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6〕2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12家市级绿色矿山企业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09:30:27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12家市级绿色矿山企业名单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6〕26号
根据《湖州市市级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湖政办发〔2013〕105号)要求,通过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德清三家村矿业有限公司等12家矿山企业市级“绿色矿山”称号。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德清三家村矿业有限公司
长兴锦龙矿业有限公司
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大煤山矿)
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狮子山矿)
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老虎塘矿)
湖州浙宝冶金辅料有限公司
湖州市长兴县白象硅灰石矿有限公司
长兴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李家巷分公司
浙江新明华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杨家山石灰石矿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广水泥分公司葡萄山矿
安吉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高禹石矿)
安吉茅迪矿业有限公司
希望获得市级“绿色矿山”称号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湖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印发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