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7〕33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湖州市政府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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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湖州市政府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7〕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动“四新”主题实践,按照赶超发展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市政府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度湖州市政府重点工作清单》进行了深化细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单中明确的责任单位为相关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其他各有关单位要全力予以协助配合。

二、各县区政府及市府各部门要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7年度重点工作清单,进一步拉高标杆、自我加压,以更高的标准落实好清单中的各项任务。各县区政府和市府各部门重点工作清单请于4月3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三、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请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17年6月30日和12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清单落实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等)报市政府督查室。每项工作自查材料字数原则上控制在500字以内。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2017年度湖州市政府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工作举措 进度安排
1 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力争8%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力争7.5%以上;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7%,力争财政总收入达到4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力争12%以上。全市增幅确保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县区增幅原则上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全年
2 持续全面深化改革。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确保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年内实现所有投资项目网上审批、核准、备案,确保全市“零上门”事项覆盖率达到40%以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清单制度。 1.分批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面推行“一口清”明白办、“一窗式”综合办、“一张网”在线办等十大便民服务新举措。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委办
6月底前公布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9月底前对“最多跑一次”事项管理、流程管理、服务管理、受理场所管理和监督评价管理等标准体系进行完善。12月底前全面开展放权事项“回头看”。
2.扩大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范围。加快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智慧化建设。全面推广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6月底前扩大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范围。9月底前加快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智慧化建设,推动更多事项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12月底前确保全市“零上门”事项覆盖率达到40%以上。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
6月底前将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相关内容加载至政务服务网“双随机、一公开”模块,并在前台公开运行。9月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市县两级全覆盖,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
4.明确综合执法职责边界,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向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延伸,开展综合执法事项划转。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综合执法局
6月底前县区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向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延伸。9月底前推进基层中队用房规范化建设。12月底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评估。
5.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清单制度,强化督查考核,加强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4月底前完成市级部门和各县区重点工作清单。7月底前完成半年度督查。12月底前开展年度督查考核。

3
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 加快落后产能淘汰。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科学调控。创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新增社会融资规模800亿元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出台实施新一轮政策措施,新惠及企业降本减负50亿元。 1.开展“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制订实施专项行动方案,加大督查力度。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6月底前累计整治和淘汰600家以上的“低小散”企业(作坊),9月底前累计整治和淘汰800家以上,12月底前累计整治和淘汰1000家以上。
2.出台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努力稳定销量、稳定房价、稳定地价、稳定投资、稳定供应量。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好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举办湖州市房交会。9月底前密切关注市场变化,适时修订调控政策。
3.创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深入开展行长走访活动,加强银行机构与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行动,确保不良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
6月底前出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年度行动计划,召开银行机构与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会,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推进会,组织银行机构开展分类帮扶活动。9月底前召开全市绿色金融改革推进会。12月底前新增社会融资规模800亿元以上。
4.加大新一轮降本减负政策宣传解读、督查考核。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6月底前实施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政策,召开减负工作专题会议,将减负纳入市对县区考核内容。9月底前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4 继续全面深入打好组合拳。完成“三改”900万平方米、拆违600万平方米,完成全部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治理改造,完成12个乡镇、21个小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新创建30个市级美丽乡村。确保县控以上水质断面Ⅲ类以上水质占比稳定在95%以上,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体,确保不反弹;围绕PM2.5浓度持续下降,治理能力、空气优良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等“一降三提”的目标,以PM2.5和臭氧污染治理为重点,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市区PM2.5浓度控制在每立方47微克以内,空气优良率达66%以上,确保涉气投诉明显减少,群众反映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有效解决。确保浙商回归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启动建设湖州科技城,制订出台支持大学生在湖州创业政策措施,新增大学生创业1000人。 1.深入开展“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县区创建,加快推进城乡危旧房屋治理改造。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6月底前累计完成“三改”600万平方米、拆违400万平方米;完成2个基本无违建县创建;完成全部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任务;完成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任务的20%。9月底前提前完成“三改”和拆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任务的50%。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任务和全部D级危房、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治理改造。
2.按照“8+X”路径和载体,全面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编制整治规划方案,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6月底前在完成环境卫生和“道乱占”“车乱开”两个“百日攻坚行动”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9月底前基本完成5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12月底前完成12个乡镇、21个小集镇环境综合整治。
3.进一步深化市校合作,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再创建一批市级美丽乡村和省级精品特色村,新创建30个市级美丽乡村,完成所有村庄规划修编和中心村村庄设计。

责任单位:市农办
6月底,市级美丽乡村创建进度达到35%以上。9月底,市级美丽乡村创建进度达到75%以上。12月,市级美丽乡村进度完成100%。
4 继续全面深入打好组合拳。完成“三改”900万平方米、拆违600万平方米,完成全部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治理改造,完成12个乡镇、21个小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新创建30个市级美丽乡村。确保县控以上水质断面Ⅲ类以上水质占比稳定在95%以上,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体,确保不反弹;围绕PM2.5浓度持续下降,治理能力、空气优良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等“一降三提”的目标,以PM2.5和臭氧污染治理为重点,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市区PM2.5浓度控制在每立方47微克以内,空气优良率达66%以上,确保涉气投诉明显减少,群众反映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有效解决。确保浙商回归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启动建设湖州科技城,制订出台支持大学生在湖州创业政策措施,新增大学生创业1000人。 4.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抓好河长制扩面提质,加大河湖清淤力度,推进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治水办
6月底前累计完成河湖清淤400万方以及110公里的河道综合整治任务。9月底前出台基层河长履职考核办法。累计完成河湖清淤700万方以及180公里的河道综合整治任务。12月底前开展河长制工作落实及河长履职考核,组织“十佳河长”评选活动。
5.以PM2.5和臭氧污染治理为重点,深化“气、烟、尘”等重点领域整治,继续开展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集中治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城乡烟尘综合整治等五大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治气联席办
6月底前完成浙能长兴电厂1号机组清洁化改造任务,30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热电、水泥、平板玻璃和工业锅炉烟气清洁化改造和提标改造全面启动。9月底前累计完成80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2月底前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全面完成170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9家热电企业、10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清洁化改造和提标改造。
6.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平台、重点产业、重大政策、重点要素“六重”工作。每季度召开重大项目开竣工活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月底前组织二季度重点建设、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9月底前举办多场浙商回归专题活动,参加第四届世界浙商大会。12月底前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技术改造、生态环保投资均增长15%以上。
7.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启动建设湖州科技城,制订出台支持大学生在湖州创业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力社保局
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好支持大学生在湖创业政策措施,新增大学生创业400人;举办湖州市第八届政产学研合作大会暨第二届军民融合促进大会,发布实施《湖州科技城发展规划》。9月底前编制完成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新增大学生创业800人。12月底前力争全年新认定市级众创空间5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72家以上。
5 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绿色制造、智能制造,争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继续保持领先。 1.积极争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修订完善“十三五”工业强市建设政策。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6月底前出台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年度推进计划。9月底前制订完成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三年行动方案。12月底前完成“十三五”期间工业强市建设政策修订。
5 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绿色制造、智能制造,争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继续保持领先。 2.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双百计划”,加快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建设,着力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月底前力争“双百计划”完成投资100亿元。9月底前力争“双百计划”累计完成投资150亿元。12月底前力争累计完成投资2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
3.统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新增4.69万亩粮食功能区,确保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推进省级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创建,力争3个农业产业集聚区、4个特色农业强镇列入省级创建。积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力争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6月底前新建成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9月底前基本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项目建设。12月底前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完成2017年度“一区一镇”创建申报。
6 深化“谋大招强”,加快项目推进。力争新引进符合“大好高”认定标准的重大产业项目150个以上,其中制造业项目80个。确保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稳定在70%左右。 1.围绕“4+3+N”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引进 “大好高”项目。全年新引进“大好高”项目150个以上,开工项目131个,竣工项目104个,完成投资额366亿元。

责任单位:市“大好高”项目引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月底前新引进“大好高”项目80个,开工项目66个,完成投资额183亿元,外资项目各项指标完成年度目标50%以上。9月底前新引进“大好高”项目119个,开工项目99个,竣工项目50个,完成投资额275亿元,外资项目各项指标完成年度目标75%以上。12月底前完成全年指标。
2.用足用好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办学办文化办体育办养老等扶持政策,全面加强预期引导,切实增强民间投资信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6月底前编制2017年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库,重点推出一批洽谈和推介类项目。9月底前确保民间投资增长11%以上。12月底前确保民间投资增长11%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稳定在70%左右。
3.主攻高成长性产业和引领式创新谋划大产业,主攻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和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招引大项目,持续推进“谋划大产业、招引大项目”工作,确保全年各县区签约2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2个以上(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月底前对全市签约项目和在谈项目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在谈项目服务,适时开展项目协调等工作。12月底前开展年度评价工作,确保开工率达到60%、完成投资150亿元。
7 坚持分类分层培育企业。完成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净增“个转企”800家、“小升规”135家(力争150家)、服务业“下转上”106家(其中批零住餐76家、其他30家)。统筹培育“金象金牛”大企业和“高技术高成长”企业,支持优势企业加大并购重组力度,完成企业股改50家,新增挂牌企业30家、上市公司5家,新增直接融资500亿元。 1.加大小微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推进小微企业规范升级。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6月底前召开全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半年度推进会。自7月份起,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小升规”工作督查。谋划、组织开展服务小微企业暨民企双对接活动月活动。9月底前实施电子商务培训“万千”计划,完成普及培训2万人、培训企业超千家。
2.统筹“金象金牛”大企业和“高技术高成长”企业培育,支持优势企业加大并购重组力度,着力打造更多行业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6月底前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及“一对一”帮扶。9月底前研究制订“金象金牛”大企业培育实施计划(2018—2020年)。力争企业使用创新券3000万元以上。全年力争培育认定“双金”企业15家,工业行业隐形冠军10家;新培育省级以上研发机构25家以上;新认定省级新产品500项。
3.大力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发展股权融资,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6月底前力争完成境内外上市2家、完成挂牌企业5家、完成上报申请上市审核材料企业2家、完成股改企业15家。9月底前力争完成挂牌企业10家、完成上报申请上市审核材料企业3家、完成股改企业20家。12月底前确保完成企业股改50家,新增挂牌企业和上市公司35家。
8 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完成200个村垃圾分类。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探索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主动对接杭宁生态经济发展带建设,积极谋划更高层面的改革创新试点。 1.扎实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6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市所有垃圾分类小区(学校、单位)的物资发放及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实行餐饮垃圾集中收运处置。9月底前启动南太湖焚烧厂扩建工作,推进各区中转站规划与建设。完成50个垃圾分类村的建设。12月底前启动应急填埋场的建设工作。完成200个垃圾分类村的建设验收。
2.深入实施“生态+”绿色发展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文明办
6月底前组织开展2017年度“生态+”重点任务清单上半年落实情况自评估。启动制订《湖州市推行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9月底前策划开展第三个“湖州生态文明日”主题实践活动。12月底前组织2017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的落实情况督查。举办第二届生态文明研究学术论坛。
3.推进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确保旅游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旅委
6月底前基本完成《湖州市全域旅游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智慧旅游平台建设。9月底前办好第二届国际乡村旅游大会。12月底做好改革和创建工作总结,迎接国家旅游局验收。
8 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完成200个村垃圾分类。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探索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主动对接杭宁生态经济发展带建设,积极谋划更高层面的改革创新试点。 4.制订完善我市拟纳入杭宁生态经济发展带建设规划的重大事项清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月底前完善我市拟纳入杭宁生态经济发展带建设规划的重大事项清单,争取我市更多事项纳入到规划。9月底前待杭宁生态经济发展带建设规划获批后,将规划中涉及湖州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纳入我市“六重”清单予以推进。
9 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和谋划推进一批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内河航道项目,建成若干市域内交通项目,加快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基本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1.积极开展湖州—杭州西—杭黄铁路连接线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湖苏沪铁路,加快建设商合杭高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铁办)
6月底前力争商合杭铁路完成投资3.5亿元;配合湖州—杭州西—杭黄铁路连接线项目初测和预可研等前期工作。9月底前争取国家发改委审查并批复湖苏沪铁路工可,督促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12月底前争取国家铁路总公司审查并批复湖苏沪铁路初设,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2.开工建设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湖州段,加快建设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杭宁高速公路湖州段改扩建等工程,全线完成318国道南浔至吴兴段改建工程,推进京杭运河湖州段航道整治、长湖申航道西延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月底前,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0.2亿元;杭宁高速公路湖州段改扩建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亿元;318国道南浔至吴兴段改建工程全线建成通车。9月底前,长湖申航道西延工程开工建设。12月底前,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湖州段工程开工建设。京杭运河湖州段航道整治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5亿元。
3.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基本建成四大重点骨干水利工程,谋划实施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太嘉河及环湖河道整治、环湖大堤三大后续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6月底前完成投资4.18亿元。9月底前基本建成太嘉河、环湖河道整治两项重点工程。三大后续工程前期工作取得明显进展。12月底前全面建成太嘉河、环湖河道整治两项重点工程,基本建成苕溪清水入湖和扩大杭嘉湖南排主体工程,完成投资3.23亿元。
4.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乡镇配水管网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6月底前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乡镇配水管网改造工程728公里,完成投资8400万元。12月底前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乡镇配水管网改造工程676公里,完成投资7800万元。
10 提升以接轨沪杭、联通苏皖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水平。谋划和推动更具战略意义、更富带动作用的重大接轨沪杭动作。推进全国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湖州铁公水综合物流园区建设,整合港口资源,发展河海联运。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1.围绕要素承接、产业发展、制度创新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周边大城市的对接与合作,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合办
6月底前出台《关于贯彻开放活市战略深度接轨上海工作的实施意见》。9月底前组织企业参加“兰洽会”“西博会”。12月底前赴上海举办“2017湖州市接轨上海推介会”,力争引进一批高质量的重大合作项目。
2.推进全国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整合港口资源,发展河海联运。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月底前下发并实施《湖州市创建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召开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现场推进会。9月底前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进行督查,确保按时序推进。
3.加快湖州铁公水综合物流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6月底前铁路货场全面进场施工。唯品会华东总部和仓储中心完成地基处理。9月底前铁路货场主体结构完成50%,四大通道全面施工。12月底前码头进场施工,铁路货场主体结构基本完成并安装部分设备。唯品会华东总部和仓储中心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基本完成。
4.认真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合办
6月底前编制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任务安排及援助项目计划。
5.推动外贸品牌、模式、渠道创新。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外贸发展环境,确保外贸出口占全省比重进一步提高。办好招商推介、项目签约等活动,确保实到外资9.5亿美元以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全球营销网络,拓展境外工程市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发展农村电商、跨境电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月底前引进超亿美元项目3个以上。累计评选20个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服务站点。9月底前力争展位数增长10%。累计引进超亿美元项目5个以上。累计推动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电子商务应用,培育100家农业网络旗舰店。12月底前争取建成1家公用型保税仓库,累计新增出口名牌企业5家以上,引进超亿美元项目6个以上。打造培育40个以上电子商务专业村,实现跨境电商企业覆盖率提升20%以上。
11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城镇新增就业4.8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力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8%以上。进一步提升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各项民生事业发展水平。 1.继续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6月底前逐项制订实施方案和季度推进计划,实事项目时序进度完成50%以上。9月底前由市领导带队开展现场督办。
2.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质量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6月底前累计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5000人,新增城镇就业2.8万人。9月底前举办全市秋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12月底前组织第四届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创业大赛,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余人。
3.全面实施全市统一的大病保险办法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互助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6月底前推动本市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确定大病保险承办运营商。12月底前,本市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
4.实施南太湖科技创新教育计划,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启动学前教育扩容工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月底前启动学前教育扩容工程并进行检查,部分新建或改扩建幼儿园进行施工。9月底前培养100名科技创新教育骨干教师,初步完成“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并安装到校。12月底前建设30个创新实验室、20个创客工作室或创客中心,“智慧校园”工程多媒体交互化比率达到70%,25所幼儿园竣工投用。
5.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深入推进“双下沉、两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
6月底前召开全市“双下沉、两提升”工作推进会。12月底前确保每家三甲综合医院与2家以上县级医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每个县市每天有三甲医院派驻的不少于10名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在县级医院工作。
6.实施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工程,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月底前召开现场推进会;启动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9月底前完成140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星级评定工作。12月底前力争有40%以上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医养结合。
7.整合各类文化场馆资源,推进湖州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化“文化走亲”,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6月底前形成《关于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整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9月底前正式启动市美术馆馆舍建设。12月底前建成全市文化场馆综合性网络平台。
8.全力筹办筹备第十六届省运会。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6月底前场馆建设和修缮基本完工;实施“全民健身与省运同行”群众性体育活动。9月底前完成省运会倒计时一周年活动和火炬圣火采集仪式。12月底前制订后勤接待、住宿保障和省运会宣传总体方案及城市宣传推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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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湖政办发, 湖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