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6〕55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09:21:12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6〕55号
湖政办发〔2016〕55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湖州市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湖州市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兴安,安全发展”战略,切实提高全市“科技兴安”水平,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安全生产,在吴兴区、南浔区开展“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用电”)建设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推广,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目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用电需求快速增长,造成电气火灾事故多发易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推广“智慧用电”,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引起电气火灾的主要因素(剩余电流、电流负荷、线缆温度)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安全隐患并予以整改,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推进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推进“智慧用电”建设。
三、推进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智慧用电”,加大推进力度,通过三年时间,全市“智慧用电”安装数达到3万套。
四、推进领域
重点在轻工纺织、童装加工业、竹木加工业等行业,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企业和经营场所,商场、酒吧、KTV、影院、网吧、医院、学校、养老机构,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出租房等领域,推广建设“智慧用电”。
五、推进步骤
(一)第一阶段:研究布置阶段(2016年6月至7月)。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照总体推进方案,制定分领域和分县区推进方案,确定重点行业领域和技术协作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广泛宣传发动。
(二)第二阶段:推进安装阶段(2016年8月至2019年4月)。加快推进“智慧用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完善实时监控系统,并做好日常记录。技术协作单位负责对安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操作讲授。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区“智慧用电”推进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指导,跟踪问效,确保“智慧用电”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5月至6月份)。认真总结“智慧用电”推进工作,分析实时监控数据和电气设备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梳理问题,查找短板,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技术合作单位要针对“智慧用电”实时监控系统运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加以研究改进,不断完善和提升后续技术服务,进一步做好电气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六、推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智慧用电”建设,按照打造智慧监管体系的要求,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加大技防研发和投入力度,建立完善事故防控体系,切实推进“科技兴安”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深入研究部署,扎实做好“智慧用电”建设工作,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切实防范电气火灾发生。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调研分析,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进的同时,向面上其它企业进行推广,做到点线面结合推进,争取重点领域全覆盖。技术协作单位要及时对安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智慧用电”实时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做好日常记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智慧用电”安全知识和“智慧用电”系统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典型案例,动员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参与推进工作,大力宣传推进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为全面推进“智慧用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保障,拓展服务。立足我市小微企业众多、基础条件较差的实际,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采用以奖代补形式实行奖励,对市本级按照三年任务数,第一年25%和第二年15%的比例进行奖励,第三年不再进行奖励。各县区要参照逐年递减方式出台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安装“智慧用电”系统。要加强与技术支撑单位协作,进一步拓展“智慧用电”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监测—预警—排查—整改”一条龙服务。
附件:湖州市“智慧用电”项目推进计划表附件
附件
湖州市“智慧用电”项目推进计划表
县 区 |
第一年 安装数(套) |
第二年 安装数(套) |
第三年 安装数(套) |
合计 (套) |
德清县 |
1500 |
2000 |
2100 |
5600 |
长兴县 |
1500 |
2000 |
2100 |
5600 |
安吉县 |
1500 |
2000 |
2100 |
5600 |
吴兴区 |
2500 |
1700 |
1500 |
5700 |
南浔区 |
2500 |
1700 |
1500 |
5700 |
湖州开发区 |
400 |
500 |
600 |
1500 |
太湖度假区 |
100 |
100 |
100 |
300 |
合 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30000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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