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7〕91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构建“生态+电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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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构建“生态+电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7〕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构建“生态+电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湖州市构建“生态+电力”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能源资源配置,积极构建“生态+电力”、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和电能对化石能源的深度替代,加快推进能源转型,提升我市能源服务能力和水平,助推生态文明继续走在前列,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抓住新一轮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技术变革的重要机遇,以发展绿色电能、支撑能源转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优化社会用能方式、促进经济绿色发展、倡导公众绿色生活为根本导向,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速构建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生态+电力”,加速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湖州成为践行“两山”理念的样板地、模范生,奋力率先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绿色导向

践行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新理念,建立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大力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提升电力在终端能源利用中的比重,有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生态绿色发展

贯彻“构建浙江能源互联网、服务‘两美浙江’建设”要求,进一步做好电网发展与投资规划,加快重点、创新示范项目建设,构建具有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特征的智能电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清洁、高效、稳定的电力。

(三)扩大生态绿色影响

广泛开展绿色生态细胞建设,进一步加强新能源管理,增强适应社会需求的电网发展能力,力争在电力服务创新、电能替代、新能源管控等领域,构建新平台、产生新模式、形成新成果,提升在能源领域的影响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不低于33%,全市新能源人均装机不低于600瓦;“生态+电力”基本建成,全社会能源利用进一步提质增效,电力发展的生态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生态+电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更加凸显;建设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打造生态电力文明建设示范带,建成湖州生态电力示范体验展厅,打响一批“生态+电力”品牌,初步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生态电力文明。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绿色电力设施建设

1.深挖绿色电能替代潜力。加快推进全国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湖州模式”智能岸电为内河添“绿”,“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湖州内河航区港口岸电全覆盖,开启以电代油绿色航运新模式。全面推进居民电采暖和“气改电”两项推广工作,重点打造安吉竹制品电能替代和居民光伏、德清民宿电采暖、长兴新能源小镇等具有区域特色的电能替代示范带,以点带面深入推进电能替代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安全、高效、智能化电能替代领域。(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湖州电力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旅委、市商务局)

2.加强综合环境绿色整治。积极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线杆融景、变台为景”为目标,优化电力线路布局和规范装置标准,美化台区环境,确保完成41个小城镇的线杆集中整治,推动传统小城镇变身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城镇。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与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打造一批“美丽乡村”配电网示范区,实现农村配电网与“美丽乡村”品牌协调发展。(责任单位:湖州电力局、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委、市环保局)

3.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为契机,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导向,构建“生态+电力”绿色产业技术体系。积极拓展电能替代的新技术和新领域,以绿色电能作为智造用能,助推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落地实施。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研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及储能、电动汽车、智能岸电等关键技术,在绿色岸电建设与运营管理、屋顶光伏发电、电锅炉等电能替代产品和运营模式以及新能源集中管控平台等方面开展绿色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以节能、绿色、环保、科技为主题,建设集电力科学和新能源知识普及、“互联网+智能电网”展示和电能替代、电动汽车、智能家居新技术等功能于一体的湖州生态电力示范展厅,打造“生态+电力”体验基地,倡导科学用能、节约用能,引导能源消费方式转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湖州电力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

(二)规范推进绿色能源发展

1.保障绿色能源项目并网。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绿色能源项目接电业务流程,缩短业扩时限。加强电网配套保障工作,促进项目快速接入电网。发布《湖州市“十三五”太阳能发展规划》,加强对“百万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规范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十万户家庭屋顶光伏计划,制定《湖州市家庭屋顶光伏接网技术规范》,并上升为屋顶光伏接网技术市级地方标准,助力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湖州电力局、市规划局、市质量技监局)

2.加强绿色能源调度管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构建绿色环保的现代新能源体系。通过建立信息采集、规范技术原则、实施技术创新,提高绿色新能源调度信息覆盖率,逐步建立新能源集中管控平台,最终实现新能源“可视、可监、可管”。加强新能源发电调度的规范化管理,实施新能源规划、运行和服务的标准化流程。通过管理工作评价、管理体系验收、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新能源管理的体系化建设,推动各项管理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和长效运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湖州电力局、市科技局)

3.构建绿色能源统一监控平台。强化绿色新能源动态监控,开展分布式光伏分布状况、运行状态以及相关大数据分析,为决策和政策落地提供有效数据支撑。在电网规划、运行检修、风险管控、电源消纳、能源调度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提前研判,提出有效应对措施,为相关专业提供技术支撑。研发基于故障诊断技术的分布式能源综合管理平台,搭建“大数据互联网+新能源”统一监控系统,推进光伏等绿色新能源行业有序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湖州电力局、市科技局)

(三)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1.助推交通绿色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公共交通装备绿色化,推广电动旅游船和新能源旅游汽车。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网,修订《湖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建设项目开工,完善湖州境内高速公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实现高速充电网络“东西贯通”,保障和促进湖州市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好市本级及三县城区充电桩“新国标”技术改造升级工作,积极推广“e充电”手机APP等互联网平台,提升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加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行维护,组建湖州电动汽车监控中心,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确保充电设备稳定运行,保障市民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湖州电力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旅委、市环保局)

2.推进生产清洁用能。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完善工业电价差别化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水泥、纺织、火电、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加大节能力度。把能源“双控”工作作为有力抓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以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契机,充分发挥绿色产业基金保障作用,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扩大生产领域的电能利用,推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整治淘汰,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切实提高资源要素产出效率,降低污染排放,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良性循环、相互促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湖州电力局、市环保局)

3.鼓励社会绿色消费。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保基本、促节约;加快形成能更好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运用价格杠杆提高全社会节约意识。推行节能型消费,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强政府办公场所、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推动全社会节能。鼓励公众绿色产品消费,大力推广节能家电灯具,鼓励公众选购绿色节能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湖州电力局、市环保局)

(四)保障绿色电能安全输送

1.确保“太湖廊道”安全。加强特高压“太湖廊道”运维保障工作,确保通道内线路向华东地区稳定输送清洁电力能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立特高压“太湖廊道”内电力设施保护的联合执法模式,及时查处侵占、破坏电力设施等行为;做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的拆除和清理。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报送,强化“太湖廊道”内工程建设、违章建房、施工作业等隐患整改,确保电网安全。营造“太湖廊道”安全环境,充分运用媒体以及互联网、短信平台等媒介,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提升沿线群众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保障特高压“太湖廊道”安全,确保实现“电从远方来,来的是清洁电”目标。(责任单位:湖州电力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经信委)

2.优化绿色电网布局。结合绿色发展趋势,构建科学合理的电网布局体系。根据电网规划调整情况,对已发布的电力设施布局规划进行核对分析,对湖州市域220千伏及以上电力设施布局规划进行滚动修编。进一步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均等化发展,优化配电网网架结构,完善配电网规划建设方案,编制16个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类专项配电网规划,确保电网与当地环境和谐匹配、绿色发展。为园区企业提供用电规划、报装、节能等全方位服务,创新“互联网+供电服务”,推广电子服务渠道,推出“流程简化、功能简洁、操作简单”的服务产品。(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经信委、湖州电力局、市建设局)

3.加强配套工程建设。及时、高效完成绿色能源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安吉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送出工程等8个项目前期工作,协同加强变电站站址和线路廊道保护,为绿色能源顺利送出提供坚强保障。强化电网建设的政策保障,将电网建设工作列入县区年度工作考核,统筹协调群众正当权益和电网公共利益,规范开展土地补偿、政策处理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提前摸排绿色能源配套工程建设难点,确保无障碍建设。强化绿色建设意识,贯彻绿色施工理念,降低建设过程中对生态、水土等环境的影响。加快商合杭高铁和泗安至杭州铁路电气化改造4个电力牵引站外部供电工程,旧馆、南浔等2个输变电工程,湖州北部220千伏电网补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工。(责任单位:湖州电力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电力”构建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措施分解,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地实施。

(二)加强项目建设

市级有关部门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融入“生态+电力”建设格局,创新方法,积极实践,突出日常管理,强化机制建设,按照年度计划和节点目标,定期对各项目进度进行跟踪、评价、通报,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推进“生态+电力”有效落地。

(三)注重典型示范

要主动适应当前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总结成效,深化发展认识,在理念、措施、模式上形成一批“生态+电力”项目成果,强化优势项目先进示范效应,为湖州实施能源转型、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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