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6〕57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补齐环境治理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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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补齐环境治理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6〕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加快补齐环境治理短板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关于加快补齐环境治理短板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践行“两山”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保障G20杭州峰会环境质量,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补齐环境治理短板,厚植生态环境优势,以整治倒逼转型升级、环境提升,为湖州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重点通过“找短板、补短板”这一有效方式,着力解决4个方面、23个问题,切实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一)着力解决“五水共治”中的突出问题

1.河道水环境质量问题(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主要问题:受阳台洗衣废水、老城区雨污混接、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破损等因素影响,城市小区周边河道存在黑臭现象。部分农村小沟、小渠和小池塘仍存在“脏乱差”现象。

工作目标:实现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岸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道湖漾水清岸洁,水体感官良好,群众满意度高。

对策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居住建筑阳台露台应独立设置废水收集系统的要求,在建新建居住建筑必须单独设置阳台废水收集系统,对老城区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有序改造更新,收集阳台废水后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016年重点完成中心城区西门上塘沿河居民楼阳台废水截污工程。结合“四边三化”、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对农村小沟、小渠和小池塘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2.城市河道两岸环境管理问题(牵头部门:市行政执法局)

主要问题:部分河道中存在洗衣、洗拖把现象。散步、钓鱼群众随手抛撒垃圾现象较为普遍。

工作目标:基本消除城市河道两边群众洗衣、洗拖把和随手抛撒垃圾等现象,实现“河岸整洁、河面清洁、河流畅洁”。

对策措施:加强对城市河道两岸的环境管理,河边设置宣传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及时对洗衣、洗拖把的群众予以劝导。加大对钓鱼、散步等人群的管理,杜绝随手抛撒垃圾行为。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问题(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主要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分布较广,收集管网、检查井存在破损,管网池体淤积堵塞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修缮。终端运行状况掌握不够全面及时,故障维修等不能及时跟进。

工作目标:实现全市农村污水处理第三方运维管理全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故障及时发现、及时修复,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能长期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对策措施: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县区建设局为管理主体、乡镇(街道、园区)为实施主体、各行政村为落实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市级农村污水运维平台,构建“终端站点—县区运维中心—市级监管平台”的三级物联监管网络和基础信息库。加强对处理设施的水质检测和运维公司的监督考核,切实提高运维管理质量。

4.畜禽水产养殖管控问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主要问题:部分畜禽养殖主体存在扩养、超养、新养、复养现象,养殖污染反弹、偷排漏排隐患大,散养户未得到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面上治理不彻底。个别县区温室龟鳖养殖棚拆除进度不够快。

工作目标:2016年创建美丽牧场30家,完成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治理达标验收;开展存栏5-49头的生猪散养户和存栏1500羽以上规模水禽场污染治理工作。拆除温室龟鳖养殖大棚148.79万平方米,其中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湖州开发区的温室龟鳖养殖大棚全部拆除,南浔区拆除不少于70万平方米。

对策措施:全面整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问题,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百日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惩治一批、曝光一批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违法案件,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验收标准,加强对保留的规模生猪养殖场(户)治理和监管力度。加强技术指导,探索并推广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制定畜禽养殖准入退出准则,出台畜禽养殖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线上线下巡查监督机制。加大温室龟鳖整治,指导引导温室龟鳖大棚拆除复垦后的土地利用和承包经营权流转。

5.河湖淤积及淤泥处置问题(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主要问题:部分河湖库塘淤积严重,甚至出现断流,既影响治水效果,又影响防洪、排涝、灌溉、供水、通航等功能。

工作目标:2016年完成河湖清淤900公里、1800万立方米,完成航道疏浚30公里、54万立方米。确保到2018年实现河道淤泥全域清除、污泥处置全程规范、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建立。

对策措施:结合项目加速清,通过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保障清淤进程;属地负责全面清,对面上河道,按照属地原则,分解落实到县区、乡镇、村三级负责实施;政企合作重点清,对一些实施难度较大的重点湖漾、河道等区域,采取PPP政企合作模式,引入市场主体,统一组织实施。培育和推广一批淤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建立淤泥动态监测、清淤轮疏、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管等长效管理机制。

6.城镇污水处理“三率”及管网问题(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主要问题: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出水达标率还存在不平衡性。部分生活污水未能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有效处理,特别是部分沿街商铺和住宅项目生活废水流入雨水管道。部分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严重不足,存在“吃不饱”现象。少数污水处理厂无消毒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

工作目标:到2016年底,新建城镇污水管网190公里以上;全市污水处理厂总体负荷率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湖州市区污水处理率达91%以上,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0%、89%和8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达标率达90%以上。

对策措施:统筹推进城乡截污主管网和毛细管网建设,特别要加快推进城镇老城区、小集镇、背街小巷等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工作,重点解决好“最后100米”连通问题。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引入第三方运维,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水平,全面规范长效运维机制。

(二)着力解决大气污染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7.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问题(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主要问题:部分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未完全落实到位,部分企业设施设备投入不足、重视程度不高、现场管理不够精细、自查整改不够自觉。

工作目标:确保完成400万平方米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控,创建20个以上省级文明标化工地,40个市级绿色工地。

对策措施: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现场管理,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七个100%”要求;鼓励研究开发绿色环保施工技术、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试点,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减少现场搅拌、制作等环节,从源头控制污染。对扬尘治理工作不力的企业和单位,给予责令停工、约谈批评、通报曝光、媒体公开道歉、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限制及清出市场等处理。

8.道路扬尘治理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主要问题:部分渣土运输车辆存在“抛、撒、滴、漏”现象,道路维修施工工艺简陋,存在用鼓风机清除浮尘现象。

工作目标:2016年,中心城区全面完成渣土工程车公司化、本地化和专业化管理,确保渣土运输车辆车身整洁、密闭运行。

对策措施:加快推进全市渣土工程车“三化”工作,实施工程运输车辆源头管控,完善工程运输车辆(公司)管理规定,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快淘汰不合规定的工程车。加强对已改造工程车的长效管理,工程运输车辆100%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对有盖未盖等违规行为实施非现场执法,确保“三化”工作真正落实到位,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道路建设扬尘管理,提升道路维修技术水平,禁止使用鼓风机清除浮尘。

9.垃圾露天焚烧问题(牵头部门:市行政执法局)

主要问题:存在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等现象。

工作目标: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等现象。

对策措施:加大对村(居)民的教育引导,加大对保洁员、垃圾清运员的管理考核。加强巡查检查,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10.秸秆露天焚烧问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主要问题:个别地方存在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工作目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确保全市范围内不发生大面积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对策措施:总结推广秸秆利用的本地模式,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积极培育秸秆利用的经营主体,加大政策倾斜和设备补贴。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巡查检查,加大对违法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力度。

11.烟花爆竹燃放问题(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主要问题:节假日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既污染大气环境、产生噪音污染,又影响消防安全。

工作目标:中心城区禁放区域及各县区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报警案件查处率达90%。

对策措施:加强禁放有关规定的宣传,提高市民禁放的自觉性;加大禁放区域日常巡查力度,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全覆盖。加大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早部署全面禁放工作。

12.露天烧烤餐饮油烟问题(牵头部门:市行政执法局)

主要问题:部分餐饮店油烟处理不到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部分夜市餐饮经营点擅自将厨房移到室外,露天烹饪,甚至在露天设立烧烤柜,烧烤产生的油烟未经净化直接排放。

工作目标:2016年城市建成区有证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中心城区内基本无露天烧烤现象。

对策措施:督促室外经营的餐饮业进店规范经营,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落实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制度。加强巡查督查,加大对露天夜宵和烧烤的查处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13.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问题(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主要问题:因部分区域没有规划热电联产项目,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进度缓慢,导致供热管网覆盖面不足,目前全市还有部分区域无法实现集中供热。部分企业存在违规燃煤排放现象。

工作目标:2016年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小锅炉1000台以上。

对策措施:根据地区热负荷情况完善集中供热规划,加大管网投建力度,加快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进度,2016年6月底前织里长和热电供热旧馆项目实现通气;加快安吉梅溪临港热电、华能长兴电厂开发区供热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6年年底通气;国电南浔、南太湖南浔热电项目,2017年6月前实现通气;同时积极协调争取长兴泗安热电联产项目在2016年7月底前核准建设。对难以按时实现集中供热的企业准备电能、天然气替代等备选方案。

(三)着力解决固体废弃物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14.餐饮垃圾安全收集处置问题(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主要问题:大多数中小型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和一些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厨房废弃油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或被一些不法商贩回收,餐饮垃圾存在随意倾倒现象。

工作目标:构建覆盖市区的收运体系,建成40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提高餐厨垃圾综合利用率,力争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对策措施:规范餐饮垃圾产生单位的排放行为,严格按照餐厨垃圾管理要求,规范餐厨垃圾投放。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做到日产日清、流向可追溯。加大对排放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规范餐厨垃圾的排放行为。构建完善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加快提高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收运体系覆盖率。建立跟踪管理系统和收运监管体系,打造“智能型”餐厨垃圾管理体系,配套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数字综合应用系统,对车辆实时监控、调度,对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的状况进行实时图像监控。

1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问题(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主要问题:垃圾分类覆盖面还不够广,且分类效果不太理想。大部分厨余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混同运往垃圾焚烧厂焚烧,不但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增加了焚烧厂负担。

工作目标:到2016年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57%;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居民小区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5%。新增分类清运车辆专线8/4(台/条),并实现清运车辆标志统一,建成投运餐厨垃圾处置设施。

对策措施:加强湖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并实行辖区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投放公益广告、编入中小学课外读物、列入分类指导手册等,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覆盖面。创建示范小区、示范单位,探索引进垃圾分类智能化平台,通过有效的激励手段提高市民参与积极性。完善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运方案,落实收运单位和收运车辆,合理配置收运能力,规范日常作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16.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问题(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主要问题:部分区域“三改一拆”后建筑垃圾长期残留在原地,随意堆放现象严重,大量占用土地,综合利用率不高。

工作目标:2016年底前,完成市建筑渣土循环利用中心建设。现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综合利用,有效改善城市环境。

对策措施:加快建筑渣土循环利用中心建设进度,争取尽早投入使用。将建筑垃圾的清运和综合利用列入“三改一拆”工作考核,加强巡查督查,开展暗访暗查,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严肃追责,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处置。

17.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利用问题(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主要问题:随着污水处理负荷率不断提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随之增加,污泥配套处置能力不足。

工作目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泥安全贮存及稳定化处理装置配套率达100%,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全覆盖。

对策措施:加强污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利用热电或水泥等现有生产设施对污泥进行焚烧处置,新建污泥干化焚烧处置能力500吨/日的南方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积极鼓励企业自主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置,不具备自行处置条件的要落实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加强对污泥运输处置环节的监管,严格台账管理、采用GPS定位等手段,确保污泥去向明确、用途合理,严防出现污泥任意倾倒现象。

1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问题(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主要问题:现有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不完善,处置设施利用能力不足,部分固体废物缺乏处置去向。

工作目标:2016年,完成安吉县汇同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德清水一方废酸废碱综合利用、长兴县南方水泥窑协同处置、吴兴区清源废矿油综合利用、南浔区废包装桶回收利用、星鸿公司工业废物焚烧改建及医疗废物扩建、长兴永超环保公司废铅蓄电池收集等8个重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宗固体废物可在本市得到妥善处置。

对策措施:加快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全面推动废弃资源清洁化回收、规模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建设基础设施信息共享平台,全市范围内实施固体废物的处置设施共享,提高处置设施利用效率。

19.农业废弃物有效收集问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主要问题: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不到位,存在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包装物、农用薄膜等随意丢弃现象。

工作目标:2016年全市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回收的农药、兽药等有环境安全隐患的废弃包装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100%。

对策措施:大力推进废弃农药瓶、化肥包装物、农用薄膜等的回收与处置。完善回收暂存与收集网络,构建归集运输与处置体系。探索建立日常运作与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应收尽收,减轻对农田、河道造成的环境污染。

(四)着力解决“四边三化”中的突出问题

20.可视范围内零星垃圾普遍问题(牵头部门:市“四边三化”办)

主要问题:高铁、高速、国省道等重要道路沿线、农村道路沿线、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门前屋后、城市绿地内存在白色垃圾。

工作目标:区域内无明显垃圾,环境整洁有序、美观协调、绿色生态。全市打造2条省级精品示范道路,不少于10条市级精品示范道路;每个县区不少于4条县区级精品示范道路。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和生活品质明显提高。

对策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保洁、清运机制,加大对保洁、清运人员的督查考核力度,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同时,结合“两路两侧”“四边三化”行动,通过覆盖乡镇的“路长制”“段长制”“网格化”管理等长效机制,提高市民对城乡环境卫生满意率。

21.广告牌规范设置与管理问题(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问题:高速公路、国省道、重要道路沿线广告牌版面破损、钢架结构锈蚀。

工作目标:2016年8月底前,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问题广告牌整治完成率达100%;重要县道问题广告牌整治完成率达到50%以上;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公路沿线问题广告牌的整治工作。

对策措施:把广告牌的整治工作与“四边三化”等工作有效结合、统筹推进;完善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设置规划等管理办法,发挥“路长制”日常监管作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完善投诉举报途径,发现结构锈蚀和版面破损、残存的广告牌,责令产权单位及时进行修复或清理,发现违规广告牌及时清除。

22.工业建筑和附属设施色彩不协调问题(牵头部门:市“四边三化”办)

主要问题:工业建筑和附属设施屋面色彩与自然环境不协调,影响大地视觉景观。

工作目标: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对萧山机场起降航线(德清县西南和安吉县东南部)、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主干道、铁路沿线、航道周边及可视范围内违法搭建、存在视觉污染和有碍观瞻的彩钢房(棚)建(构)筑物的整治,切实提升城乡面貌。2017年底前,完成彩钢房(棚)拆除整改工作。

对策措施:按照彩钢房(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现场实地蹲点督查等方式加大整治力度。根据“拆改结合”“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整改进度。探索建立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管理机制,引导广大企业主和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彩钢房(棚)专项整治工作。

23.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脏乱差问题(牵头部门:市“四边三化”办、市商务局)

主要问题:废旧物资回收点过于零星分散、且存在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影响周边环境。

工作目标:2016年7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废旧物资回收点的前期调查摸底,并对排查出的非法废旧物资回收点进行整治,科学布设废旧物资集中回收点。

对策措施:出台《湖州市实行主要公路、铁路(高铁)沿线两侧环境整治工作路长负责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2015年“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点整治成果,以点带面,继续落实自查自纠,全面处置违法建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按照“关停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非法废旧物资回收点进行整顿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抓责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按各自分管部门具体牵头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二)强化配套抓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处理能力与污染物产生量相匹配的要求,加强规划,科学布点,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注重结合抓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突出重点、系统谋划、注重结合、统筹推进。要与正在开展的“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治气治土”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短板”补齐,把“长板”拔高,把环境综合整治与年初明确的相关重点工作同推进、共考核。

(四)加大宣传抓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培养自觉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针对突出问题加强舆论造势,引发公众思考,倒逼整治进度。

(五)健全机制抓长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第三方管理等方式提高技术、增强实效。通过优化组合的方式进行运作,既避免重复,又避免真空,提倡德清“一把扫帚扫到底”的扁平化、专业化、市场化治理模式。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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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湖政办发, 湖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