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发〔2018〕22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老永等12人记二等功并授予湖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称号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11:31:20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老永等12人记二等功并授予湖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称号的决定》








湖政发〔2018〕22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老永等12人记二等功

并授予湖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称号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涌现出张老永等12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大爱之心和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为建设“平安湖州”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湖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

一、给予张老永记二等功,并授予“湖州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颁发证书及奖金伍万元

张老永男1978年1月4日出生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大栗树村

二、给予吴康康等11人各记二等功,并授予“湖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各颁发证书及奖金叁万元

吴康康  男  1986年11月4日出生  湖州市东湖家园47幢206室

沈  立  男  1988年4月7日出生  湖州市南园一区8幢104室

费耀平  男  1986年12月28日出生  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村桥南9号

俞明华  男  1982年6月25日出生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曹报村报本桥47号

沈雷涛  男  1980年7月26日出生  湖北省京山县曹武镇农贸街14号

张  鹏  男  1997年1月1日出生  江苏省东海县白塔埠镇前营村8-18号

胡宏杰  男  1994年12月26日出生  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城西村抛大坞7号

吕  超  男  1995年3月11日出生  湖州市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双桥村桥北2号

张傅伟  男  1986年3月11日出生  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北路16号

唐雪明  男  1955年1月8日出生  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塘南村渎东自然村32号

顾  涛  男  1972年9月17日出生  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时代新城21幢5单元501室

希望被记功奖励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平安湖州”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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