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7〕3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各分区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5 21:39:22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各分区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








湖政办发〔201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6年,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各分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平台、项目、产业、创新等工作重点,积极做好体制机制创新、重大项目引进、平台拓展提升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函〔2015〕6号)规定,经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综合考评,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度假区分区

二、良好单位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南浔分区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吴兴分区

各分区要围绕全市“四新”主题实践要求,深入开展“四个年”活动,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产业培育,狠抓平台建设,聚力项目招引,严格产业准入,切实提高产业集聚程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市实现赶超发展,高质量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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