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函〔2019〕8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情况的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09:44:08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情况的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湖政办函〔2019〕8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

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情况的监督意见

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审议了《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出具了《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情况的监督意见》(湖人大监督〔2019〕1号),要求市政府聚焦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夯实绩效管理基础,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和预算管理质效。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开展研究部署,采取有效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绩效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研究起草了我市《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项目责任人,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目前政策文稿已完成网上公开公示,并根据多轮征求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接下来,意见文本将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待会议通过后,尽快发文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加快探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标准体系,着力构建绩效管理的领导体系、责任体系、工作流程、数据集成和处理等。制定了《市级预算绩效指标库管理办法》,搭建市级预算项目共性指标库,计划应用于2020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围绕预算绩效管理领导机制、工作流程、责任体系以及自评质量、公开管理等重点内容,将绩效管理纳入市级部门考核,占到整个考核得分的1%权重。强化市区县联动,加快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各区县信息化项目需求梳理,为整合纳入到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全域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常态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条件。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推进财政政策体系编制工作,全面梳理出74项现行财政政策和重大专项资金,重点在管理制度、退出机制、绩效机制等方面进行改进完善,尤其对列入规划的新增重大项目,明确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突出绩效导向,出台各项具体措施,大力提高政策及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的资金绩效。进一步加大财政绩效自评工作的抽评力度,确保抽评数量在去年抽评10%的基础上有大幅度的提升。同时,为提高抽评的实效性,明确要求抽评项目的选择由过去的随机抽评改为由预算管理部门根据自评完成情况推荐抽评。

四、创新绩效管理评价。拓展绩效自评范围,首次打破仅在部门预算和政府性专项资金中开展的做法,明确涉及财政资金项目全部开展自评,进一步推动绩效项目自评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领域延伸。抓紧布置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财政抽评结果能够应用于2020年度预算编制。截至6月底,市本级已完成评价项目1265个、资金53.66亿元。推动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与预算同步批复,切实提升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的严肃性。进一步扩大绩效公开力度,公开了10个部门,127个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96亿元,公开力度比去年提高了一倍。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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