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函〔2018〕12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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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湖政办函〔2018〕12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意见》(湖人大督〔2018〕6号)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按照监督意见,提出对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文化发展内涵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按照《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委办发〔2016〕45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有序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的总体布局,加快推进市美术馆、市非遗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争取到“十三五”末,基本达到市有“五馆”、县有“四馆”的建设目标。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家讲座、编印学习资料、开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并把其纳入党校培训内容,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乡镇(街道)一把手的法治意识。在每年举办的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站长和“文化礼堂”管理员培训班的课程安排中,邀请省级以上专家学者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的解读。利用微博、微信、网站和宣传栏等媒介以及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方式,结合“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全民阅读节”等系列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格局。定期召开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小组会议,对照市委市政府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工作目标,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工作。加强在整合各部门资源、按需供给产品服务和优质资源下沉等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一盘棋”的理念,协调联动、整体发力,共同完善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机制。

二、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促进文化产品惠民

一是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质量。把“互联网+”思维内化为文化产品供需的驱动力,不断完善“湖上云”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运用电脑、手机等各类终端,通过自主“点餐”,便捷享受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地免费使用、参与活动、辅导培训、专家授课等智能数字文化服务。二是提高文化设施使用效率。贯彻落实《浙江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效能建设的意见》(浙文公共〔2017〕22号)的文件要求,确保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四个基本(设施、队伍、制度、服务)”建设各项要求落地,切实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设施和场所效能。进一步推进县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争取到2019年底前,省级中心镇和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乡镇达到乡镇图书馆分馆、文化馆分馆全覆盖。三是提高文化资源深度融合。以城市能级提升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全市大花园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等项目为抓手,充分挖掘丝绸、湖笔、书画、茶、瓷等特色文化资源,由市文广新局牵头,做好与市建设局、市农办、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旅游委的深度对接,打造丝绸之源、太湖溇港、桑基鱼塘、大运河等生态文化品牌,助推我市城市文明更新和乡村文化兴盛。

三、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增强文化内生动力

一是建强基层文化队伍。健全全市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完善远程教育培训,强化岗位定向培养。市、县区文化部门分批分层组织培训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业余文艺骨干、文化志愿服务者,年培训人数不少于8000人次。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将于2019年下半年在吴兴区、南浔区试点“县区聘乡镇用、乡镇聘村用”模式。二是推进文化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5号),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县区政府做到科学规划布局和落实标准体系要求,加快推进力度。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网络。同时,按照《湖州市“城市书房”建设三年计划》等要求,有序推进城市文化空间建设,实现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三是着力优化投入机制。重点支持湖州市非遗综合展示馆(湖剧主题展示馆)、田野文物标本库房项目建设,加快项目立项,细化展陈布展和后续运维经费方案。财政部门按区域人口规模核定经费总额,并协调各县区将乡镇文化工作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日常活动有效开展。抓好省公共文化服务“十百千”工程,按照两年(2018—2019年)提升计划,切实推进全市5个重点乡镇(街道)、64个重点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确保省级项目资金核拨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践行“两山”理念的工作大局,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抓住监督意见中提出的薄弱环节,巩固已取得的成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突出公益属性。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支持做好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倡导延时开放或错时开放。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健全完善高效的运行机制,提升全市各级各类文化场馆(站)、农村“文化礼堂”的运行水平,加大文化辅导、文艺创作、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免费培训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充分调动各种市场主体和各类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题、供给方式和资金投入多元化。四是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定期进行督查考核,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存在问题和不足,限期整改落实。

附件:重点任务安排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附件

重点任务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文化发展内涵

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湖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

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成员单位

2

加快推进市美术馆、市非遗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

3

争取到“十三五”末,基本达到市有“五馆”、县有“四馆”的建设目标。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

4

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并把其纳入党校培训内容。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委党校

5

利用微博、微信、网站和宣传栏等媒介,以及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方式,结合“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全民阅读节等系列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

市文广新局、县区文化部门

6

定期召开市、县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会议。

市文广新局

7

加强在整合各部门资源、按需供给产品服务和优质资源下沉等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一盘棋”的理念,协调联动、整体发力,共同完善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机制。

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成员单位

8

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促进文化产品惠民

不断完善“湖上云”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运用电脑、手机等各类终端,通过自主“点餐”,便捷享受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地免费使用、参与活动、辅导培训、专家授课等智能数字文化服务。

市文广新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县区文化部门

9

确保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四个基本(设施、队伍、制度、服务)”建设各项要求落地,切实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设施和场所效能。

县区政府、县区文化部门

10

进一步推进县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争取到2019年,省级中心镇和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乡镇达到乡镇图书馆分馆、文化馆分馆全覆盖。

县区政府、县区文化部门

11

打造丝绸之源、太湖溇港、桑基鱼塘、大运河等生态文化品牌,助推我市城市文明更新和乡村文化兴盛。

市文广新局、市建设局、市农办、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旅游委

12

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增强文化内生动力。

市、县区文化部门分批分层组织培训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业余文艺骨干、文化志愿服务者,年培训人数不少于8000人次。

市文广新局、县区文化部门

13

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拟于2019年下半年在吴兴区、南浔区试点“县区聘乡镇用、乡镇聘村用”模式。

吴兴区文体局、南浔区文体局

14

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网络。

县区党委、政府

15

按照《湖州市“城市书房”建设三年计划》(湖文广新〔2017〕78号)等要求,有序推进城市文化空间建设,实现“城市15分钟文化圈”。

市文广新局、县区文化部门

16

重点支持湖州市非遗综合展示馆(湖剧主题展示馆)、田野文物标本库房项目建设,加快项目立项,细化展陈布展和后续运维经费方案。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

17

财政部门按区域人口规模核定经费总额,并协调各县区将乡镇文化工作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日常活动有效开展。

县区财政局、文广新局(文体局)

18

抓好省公共文化服务“十百千”工程,按照两年(2018—2019年)提升计划,切实推进全市5个重点乡镇(街道)、64个重点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确保省级项目资金核拨到位。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9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支持做好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倡导延时开放或错时开放。

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县区文化部门

20

健全完善高效的运行机制,提升全市各级各类文化场馆(站)、农村“文化礼堂”的运行水平,加大文化辅导、文艺创作、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免费培训力度。

市文广新局、县区文化部门

21

出台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各种市场主体和各类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题、供给方式和资金投入多元化。

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

22

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定期进行督查考核,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存在问题和不足,限期整改落实。

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成员单位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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