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6〕2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12家市级绿色矿山企业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09:30:27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12家市级绿色矿山企业名单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6〕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湖州市市级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湖政办发〔2013〕105号)要求,通过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德清三家村矿业有限公司等12家矿山企业市级“绿色矿山”称号。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德清三家村矿业有限公司

长兴锦龙矿业有限公司

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大煤山矿)

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狮子山矿)

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老虎塘矿)

湖州浙宝冶金辅料有限公司

湖州市长兴县白象硅灰石矿有限公司

长兴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李家巷分公司

浙江新明华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杨家山石灰石矿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广水泥分公司葡萄山矿

安吉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高禹石矿)

安吉茅迪矿业有限公司

希望获得市级“绿色矿山”称号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湖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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