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6〕72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湖州市商务工作排名考核办法和2016年度湖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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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湖州市商务工作排名考核办法和2016年度湖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考评办法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6〕72号
《2016年度湖州市商务工作排名考核办法》和《2016年度湖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2016年度湖州市商务工作排名考核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全市各地商务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推动全市商务经济赶超发展,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根据当前商务经济发展要求及商务部门职能定位,对各地商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具体包含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及电商换市、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服务贸易等6项业务考核项目。
二、考核对象
根据各地商务工作客观实际,按业务考核项目分别设置考核对象,具体为:
商贸流通考核:三县两区和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电子商务及电商换市考核:三县两区和湖州开发区;
利用外资考核:三县两区和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对外贸易考核:三县两区和湖州开发区;
对外经济合作考核:三县两区;
服务贸易考核:三县两区和湖州开发区。
三、计分方法
考核工作分为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2种类型。
综合考核对象为三县两区,包括2项考核内容:一是商务工作综合得分,计算办法为依据各业务单项考核结果,按商贸流通0.3分、电子商务及电商换市0.4分(电子商务、电商换市各0.2分)、利用外资0.5分、对外贸易0.5分、对外经济合作0.25分和服务贸易0.25分系数折算相加计分;二是开放型经济工作综合得分,计算办法为根据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服务贸易四类单项考核结果,分别按照0.5分、0.5分、0.25分和0.25分系数折算相加计分。
单项考核根据各考核项目对象设置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四、表彰激励
将综合考核及单项考核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同时结合各县区、平台、企业发展实际,设置以下表彰项目:
(一)商务工作先进县区。根据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当年度商务工作综合得分情况,取前三名为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县区。
(二)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县区。根据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当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综合得分情况,取前三名为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县区。
(三)利用外资先进开发区。根据湖州开发区、长兴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吴兴开发区、南浔开发区、德清开发区、安吉开发区当年度完成的实到外资绝对额排名,取前三名为年度市利用外资先进开发区。
(四)第二批电子商务示范单位。按当年度网络销售总额、平台或基地运营情况等,择优评选十个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含企业、平台、基地、园区、楼宇等)。
(五)外商投资“亩产效益”示范企业。按当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三类指标,结合企业用地指标,按量化计分方法计算,排出“亩产效益”示范企业前十名为年度市外商投资“亩产效益”示范企业。
(六)进出口贸易先进企业。按当年度全市各类有外贸实绩企业的进出口总额排名(剔除负增长企业),取前十名为年度市进出口贸易先进企业。
五、其他事项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出台《2016年度商务工作考核指标及系数设置》和《2016年度商务工作各考核项目考评办法》,并根据上述细则实施全市商务工作目标计划年度完成情况的确认及考评工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2016年度湖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湖州开发区、长兴开发区、南浔开发区、吴兴开发区、德清开发区、安吉开发区等六个省级以上开发区。
二、指标及权数
考核指标共12个,主要有:
1.规上工业销售收入(权数8%)
2.限上服务业销售收入(权数8%)
3.规上工业增加值(权数8%)
4.工业技改投入(权数8%)
5.规上工业增加值率(权数8%)
6.实际利用外资(权数10%)
7.进出口总额(权数10%)
8.基础设施投入(权数6%)
9.地方财政收入(权数10%)
10.国际产业园建设(权数10%)
11.人才工作(权数4%)
12.工作响应(权数10%)
其中1-9指标涉及规模和增速两个子项,规模权重为60%,增速权重为40%。
三、计算方法
(一)指标计分
1.第1-9项各指标得分为:
指标分=(Sn/S1)×60+(Vn/V1)×40
S1为该指标排名第一的开发区的规模值,Sn为某开发区该项指标的规模值;V1为该指标排名第一的开发区的增速值,Vn为某开发区该项指标的增速值。
2.国际产业园建设
有创建国际产业合作园明确计划(包括产业园的合作国别、四至范围、主导产业等)的,得2分;有推进措施(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推进计划等),推进工作得力,完成当年工作任务的,得3分;成功创建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国际产业园的,分别得1分、2分、3分、5分(不累加)。
3.人才工作
重点考评各开发区引进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或人才、省千人才、国千人才情况,每新增一个分别得2分、3分、5分;排名第一的开发区得本项满分,其余按比例折算。
4.工作响应
重点考核开发区对商务部门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参加市级及以上商务部门组织的活动等工作。
(二)总分计分
各考核对象的总分为各指标分之和:
总分=(规上工业销售收入指标分×8%+限上服务业销售收入指标分×8%+规上工业增加值指标分×8%+工业技改投入指标分×8%+规上工业增加值率指标分×8%+实际利用外资指标分×10%+进出口总额指标分×10%+基础设施投入指标分×6%+地方财政收入指标分×10%)+国际产业园建设得分+人才工作得分+工作响应得分。
四、数据来源说明
第1-9项各指标数据以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依据;人才工作数据以人才引进部门数据为依据;国际产业园建设情况由商务部门提供数据为依据。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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