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函〔2019〕4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湖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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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湖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 》
湖政办函〔2019〕4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市本级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出具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聚焦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机制、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加强审计成果应用,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根据审议意见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采取了积极有效举措,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监督合力形成,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支持市委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形成了审计结果及时向市委汇报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起草了《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将审计问题整改清单销号、审计回访、联合重点整改督查等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形成规范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三是推动问责追责。认真落实《关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的管理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推动市委巡察办、审计、财政、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构建了发现问题、移交办理、问责追责的协同机制。四是公开整改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审计整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推进相关单位主动公开整改情况,以整改情况公开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聚焦财经行为规范,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一是加强重点难点问题整改。针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出台了《湖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处置相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机关房产管理,并对去年下半年完成的重点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访。二是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构建审计计划、审计项目、审计资源、风险清单督导、审计成果运用的“五大协同”机制,加快推进分行业分领域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层分类加强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督导,有效发挥内审作用,推动强化内部管理。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大对部门和单位的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化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管理风险。逐步加大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财经法纪培训。召开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暨2019年“三责联审”、经济责任审计部署会,以会代训,推动领导干部有效履行经济责任;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每年对部门开展一次综合培训。加强内审人员培训,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业务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的财经法纪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聚焦审计质量提升,进一步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一是强化“质量立审”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强化以推动政策法规的“废改立”、体制机制的创新优化、“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或历史积案的妥善处理等为审计结果运用导向,以高质量审计结果运用推动面上问题解决。二是探索建立“两张清单”。加强与党委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共性问题清单”和“责任风险清单”,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用制度。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审查,结合历年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提出预算编制审查建议,推动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精准化。三是推进绩效评价管理。积极推动部门开展全面绩效自评,实现财政抽评全覆盖。加强对财政重点评价、抽评以及部门自评结果的预算应用,评价报告内容与预算年度的项目绩效目标共同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是及时查处易发问题。把审计时发现的易发违规问题作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财政动态监督、审计监督的重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建立审计问题发现和整改情况即时向市人大财经委报送机制,通过人大监督问效,进一步强化监督合力,倒逼问题整改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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