖州银行 2018年6月底前 市委组织部、市银监局、市金融办
7 完成市场化选聘工作 根据市场化选聘方案,实施市场化选聘工作,确保选聘人员8月底到位正式投入工作。 湖州银行 2018年8月底前 市银监局、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办
8 积极稳健“走出去” 杭州分行设立纳入省局规划 积极加强与省银监局的汇报和争取,确保在杭州设立分行纳入省银监局2019年规划。 市银监局 2019年3月底前 湖州银行、市金融办
9 制定杭州分行设立计划 根据2019年12月底前开业的时间要求,制定杭州分行筹建计划,细化筹建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梳理筹建工作需各方支持、协调的事项清单,确保顺利开业。 湖州银行 2018年7月底前 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市人行
10 启动杭州分行筹建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筹建计划,完成杭州分行人员的选聘、开业地点的选址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9年6月底前完成筹建。 湖州银行 2018年12月底前 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财政局


11
加快推进上市步伐 制定上市推进方案 抓紧启动上市准备工作程序,聘请适合的中介机构进驻辅导,全面梳理历史沿革、资产权属、职工股权等事项,制定上市推进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及时间表。 湖州银行 2018年9月底前 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银监局
12 建立上市协调机制 将湖州银行纳入全市拟上市名单,实施重点培育和跟踪服务,定期梳理湖州银行在上市过程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清单,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市金融办 根据工作需要 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湖州银行
13 持续推进做大做强 加大政府性资源配置力度 围绕助推湖州银行壮大实力,建立“一事一报”制度,市政府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政府性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倾斜、智慧城市建设、绿色金融试点、政银合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金融办
根据工作需要 湖州银行
14 加大金融资源支持 各金融监管部门在MPA考核、资金投放、监管服务、绿色金融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 市人行

市银监局
根据工作需要 市金融办、湖州银行
15 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加大对湖州银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的支持力度,在恶意逃废债处置、不良贷款化解等方面给予支持。 市金融办 根据工作需要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银监局、湖州银行
16 推进各项业务发展 加快湖州银行小微企业扶持、市民银行建设、乡村振兴支持、金融科技提升等重大业务战略落地实施,加大业务产品创新力度,打造特色化业务体系,倾斜资源和政策,推进湖州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 湖州银行 根据工作需要 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
17 全面深化绿色金融创新 加快打造赤道银行 充分用好用足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红利,全面深化绿色金融创新,打造绿色银行,力争2019年6月底前公布成为境内第三家赤道银行。 湖州银行 2019年6月底前 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
18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积极参与联合国环境署可持续发展银行网络和中国人民银行绿色信贷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环境信息披露、环境风险计量、绿色信贷绩效评估等创新试点,加快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创新,打造绿色金融标杆银行。 湖州银行 根据工作需要 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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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湖政办发, 湖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