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函〔2018〕7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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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湖政办函〔2018〕7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湖人大办〔2018〕3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农办、市农业局等部门对审议意见建议逐条分析、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抓重点,推动农民增收相对落后区域加大力度
出台《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方案><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湖委发〔2018〕1号),明确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实抓好,尤其是把南部水乡、西部山区等低于全市农民人均收入的区域作为重点攻坚区域。2018年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031元左右、同比增长8.5%。一是持续强化考核问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专题审议《湖州市促进农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关于促进全市低收入农户全面发展的政策意见》,明确要求各乡镇政府把农民增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抓、专项抓,将农民增收的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为切实可行的各项措施,明确责任,强化考核,问责问效,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增收较迟缓地区的指导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落地落细。二是持续突破增收难点。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不断提升村庄规划建设水平,全面升级美丽乡村创建。注重农村产业提升发展,明确西部山区和平原水乡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总目标,实施差异化规划建设,坚持个性化塑造,充分挖掘地方资源,努力打造区域品牌特色,进一步提升安吉白茶、湖州湖羊、德清嫂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特别是围绕水乡平原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西部山区农村竹木产业提质增效,不断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努力打造“乐居、乐业、乐游、乐活”的美丽乡村升级版,提升乡村的“人文之美、富裕之美、和谐之美”。三是持续加强政策倾斜。通过加大产业扶持、支持就业创业、持续改善民生、健全社会帮扶、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等措施,帮扶扶贫对象加快发展。不断深化农村综合产权金融创新,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全市已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达21个,创新开展白茶气温指数、芦笋价格指数等保险。围绕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强化绿色金融支持,推动形成特色农业的创新型保险、“金融创新与美丽乡村升级互促共进”示范点等特色亮点。
二、关于补短板,确保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
全面实施全市促进农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补齐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短板,全力打好低收入农户增收攻坚战,健全扶贫帮困数据共享平台,让各项政策措施最大程度惠及全市低收入农户,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快于面上农民。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低收入农户22740户、41156人。一是加强组织帮扶。进一步完善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准分析低收入农户增收难问题的症结所在,做到“一户一策”,抓好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完善市、县区、乡镇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交易种类、丰富交易形式,促进农民资产资本化,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扶持产业帮扶一批,深入实施现代农业发展“1861”行动计划,不断创新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着力做大做强绿色现代农业,为农民增收搭建平台。强化就业救助帮扶一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就业环境,促进低收入农户实现充分就业,着力解决农村纯农户的劳动力就业难问题,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参与市场平均利润的分配。强化社会保障帮扶一批,逐步提高城乡一体化低保标准,深化教育帮扶、健康帮扶和基本生活救助帮扶,强化低保兜底和社会救助水平。强化社会力量帮扶一批,健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湖部队、商会、企业等定点帮扶机制,不断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三是突出扶志为先。坚持帮扶与扶志、扶智、扶技相结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重点培养一批新农村带头人,培育一批能工巧匠型农村实用人才和一支“双创”型领军人才队伍。以全国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市为契机,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9593人。依托湖州农民学院,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农民的创业就业素质和增收致富能力,不断激发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内在动力,推动其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三、关于强弱项,促进经营性收入较快增长
全面实施农民经营性增收促进行动,着力挖掘农村家庭经营增长潜力。2018年一季度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31.51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18.73亿元、同比增长1.2%。一是大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按照“36字”农业产业发展思路,着力提升八大主导产业,不断拓展经营性收入的增长空间。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现代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和林业发展空间,稳步提升水产、茶叶、蔬菜、笋竹产业产值,不断优化水果、花卉、中药材、蚕桑等产业发展模式。不断推广农牧结合、农渔结合等生态绿色种养模式,强化畜牧业、渔业转型升级能力。进一步发展绿色渔业,着力打响水产品太湖品牌,全面实施现代渔业绿色发展“2222”行动计划。2018年一季度全市实施尾水治理10.31万亩,开工建设养鱼跑道138条,推广应用稻渔综合种养模式1.51万亩、配合饲料替代冰鲜鱼1.05万亩、渔业物联网1382户。重点发展名特优水产品种和优势种产业,努力打造“有太湖特色、全产业链发展”的生态渔业。二是大力促进新型产业培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尤其是大力促进现代旅游理念与农业生产、美丽乡村创建成果与农业生产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运用好国际乡村旅游大会永久会址、中国乡村旅游第一市等品牌载体,深入推进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全面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电商,重点培育返乡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对象。2018年一季度全市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9亿元,同比增长80%,村级电商服务覆盖755个建制村。大力培育建设开放式农业农村众创空间,积极开展众创田园(星创天地),带动和激发农业领域创新创业激情,积极培育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三是大力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健全完善内部运作协作机制,规范农合联生产、供销和信用“三位一体”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带动更多农户参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充分发挥市级农合联的龙头作用,以资本、产权、业务等为纽带,推动各级农合联之间的联合合作,做实行业指导、经营服务等功能,加快形成上下贯通、利益链接的农合联运营体系。以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商贸服务体系、农村信用服务体系和乡村环境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农合联为农服务的主框架。充分调动涉农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坚持市场化、实体化的发展方向,建立运转高效的农合联管理模式和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使之成为服务农民持续增收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四、关于重长效,完善农民增收制度保障
切实把建立健全各项扶农支农制度机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任务加以落实,进一步完善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一是深化农村改革促增收。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住房、村级集体资产等产权的确权,深化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855个村审核公示,完成率为99.5%,完善承包合同数41.7万份,完成率为97.7%。不断加强农村金融创新,加快发展多元化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切实发挥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大农民持股力度,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制等多种途径,积极引导、推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促增收。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十条意见》(湖政发〔2017〕15号),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的制度体系,着力清除阻碍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对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创业和增收的积极性,依托湖州农民学院,不断提高农民的创业就业素质和增收致富能力,推动改变传统的农民增收思想观念。积极开展农村住房抵押借款、林权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着力解决农业规模经营问题,扎实推进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三是增强工作合力促增收。根据市政府促进农民增收的“开门听建议”主题座谈会要求,进一步加强与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广开言路,听取意见建议。定期分析农民增收形势,理清思路、研究措施、破解难题,组织开展关于农民增收工作的专题调研和督查检查。不断强化各级政府组织领导、政策体系、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和氛围营造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农民增收工作与“四新”主题实践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市政府重视、部门县区合力推进、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促进农民增收良好氛围。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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