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7〕7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州市农产品质量奖获奖产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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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州市农产品质量奖获奖产品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7〕7号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农产品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3〕72号)的规定,经主体申报、资格审查、现场考评、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市政府决定,授予许长牌芦笋等4个新申报农产品和清溪牌花(乌)鳖等5个复评农产品2016年度“湖州市农产品质量奖”称号。现将获奖产品名单公布如下:
一、新申报农产品
长兴许长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许长牌芦笋
长兴永盛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吕山牌湖州湖羊
湖州怡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怡辉牌湖州湖羊
安吉县女子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溪龙仙子牌安吉白茶
二、复评农产品
浙江清溪鳖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溪牌花(乌)鳖
长兴意蜂蜂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蜂状元牌蜂王浆
浙江安吉宋茗白茶有限公司生产的宋茗牌安吉白茶
浙江绿叶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绿叶牌有机蔬菜
浙江华金康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华鑫康牌大米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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