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7〕103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7〕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5日
湖州市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动公共数据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需求为导向,加快构建全市统一、多级互联、高效便捷的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在遵循全省“1253”体系基础上,建设我市“1+2+N+3”体系:“1”即依托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建立具有多样化数据存储、处理、分析、服务能力的市大数据中心;“2”即建立完善市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和共享平台;“N”即在全省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可信电子证照库、办事材料共享库、信用信息库五个大库基础上,根据业务实际建设N个主题数据库;“3”即保障运行的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和运维体系等三大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公共数据大平台
1.建立市大数据中心。依托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建立具有多样化数据存储、处理、分析、服务能力的市大数据中心,为全市公共数据共享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原则上县区不单独建设物理的数据中心。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并试运行。(市政府办、市信息中心牵头,市编委办等有关单位负责)
2.建立完善公共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对应省公共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我市已建的数据交换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数据交换能力,加快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数据共享平台。2018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共享平台建设,并通过注册接口方式逐步提供数据服务能力。(市政府办、市信息中心牵头,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
3.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在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普查,掌握市、县区政务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经费来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参照《浙江省省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7版)》,梳理市、县区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于2017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湖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7版)》,形成符合省级标准、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市政府办、市政务办、市信息中心牵头,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加快形成政务信息大数据
1.开展全市公共数据归集工作。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市级部门、各县区于2018年5月底前,依照《湖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7版)》,通过数据仓方式完成向市数据中心历史数据的归集和增量更新数据的实时推送。对于因条件限制,未能完成数据仓建设的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将公共数据整理成电子表格,并确保数据的及时、有效、完整,通过市数据采集平台完成归集。(市政府办、市政务办、市信息中心牵头,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
2.推进基础信息互认共享。按照全省统一的规范标准,加快建设可信电子证照库、办事材料共享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信用信息库5个共享数据大库,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其他主题数据库,于2018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支撑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信息互认共享、办事材料复用。(市政府办、市信息中心牵头,市级各有关单位负责)
3.推动公共数据开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数据开放”模块,建立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提升开放数据检索、下载、可视化等服务功能,推动政府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可机器读取的真实、及时、完整的数据集。2018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区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做好市、县区公共数据的监管、维护和开放工作。(市政府办、市信息中心牵头,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加快构建协同运维大格局
1.加大政府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力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要求,县区和市级部门原则上保留一个网站,乡镇和县区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开设网站,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网站清理工作。县区和市级单位要加快推进本地区本系统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2017年12月底前整合到位,2018年3月底前将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市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市政府办、市信息中心牵头,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
2.完善全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体系。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建立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和电子印章应用支撑体系。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全面推行网上联合办理。推广运用全省一体化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在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办理。拓展统一网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推进与市级公共数据平台和部门垂直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业务协调。(市政府办、市政务办牵头,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
3.健全公共数据安全规范管理机制。对应省公共数据管理标准体系,加快建设公共数据目录体系、采集汇聚、清洗整合、共享交换、运维管理和各主题数据资源库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公共数据管理规范化建设。围绕基础设施安全、网络通信安全、信息系统安全、身份认证管理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健全公共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于2018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安全审计服务能力和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建立涵盖组织模式、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技术支撑、运维标准、应急管理等内容的运维管理体系,于2018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市政府办、市信息中心牵头,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抓好工作推进和落实。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为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把项目立项。各级各部门开展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时,应当同步规划有关公共数据的归集、整合,并按照规定编入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各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处室)应加强电子政务项目初审,初审意见作为审批立项、财政批复预算的条件。
(三)落实各项保障。加强经费保障,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各项要求,加强工作保障。审计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的审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到位。
(四)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常态化评价机制,纳入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考核内容,每年对县区和市级单位提供、使用共享数据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
附件:
1.湖州市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小组
2.湖州市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清单
3.湖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数据共享工作2017年底前推进计划
湖州市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小组
组长:忻忠华(市政府)
副组长:
顾云飞(市政府办)
顾蔼慈(市编委办)
庞娟英(市政务办)
马红斌(市信息中心)
成员:
章振麒(市政府办)
郑国忠(市政府办)
范学良(市编委办)
潘 磊(市政务办)
黄兴义(市信息中心)
熊 华(市综治办)
高 辉(市台办)
顾仁娟(市档案局)
李立荣(市发改委)
沈良彪(市经信委)
马浙军(市教育局)
朱 慧(市科技局)
姬诚诚(市民宗局)
蒋 雄(市公安局)
莫建新(市民政局)
邹 荣(市司法局)
唐兆琦(市财政局)
马运成(市人力社保局)
高启明(市国土资源局)
陈萌芽(市建设局)
周 瑾(市规划局)
王 浩(市交通运输局)
胡孙文(市水利局)
王贵才(市农业局)
宋 琦(市林业局)
钱 杰(市商务局)
沈建新(市文广新局)
何礼华(市体育局)
杨旭成(市卫生计生局)
韦云波(市环保局)
蒋晓霞(市外侨办)
许 泳(市旅委)
陈 耘(市安全监管局)
褚利兵(市综合执法局)
华 巍(市市场监管局)
戴惠英(市质量技监局)
马 永(市人防办)
张峡涛(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嵇丽辉(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汪炜红(市金融办)
王 澜(市公积金中心)
藕继和(市贸促会)
潘培员(市气象局)
贾 莹(市国家税务局)
雷 唤(湖州检验检疫局)
沈中辉(湖州海关)
费惠玉(市人行)
魏 星(市烟草专卖局)
苏继英(市统计局)
湖州市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清单
湖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数据共享工作2017年底前推进计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工作安排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时间节点 | 备注 |
1 | “一窗受理”平台推进工作 | 根据第一批对接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完成自建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系统对接工作。 | 市信息中心 市政务办 |
市人力社保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 | 2017年11月底前 | |
2 | 由市信息中心与市政务办制定推进计划,各部门安排相关人员现场办公,开展自建系统摸底,沟通对接方式等摸底工作。 | 市信息中心 市政务办 |
县区跑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 2017年11月8日—13日 | ||
3 | 督促市级实现事项清单中涉及的自建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的系统对接工作。 | 市信息中心 市政务办 |
县区跑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 2017年12月22日前 | ||
4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工作 | 督促德清县作为省试点地区完成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全省率先实现“四个百分百”。 | 市政务办 | 县区跑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 2017年11月10日前 | |
5 | 督促市、县区相关部门按要求对自建系统进行改造,完成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 | 市政务办 | 县区跑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 2017年12月8日前 |
6 | 电子档案推进工作 | 完成“一窗受理”平台中事项电子档案的归档并和市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系统对接。 | 市政务办 市档案局 市信息中心 市编委办 |
县区跑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 2017年12月22日前 | |
7 | 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电子档案的归档并和市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系统的对接。 | 市政务办 市档案局 市信息中心 |
县区跑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 2017年12月22日前 | ||
8 | 部门数据共享推进工作 | 督促县区、部门在完成政务办事事项对比规范的基础上,推进部门数据项、数据串、数据仓的摸底工作,加强县区、部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数据需求归集,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应用。 | 市政府办 市信息中心 |
县区跑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 2017年12月22日前 |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