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7〕93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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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7〕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根据该要求,我市对相关领域公开事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明确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和责任单位,形成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见附件)。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目录明确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自觉地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公开效果。

(一)列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要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要求,切实做好公开工作。对尚未做好公开准备的事项,要抓紧研究提出公开方案,明确公开时间表;已做好公开准备的事项,要纳入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于2017年11月底前公开。已经公开的,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属于本领域、本行业的公开事项,但由下属部门或其他部门和单位承担的,责任单位负责牵头制定具体公开措施,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检查和督查,确保公开工作的落实。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负责推进。

(三)暂未列入重点领域的其他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重点领域责任部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机制,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发布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向社会提供“一站式”信息公开服务。

附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

 一、行政审批领域

1.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增加、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信息

2.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包括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3.行政审批过程信息

4.行政审批结果信息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财政领域

1.本级财政预算

2.本级财政决算

3.部门预算

4.部门决算

5.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6.本级政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7.财政审计信息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级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性住房领域

1.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

2.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

3.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实施情况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一)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热点问题以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

2.食品行政审批信息

3.食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

4.食品案件处罚信息

5.食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二)药品安全

6.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以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

7.药品行政审批信息

8.药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

9.药品案件处罚信息

10.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

11.公众关注药品问题的治理整顿信息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五、环保领域

1.空气质量信息,包括空气质量状况日报、PM2.5监测数据

2.水质环境信息,包括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

3.建设项目环评受理信息

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

5.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

6.排污单位污染治理效果信息

7.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8.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

9.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0.总量减排核查结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六、安全生产领域

1.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

2.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信息

3.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

4.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级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七、价格和收费领域

1.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

2.政府定价目录

3.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4.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

5.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办情况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八、征地拆迁领域

1.征地批复文件

2.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信息

3.征地批准后的征地公告(集体土地)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体土地)

5.拟征收房屋范围公告

6.征收房屋调查结果

7.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公告

8.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9.房屋征收公告

10.房屋征收工作流程

11.房屋征收补偿情况

1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

13.房屋征收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情况

1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九、学校(幼儿园)信息

(一)基本信息

1.单位全称、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监督电话、门户网站网址、上级主管部门、办学性质、学校领导班子、内部机构设置、学校概况、交通情况

2.学校章程、现行各项规章制度

3.学校发展规划、计划

4.行政事业性收费(含代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名称、计费单位、标准、依据、批准机关、监督机关、监督电话等

5.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应急预案(公共突发类、火灾类、卫生防疫类、自然灾害类、日常管理类)

6.家长委员会(各项制度、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7.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入学服务指南

8.各年级、各班课程表

9.考试时间、试场规则(考生守则)、违纪处分条例等

10.开学、放假等学期工作安排

11.毕业升学服务指南、升学相关规定

12.学校日常工作中面向社会发布的其他信息

(二)办事服务信息

13.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咨询申诉渠道,招生报名、录取程序和结果

14.转入转出学校、休学、复学的申请条件、流程、申请表格

15.学生评优奖励的项目、条件、标准、工作流程、结果,学生资助项目、条件、标准、工作流程

16.学生违法违纪的处理程序、权利救济渠道

17.学生体检、卫生保健的项目、健康体质标准等

18.学生请假的规定、程序等

19.各类查询(考试成绩、招生结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十、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类型、地址、联系方式、单位资质、主管部门、业务范围、特色医疗设备介绍、监督举报渠道、综合概况、交通情况等

(二)业务服务信息

2.医院科室介绍

3.医院专家信息

4.专家出诊信息

5.诊室位置

6.门诊就医指南

7.住院办理指南

8.常见检查治疗项目

9.卫生监督消费警示

10.卫生监督健康指南

11.湖州市企业卫生信誉度信息

12.卫生行政许可信息

13.卫生监督企业诚信信息

14.卫生抽检公告

15.预防接种服务信息

16.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服务指南

17.健康体检服务指南

18.疾病控制信息

19.湖州市中心血站献血地点公告

20.湖州市中心血站采血服务流程

21.湖州市无偿献血者血费报销相关政策

22.湖州市中心血站收费价格公示

23.湖州市急救中心服务指南

24.急救教育基地信息

25.急救常识

26.卫生人才招聘信息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红十字会,各县区政府)

十一、科研机构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综合介绍等

2.招聘信息

(二)业务服务信息

3.研究方向

4.创新成果

5.科研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二、文化机构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综合介绍、交通情况等

2.招聘信息

(二)服务指南

3.湖州文物保护单位

4.图书馆服务指南

5.博物馆服务指南

6.文化馆服务指南

7.大剧院服务指南

8.文化站服务指南

(三)文化活动信息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

十三、市属国有企业

1.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3.企业改革重组结果

4.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

5.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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