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函〔2018〕1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保障和促进幼有所育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09:44:33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保障和促进幼有所育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湖政办函〔2018〕16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学前教育

规范发展保障和促进幼有所育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保障和促进幼有所育的监督意见》(湖人大督〔2018〕7号)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按照监督意见,提出对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准规划,科学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精准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规划。针对当前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地、“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政策调整等带来的人口变动影响,根据《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由市、区教育局会同规划部门对市本级学前教育资源进行深入精准分析,科学制定并出台《湖州市区学前教育专项规划》,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满足老百姓就近入学的需求。截止2018年12月底,各区县均已编制完成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并由区县政府发文。二是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到位。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按照“谁开发建设、谁完善配套”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设计并建设,园所内部设施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按不低于省二级幼儿园标准配置。对政策出台前的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范围内小区配套幼儿园二次装修经费,根据《关于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育经费等有关工作专题会议备忘》精神执行好。

二、健全机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

一是全力确保经费落实到位。根据《湖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市本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600万元,到2019年提高至1600万元(目前已列入财政预算)。各区县制定下发幼儿园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到2020年,各区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不低于当地小学生标准。进一步加大扩容、改薄专项奖补力度,结合“省等级幼儿园”创建、资质年检等,倒逼相关幼儿园优化办学条件。二是建立专项经费使用绩效考核机制。市教育局已经出台《关于市本级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正在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市本级学前教育专项拟定竞争性分配原则,在区级财政及教育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及市教育局组织对市本级学前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对各区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奖励补助各区学前教育发展。三是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机制。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通过核定办园成本,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各区县教育部门将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定期开展一次普惠性幼儿园成本核算,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的上浮比率,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三、突出公平,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着力加快老城区幼儿园布点建设。在修订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时,教育部门认真做好目前老城区人口分布情况调研工作,为科学布点做好准备。在老城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时,确保教育用地不变更,将闲置教育用房办成幼儿园(如产权属于市城市集团的原衣裳街学校);对于旧城改造中拆除的幼儿园(如吴兴区汽总幼儿园已停止招生,即将拆除),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就近补建幼儿园;对老城区幼儿园严重不足的区块(如众鑫广场区块,包括友谊新村、天元颐城、塔下街、天杏园等,目前还没有一所幼儿园),规划部门要及时规划配建一所规模适宜的幼儿园。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政策,确保新建小区幼儿就近入园。二是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各区县制定并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补助系列政策,按照“公办民办并举”的法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投入机制。积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学前教育,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提升农村幼教点标准化建设水平。结合《湖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70人以上的农村幼儿教学点,按照《浙江省薄弱幼儿园提升标准》《浙江省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村提升标准》有关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制定薄弱幼儿园改造年度推进表,着力进行改造提升。对70人以下的农村幼儿教学点,严格按照省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村提升标准建设。制订出台《湖州市市本级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通过奖励市本级农村薄弱幼儿园改造、提升等级等举措,鼓励两区、乡镇、村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为农村幼儿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保教环境。四是提高非编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各区县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非编制教师工资待遇的保障机制,确保非编幼儿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有条件的区县采取有力措施力争达到当地在编教师收入的80%及以上,并逐年提高,2020年底前,实现“同工同酬”目标。市教育局督促各区县抓好落实,并将此列入每年市教育局对区县教育工作考核之中。

四、保教并重,提高学前教育办园质量

一是运用人才政策引育优质幼师。将优质幼儿教师招引和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相结合,各区县教育局积极配合编制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定期核编,并逐年增加公办编制,以吸引优秀幼师毕业生来湖工作。编制部门将牵头完成对全市幼儿园的第一次核编。市教育局督促各区县加大投入,提高工资待遇,确保优秀幼儿教师安心工作。二是完善幼儿教师职称评定机制。积极向省、市人力社保部门反映幼儿教师职称评审中出现的困难,争取上级部门适时提高幼儿园高级岗位比例。在广泛征求各幼儿园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高级岗位的设置方式,确保岗位设置最优化。完善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办法,对幼儿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给予政策倾斜,切实维护幼儿教师申报职称的积极性。三是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浙江省全面推进学前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成立市级幼儿园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小组,设立市级课改实验园,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实验,及时总结推广课程建设成果。各级各类幼儿园立足本园实际,坚持以幼儿整体发展为本,以“安吉游戏”模式为指导,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生活化、游戏化、园本化,彻底消除“小学化”“看管式”现象。四是完善教研、督导责任区制度。选拔市、区县名优教师组成专兼职教研员队伍,通过联盟组团等方式,完善“园本教研、联片教研、区域教研”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分工合作、分层发展的教研责任区。选派有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作为区域督导负责人,建立督导责任区,开展经常性检查和随机督察,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

附件:重点任务安排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

   

附件

重点任务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精准规划,科学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制定《湖州市区学前教育专项规划》

市及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局等

2

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到位(按照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湖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湖教办2016〔282〕号文件执行)

市建设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3

健全机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

提高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至1600万元。为提高专项经费绩效,湖州市教育局下发《市本级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市及区县财政局、教育局

4

落实生均公用经费(以区县文件为依据)

区县教育局、财政局

5

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机制,科学核定保教费收费标准

区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财政局

6

突出公平,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着力加快老城区幼儿园布点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教育局

7

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

市及区县教育局、财政局

8

提高非编幼儿教师待遇保障

区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9

保教并重,提高学前教育办园质量

运用人才政策引育优质幼师

市及区县人才办、编委办、教育局

10

完善幼儿教师职称评定机制

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

11

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按照《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

市及区县教育局以及教科研中心

12

完善教研、督导责任区制度

市及区县教育局、督导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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