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6〕19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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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6〕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对于破解“三农”问题、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商建发〔2015〕30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信息化战略为统领,围绕建设特色电商之城的目标,积极实施“电商换市”工程,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和全面发展相结合,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相结合,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全市打造培育30个电子商务专业村,建成10个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搭建10个农村电子商务线上地区平台;建设8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推动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电子商务应用,培育100家农业网络旗舰店;县域年网络零售额达100亿元,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达30亿元;县域网络消费额占当地居民消费总额的比重达到20%以上;每年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5000人。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农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和农村青年网络创业机制基本建成,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动“互联网+特色产业”发展

结合我市各地农业产业、工业产业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加快“互联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德清的珍珠、钢琴、围巾、洋家乐,长兴的吊瓜子、苗木、轻纺产品,安吉的茶叶、椅业、户外园林产品、乡村旅游,吴兴的童装、化妆品,南浔的木地板、湖笔、古镇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全力打造“一乡一品”,鼓励和支持一批特色明显、基础较好的乡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展乡村旅游电商化发展试点。至2017年底,打造1-2个电子商务特色小镇或淘宝镇,培育1-2个线上线下结合实力产业群。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旅委)

(二)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借助第三方销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自建门户网络销售平台,培育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点建设、仓储物流、市场推广、代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发展。力争至2017年底推动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电子商务应用,培育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在天猫、一号店、京东等国内知名网站开设100家农业网络旗舰店。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农办、市供销社)

(三)积极拓展农村电子商务销售市场

以淘宝网特色馆、一号店特产馆、邮乐地方馆、丰收购地方馆等线上地区平台为主要载体,到2017年底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搭建10个农村电子商务市、县地方馆。引导我市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专业合作社、交易市场发展农产品网上大宗商品交易、网上批发、产销对接等业务。利用各地农事节庆活动,适时开展季节性农产品网上团购促销活动。以吴兴鲜绿多、南浔E桌美味为示范典型,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业务,探索O2O、“网订店取”等新模式运用。力争到2017年,全市县域年网络零售额达100亿元,其中,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达30亿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人行、市市场监管局)

(四)积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

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合作社依托电商平台和“万村千乡”农资店、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乡村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并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推动放心农资进农家,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加快农资物联网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农资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技术优势,将农资研发、生产、销售与指导农业生产相结合,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紧密结合。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

(五)积极推动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发展

按照“要素整合、产业集聚、功能提升、因地制宜”的要求,鼓励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乡镇利用闲置厂房、空楼宇等,规划建设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孵化园),打造集农产品货源、特色包装、物流配送、融资支持、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实体平台。同时,引导小微农村电子商务经营者入园集聚,特别是对涉农青年网商、创业农民等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其电商创业,促进网商在农村的集聚发展。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建成10个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打造1-2个立足农村、面向全国及全球市场的知名电商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六)积极鼓励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创新

探索农村创业新模式,开展涉农青年电商创业行动、党员人才助推电商工程、巾帼英雄电商培育计划等农村电商创业创新活动,以返乡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和部分个体经营户等为重点,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强对农村残疾人的宣传和培训,鼓励和支持他们利用互联网开展创业就业。进一步丰富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活动,积极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的平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七)积极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加快市、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三级网络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加强与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共享共用、合作共建,鼓励具备条件的农超、银行卡助农服务点、村邮站、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改造提升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8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实现30%以上的银行卡助农服务点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合作共建;并由网络购物服务逐步向基础金融服务、充值缴费、车票代购、农产品网上销售、快递包裹存取、家政服务等功能延伸,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力争到2017年,我市县域网络消费额占当地居民消费总额的比重达到20%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人行、市交通运输局)

(八)积极推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以及电商、快递企业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整合商贸流通体系物流需求,加强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以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为契机,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仓储配送体系,引进、培育生鲜农产品冷链配送物流企业,打造“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商贸流通体系。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

(九)积极开展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程

加强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阿里巴巴、邮政公司、农信联社等的合作共建,创新我市各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现有淘宝村、示范村的有益经验,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特色产品和资源优势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力争到2017年底培育30个电子商务专业村。积极开展国家、省、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优质项目、创业能手等的示范创建工作,树立一批典型,切实发挥他们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十)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引育

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引导有网上创业经验或在发达地区从事过电子商务的农村大学生、青年创业者等回乡发展,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为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加强与培训机构、实践基地、高校资源、中职院校等的对接,广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实务培训和创业培训,每年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不少于5000人,尽快培养一批符合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用型、技术型人才。定期举办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培训,对从事电商创业的湖州籍人员尤其是农村人员进行免费的实操培训。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湖州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和部署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工作,制定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制约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

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进一步修改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主要用于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发展,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开拓市场,鼓励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引育,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

(牵头单位: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完善配套服务

以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加强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支持农村电商创业园区等产业基地光纤接入。支持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创新金融产品,为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提供灵活快捷的金融服务;依托银行卡助农服务点,促进村民网络消费及在线支付。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四)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推广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逐步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我市农村电子商务有序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

(五)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政府门户网站、农村远程教育等载体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农民、农业经营主体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认知水平,特别是要宣传一批身边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优秀项目和创业能手,着力形成农村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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