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6〕37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湖州市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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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湖州市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6〕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6湖州市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2016年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深入转变政府职能

(一)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继续落实“两单”瘦身强身工作,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覆盖。加快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和部门责任精细化管理,出台《湖州市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州市部门职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二)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精简核准事项,继续推进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不再审批试点,出台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十六条,建立巡查抽查、信用承诺、事后惩戒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三)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加快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库建设,规范项目设置,做细做实项目库。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研究出台《湖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深化政务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应用绩效、强化整合共享,加快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全面完成乡镇(街道)网上服务站建设,推出各级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网上服务站点,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智慧政府建设的良好开局。

二、扎实启动实施政府立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配合好人大立法。加强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2016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实施各项工作,根据《立法法》关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督促各起草责任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起草法规草案,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不同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六)实施好政府立法。研究出台政府规章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规范项目征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各环节工作,认真做好政府规章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完善工作机构,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立法工作力量。

(七)反映好社情民意。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注重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协会商会的意见,更好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体现人民的利益和需求。结合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普法宣传等工作,采取专家授课、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立法知识宣传培训,争取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八)管理好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把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与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大纠错力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

(九)完善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出台《湖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道关”流程管理机制,避免决策失误。

(十)全面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和管理规范,出台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激励办法,开展市政府法律顾问结对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活动,更好地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政府“六重”事项落地把好法律关。

(十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合同监管。加强行政机关特别是部门和县区合同管理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合同的签约谈判与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在乡镇街道,推广试点乡镇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经验,推动乡镇街道法制机构、法制人员和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乡镇街道合同签订审核工作。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完善工作,推进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推进安吉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试点,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多形式、广覆盖、高标准组织实施执法案卷评查,提高优秀率,开展历年评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

(十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常态化执法力度,形成长效化执法效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及财政部门,推动市级和县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涉案财物信息化管理水平。

(十五)加强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健全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的辅导、组织和通报工作。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夯实基层法制队伍建设,加大基层执法力量。

五、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六)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落实“法定途径优先”原则,规范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以现场调查、公开听证为主要举措,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开展对行政复议依法受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让每个当事人从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七)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出台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努力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完善预防与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机制,开展非诉执行案件监督检查。

(十八)发挥好仲裁制度作用。加大仲裁制度推行力度,发挥仲裁便捷高效、调裁结合、一裁终局的独特优势。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完成仲裁委换届工作,进一步完善仲裁机制建设,规范仲裁行为,提高仲裁认知度和公信力。

(十九)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全面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持“每月一法”推进学法常态化。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在各级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部门、乡镇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学习培训。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二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继续整合载体,进一步提升“12345政府阳光热线”功能,完善服务群众快速响应机制。发挥“阳光湖州服务指数”测评的评价、预警、倒逼功能,促进各级部门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

(二十一)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让政府工作更阳光、更透明。重点公开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

(二十二)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规定,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执行生效裁判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七、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十三)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十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督查考核机制。各级政府要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推动落实,要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和通报批评,推动法治政府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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