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6〕84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职责及发展方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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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职责及发展方向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6〕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职责及发展方向》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6日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组建职责及发展方向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本配置绩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盘活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委发〔2016〕9号)有关规定,组建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盘活重组工作的要求,围绕促进国有企业减负提质、有效运转、健全制度、做大做强、保值增值的目标,以原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基础,整合纳入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和经营性资产、农垦相关企业和经营性资产,以及相关国有股权,不断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农垦设施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在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公司治理原则。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机制。

(二)优化配置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优化组合,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深化改革原则。强化投资和运营功能,精干主业,合理吸纳其他优质资产,提高企业效益、质量和抗风险能力,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优做大企业。

(四)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步实施,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保证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和正常经营,确保平稳过渡。

三、组建方式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为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注册资本金

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及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来源为原注册资本金18亿元和以资本公积转增的32亿元。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盘活重组涉及企事业单位(资产)名单的通知》(湖政办函〔2016〕7号),结合实际,以原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对涉及纳入的企业、股权、资产进行重组吸收。具体如下:

(一)纳入的企业

1.公司制企业

湖州市港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下属的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非公司制企业

湖州农垦场总公司、湖州市交通工程总公司2家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后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

湖州市交通工程处、湖州吴兴恒元公路养护中心2家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后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下属新纳入的湖州市交通工程总公司。

湖州市交通经营服务总公司、湖州市道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2家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后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下属的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纳入的股权

市公路局、港航局持有的湖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40%);湖州市国资运营中心(湖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持有的湖州织里汽车客运中心有限公司(股权29%)、湖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6.08%)3宗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

(三)纳入的经营性资产

湖州凤凰路联建大楼、湖州市交通工程总公司办公楼2宗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下属新纳入的湖州市交通工程总公司。

湖州红丰农贸市场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下属的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主要职责

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及商贸物流、能源矿产、信息科技、金融服务、生态农业等相关领域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

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养护、经营和管理;交通工程的设计、监理和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收储;生态农业、新能源开发、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投资;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建筑材料的销售等。

六、机构设置

(一)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设立以下管理和监督机构:

1.董事会: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7人,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4人(如增设副董事长1人则董事为3人)、职工董事1人。董事长为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与投资审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预算与风控审查委员会。

2.经理层:集团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5人。总经理由副董事长兼任。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设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3.监事会:集团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5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专职监事1人、职工监事2人。

4.党委:集团公司设立党委,组成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配备。

5.纪委:集团公司设立纪委,组成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配备。

(二)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根据职责设立9个内设机构:综合事务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监察审计法务部、资产经营部、工程管理部、投资发展部、金融业务部。

(三)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新设或保留12家二级公司:湖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湖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州湖兴公路经营有限公司、湖州申湖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太湖度假村、湖州农垦总公司、湖州市交通工程总公司、湖州浙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杭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州市宁杭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七、发展方向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工作要求,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司全面实施“十三五”发展战略,加强制度固企、人才强企、党建塑企、信息活企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集团管控体系、提升协同高效的集团管理能力,打造优质工程、阳光工程,推进“一主五辅”六大产业发展,做优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核心主业,做强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和检测)、商贸物流、能源矿产、金融服务(资产管理)、信息科技(智慧城市)五大辅业,拓展健康休闲等新兴产业,形成“1+5+X”的产业格局,实现辅业反哺主业,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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