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函〔2019〕1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立医院重点项目建设及重大改革推进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09:47:16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立医院重点项目建设及重大改革推进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湖政办函〔2019〕1号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公立医院重点项目建设及重大改革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湖人大办〔2018〕50号)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落实抓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部门和工作举措,切实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政等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医保、医疗、医药的联动效应,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重点项目建设及重大改革。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在改革实施过程中,通过开展实时监测、第三方评估、调研暗访等方法,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客观、科学地评价医改成效,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医改宣传。加强对医改工作的宣传,调动各方力量,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要会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着力宣传医改政策、医改进展和医改成效等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切,让群众真实地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和获得感,引导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全面推进医改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和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抓推进

一是加快公立医院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公立医院重点项目建设时间节点,紧盯目标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有效解决项目推进中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公立医院重点项目建设对标对表、高质高效推进。使用单位派出基建、后勤、设备等专业管理人员常驻现场,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共同协调解决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新医院建成后布局合理、功能实用、便民惠民。市城市集团作为建设单位,按照“保质量、抢进度”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市中心医院迁建、市第一医院改扩建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市妇保院湖东院区已完成改造。二是全面推进市域医共体建设。按照“一盘棋、一家人、一本帐”的要求,大力推广德清医共体经验,在扎实推进县域医共体的同时,由市级综合性医院作为牵头医院,在城市健康服务联盟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市医共体建设,努力把德清经验转变成湖州样板,加快构建全市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到2022年,医共体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截至2018年12月底,所有区县均以政府名义出台实施方案。三是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排队时间长、候诊时间长、付费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等问题,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从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做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市级医院全面实施的“预约挂号”“移动医后付”“非医保掌上付”“云胶片”等便民惠民举措拓展到全市各区县,实现全覆盖,打造智慧医疗城市,真正让群众看病更方便。进一步提高影像、心电、检验等共享中心应用水平,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医共体内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目前,市级医院、长兴县和安吉县已实现影像报告“无胶片化”;实现影像、心电和临检等检查共享区县全覆盖,全市共建设区域诊断共享中心15个,累计为基层远程诊断放射影像26.6万人次、心电图6.7万人次,集中检验28.2万人次。四是着力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深化药品耗材抱团集中采购,在现有空间的基础上,加大谈判力度,通过以量带价,量价结合,进一步压缩药品价格虚高空间,努力降低药品价格。加强综合监管,严格执行临床路径管理,处方点评、日间手术、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耗材使用管理等制度,专项整治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2018年1-11月,全市医疗总收入增长率7.26%,低于10%的控费目标;门急诊均次费用214.89元,比全省平均值236.42元低了9.1%;住院均次费用8248.1元,为全省最低,比全省平均值10971.58元低了24.8%。

三、创新办法抓推进

一是在人事政策上,探索医共体内人员统筹使用,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和统一管理,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医共体内开展全员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打破单位、科室、身份限制,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统筹使用。二是在薪酬政策上,深化“1+X”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体系,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探索全员岗位工资制,体现能者多劳多得,在医共体内,薪酬向基层适当倾斜,确保基层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目前全市21家公立医院均实施了薪酬制度改革,完成了公立医院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四是在价格政策上,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断优化医院收入结构,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突出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技术价值,积极构建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目前市本级和三个县均已完成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其中吴兴区和南浔区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三是在医保政策上,将医共体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和医保基金预算单位,科学核定医保预算总额,建立“医保总额预算、结余适当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差别化支付制度,医保报销比例向基层倾斜。大力推进医保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结合点数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规范医疗行为,强化费用和质量“双控制”。目前两家市级医院已开展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试点,平均付费标准达省级医院的92.8%;德清县开展了住院医疗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结合点数法付费、结合医共体开展门诊按人头付费。

四、提升能力抓推进

一是打造浙北医学高地。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主动接轨沪杭优质医疗资源,加强与上海、杭州名医院、名科室、名专家合作,推动沪杭优质医疗资源共享,着力打造浙北医学高地,形成一批区域性的优势学科、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造就一批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人才梯队合理的学术团队,培养一批省内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医疗专家,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加强对危急重症病人的抢救,在二甲以上医院建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强化标准建设和质量控制,提高危急重症救治水平,真正让群众看病更放心。目前,全市已有4个区县分别与省级医院建立医联体,5家市级医院的25个专科与省级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与8家上海知名医院15个临床科室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二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按照“夯实硬件基础,提升软件能力”目标要求,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力争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6%以上,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率达到86%以上;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通过“百名基层医坛骨干培养”“基层急救团队建设”“基层儿科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等项目,为基层培养一批能力强、群众信任的基层医疗骨干。2018年,全市家庭医生规范签约率达39.49%,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81.15%,设立家庭病床328张。三是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健全院前急救网络,提高120急救快速反应能力和院前急救水平,中心城区急救反应时间争取达到12分钟左右,同时实现120急救信息系统与医院抢救的实时联通,使院前急救与医院抢救无缝对接,真正让院前急救更高效。

下一步,我们将以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为指导,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深化“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重点项目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三医联动”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项目重大改革,加快推进高品质高水平健康湖州建设,以实际成效为群众增添健康福祉。

附件:重点任务安排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

 





重点任务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
1 加快公立医院建设,打造惠民精品工程 市中心医院项目争取12月底竣工验收;市第一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地上与地下主体结顶完成;市中医院迁建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后续工作。 市城市集团
2 强化质量抓推进,市中心医院项目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市第一医院改扩建项目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施工图,高标准和严要求组织现场文明施工。 市城市集团
3 落实合作共建的责任机制和会商机制,推动在建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市城市集团、

市卫生健康委
4 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大力推广德清医共体经验,全市启动医共体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县域医共体,同时,在城市健康服务联盟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市医共体建设,努力把德清经验转变成湖州样板,加快构建全市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5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9年规范签约率达4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设立家族病床500张以上。 市卫生健康委
6 开展“基层急救团队”“基层儿科规范化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基层常见病诊疗能力轮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供给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7 推进部门协同改革,提升“三医”联动水平 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薪酬制度,在2018年实施院长(党委书记)年薪和业务骨干年薪制的基础上,试行公立医院职工岗位年薪制,进一步优化院内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
8 加大市级公立医院建设投入,加快推进市中心医院和第一医院项目建设;推进医改重大项目实施,落实财政保障任务。 市财政局
9 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多元复合支付办法,探索开展住院医疗费用按DRGs结合点数法付费;研究探索对康复、护理类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和医疗机构康复住院病人、精神病人、老年长期慢性病人住院费用实施按床日费用支付办法;加强对付费改革的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分类指标考核机制;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定点药店进销存管理、人脸识别、智能审核、大数据分析等智能监管措施。 市医保局
10 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切实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 市医保局
11 深化智慧医疗建设,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深化医疗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从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做起,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打造智慧医疗城市,真正让群众看病更方便。 市卫生健康委
12 推进“医后付”向各区县延伸,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看病过程中的付费环节,实现“最多付一次”。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3 建设湖州市区域影像云平台,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塑料胶片;数字影像在全市医疗机构实现共享互阅。 市卫生健康委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81153.html

本文关键词: 湖政办函, 湖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