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发〔2018〕20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发〔2018〕20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人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
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发﹝2018﹞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一定要把南太湖建设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四大建设”,持续深化“四新”主题实践,按照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现代政府建设要求,聚焦“强谋划、强执行,提高行政质量、效率和政府公信力”(以下简称“两强三提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到2022年基本完成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数字化转型,行政质量和效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政务环境、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加快赶超、实现“两高”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大力实施政府系统党的建设工程
1.加强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过硬”,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市委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及各部门党委〔党组〕)
2.加强思想建设。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四新”主题实践。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责任单位:市政府及各部门党委〔党组〕)
3.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认真执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全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责任单位:市政府及各部门党委〔党组〕)
4.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倡导大抓落实、大干实事的工作作风,做到一般事项答复、请示件办理、群众来信批阅“三个不过夜”。严格执行部门会办事项限时办结制。开展“低效能”部门评定。严把办文办会关,2018年起市级政府文件、会议数量和会议经费原则上不得增加。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和基层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及各部门党委〔党组〕)
5.加强纪律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等规定。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管控,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责任单位:市政府及各部门党委〔党组〕)
(二)大力实施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
1.提升科学谋划能力。以“两山”理念为引领,谋深谋实高质量发展的湖州路径,加强南太湖新区、沪湖绿色智造大廊道建设等一批重大战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等一批重大改革,聚引人才、科技创新等一批重大政策,万亩千亿大平台建设、“标准地”和“五未”土地处置等一批重大举措的研究,提高科学谋划的前瞻性和精准度。深入开展“提标杆破难题 助赶超”专项调研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能落地、可转化的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2.充分发挥高端智库决策咨询作用。按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独立性要求,在加强市政府咨询委、法律顾问组等现有智库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智库服务行政决策体系,建立海内外顶尖人才、知名人士以及市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参与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平台的研究与决策机制。围绕“两山”转化、南太湖新区建设、战略性产业规划等重点课题,与中科院、浙江大学、湖师院等科研院校开展深层次合作。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高端智库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3.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开门听建议、开门作决策、开门晒结果”常态化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以“三责联审”为载体,继续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审核,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研究制订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重视研究政协专题协商意见,坚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4.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市政府年度重大事项等决策部署,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办法和年度评估计划,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建立评估结果定期通报、反馈整改、二次评估、结果运用等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三)大力实施政府执行力提升工程
1.健全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围绕市政府年度重大事项、民事实事等重要工作的推进落实,以市政府部门和县区政府为对象,建立以“两强三提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尺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全市“四新”主题实践,加强部门分类考核与专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整合,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立通畅、高效、系统的评价反馈机制,推动政府工作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2.实施重点工作清单管理。推行年度重大事项清单制度,明确每件重大事项的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建立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重大事项推进情况汇报并打分评价制度。实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每月内部通报和现场实地督查、每季度媒体公布、年底评价考核的工作闭环管理。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省对市年度重要考核事项“保五争三”工作责任清单,分月、季、年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后事项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出说明,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3.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加强督查工作统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整合督查项目和督查力量,系统推进督查工作。前移督查关口,运用科技手段,强化一线督查。建立健全有清单、有督查、有考评、有激励、有问责“五位一体”的大督查工作体系,切实提高督查执行力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4.健全行政问责工作机制。结合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实际,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紧盯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强化追责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分内事情认真干、交叉事情主动干、分外事情愉快干”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及各部门党委(党组))
5.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制订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实施细则,建立容错免责案例库。(责任单位:市政府及各部门党委(党组))
(四)大力实施行政质量提升工程
1.改革机构设置。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在省市委统一领导下,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制定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理顺政府部门间和部门内设机构间的职能分工,破解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研究改革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2.规范行政权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和“一网通办”。全面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大幅缩短项目受理到开工许可审批时限。加快推行企业对标竞价“标准地”制度,科学设置“标准地”指标和优惠政策,加快出台重大平台项目准入管理实施细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政务办等市级有关部门)
3.加强制度供给。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一带一路”为统领,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围绕“两山”理念先行示范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以及南太湖新区、沪湖绿色智造大廊道、人才生态最优市、湖州科技城建设等重大任务,高质量制定战略、规划、规章、政策等。(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4.健全政务标准。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制订重点领域政务标准清单。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标准,惠企便民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一窗”“一证一码”“一城”“一网”工作四个100%全覆盖。加强政务服务领域的标准制(修)订。每年开展一批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编委办、市大数据中心)
5.推广移动政务。全面应用政务钉钉系统,加强移动政务管理类APP整合。机关部门新建政务管理类的移动应用按要求统一由钉钉接入,已建移动政务管理类APP软件统一向钉钉政务整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
(五)大力实施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程
1.改进政府立法工作。科学编制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高质量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调研、起草、审核等工作。积极拓展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切实做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等制度。深化执法监督规范化试点建设,加快试点成果全市推广运用。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加强对执法监管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倒查追究,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级主要执法部门)
3.加强行政复议机制创新。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高质量完成全市复议改革工作任务。规范复议办案流程,探索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新复议审理方式,积极探索案件会商审理,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第三方参与疑难案件审理机制。强化复议结果运用,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监督反馈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偏,严格依法行政。健全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分析通报制度,以一案规范一片,切实提升行政复议综合效能。(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
4.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注重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协同化解,整合利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资源和力量,协同开展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网络金融仲裁试点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互动衔接,深化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发挥全市各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基层。依法落实行政应诉职责,强化败诉案件分析研判和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5.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深入贯彻宪法修正案,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强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和广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考核评价引导和推进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六)大力实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互联网+教育、医疗、文化”等,促使各领域公共服务全面上线,打造“掌上办事之城”。统一线上、线下公共服务标准,推动网络平台与实体大厅无缝对接,建立线上线下紧密衔接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民生网、服务网、平安网“三网”全覆盖。市县两级事项全部开通网上申请,85%以上事项实现网上审批,其中高频事项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半小时便民服务圈”。加速推进市民卡工程建设,高标准完成湖州市民卡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
2.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围绕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基本生活服务、健康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等,加快建成一体化、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政策、投入、项目等统筹衔接。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启动编制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及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积极争取省级改革试点。对标国内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地区,强化体系、制度、机制等保障,着力打造法治化、制度化、现代化营商环境。加快“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推行“涉企证照通办+承诺准营制”,项目审批和企业开办实现全面提速。以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七)大力实施政府数字化转型工程
1.加快建设“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加快建设市大数据中心。按照大数据中心“12N3”基础框架,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全市统一开放、多级互联、高效便捷的数据汇集共享体系,推动数据落地,启动建设湖州数据大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各部门)
2.积极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按照“整体规划、有序推进,深度整合、资源集约,统一标准、数据共享,应用为先、慧政惠民,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原则,编制加快数字转型、推进“智慧之城、数字之城、移动之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各部门)
3.建立健全数据标准和安全制度。制定公共数据管理规范,完善数据标准、数据安全和数据运维支撑体系,健全公共数据安全规范管理机制。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项目建设,制定《湖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办法》。健全信息化项目审核评估机制,完善财政性资金建设和维护的信息化项目审核验收机制,做到“三不”(不按共享原则的不再新建基础平台、不再新建综合机房、不再新建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
4.深化政务数据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发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作用,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加快数据归集、整合,编制公共数据公开目录,促进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和开放利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八)大力实施基层政府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落实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工作导则。深化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建设。2022年底前,建立乡镇(街道)全面覆盖、功能集成、县乡互通、运行协同的基层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综治办等市级有关部门)
2.深化乡镇(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细化落实乡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不同类型乡镇(街道)的功能定位,加快职能从重招商向重服务转变,强化服务功能。开展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综治办、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九)大力实施政府公信力提升工程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除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情况外,明确市政府及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须于文件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天内进行公开发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集群建设。健全社情民意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2.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民生实事为守信践诺主要内容,健全承诺履行情况主动报告、客观评价、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3.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湖州政务云等渠道归集政府失信记录,通过信用湖州网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加大对政府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强化对信用信息记录和报告的使用,不断拓展信用产品运用范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
4.健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加强考评结果运行。依托12345阳光热线,健全政务投诉举报平台。深化人大代表“问政会”、政协委员面对面等监督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诚信评价等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信访局、市大数据中心)
(十)大力实施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1.加快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政府。坚持和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制度,加快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政府。制定实施政府系统分层分类培训计划,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培训,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化、定量化和体系化。加强公务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法律素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
2.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实施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探索开展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的关心爱护,全面落实公务员带薪年休假、疗休养等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3.改进公务员选录工作。落实公务员考录改革举措,推进公务员分级分类考录,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扩大面向“双一流”高校择优选调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与范围。继续开展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4.健全公务员考核奖惩机制。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试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落实公务员及时奖励政策,加大公务员正向激励力度。选树优秀公务员先进典型,加强对公务员的正面引导。(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年度计划、任务清单、责任主体和工作举措。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试点示范。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工作对接、项目对接,积极争取试点示范,落实配套措施,形成湖州特色。
(三)优化综合保障。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敢闯敢试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鼓劲。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重点政务领域建设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决策咨询等方面,做好人、财、物保障。
(四)强化督查落实。根据省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年度重大改革、重点工作、重要任务报告制度,加强过程管理、节点控制、实地督办、定期通报。对照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做好整改反馈工作,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湖州市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牵头)单位 | 时间要求 |
1 | 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市政府及各部门党委(党组) | 执行党中央、省市委规定 |
2 | 严控公文、会议数量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 每年推进 |
3 | 严控会议经费 | 市财政局 | 每年推进 |
4 | 开展“低效能”部门评定 | 市政府办公室 | 每季开展 |
5 |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管控 | 市政府及各部门党委(党组) | 每年开展 |
6 | 深入开展“提标杆 破难题 促赶超”专项调研活动,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重要政策和工作举措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 2018年底 |
7 | 开展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智库服务行政决策体系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 2018-2020年 |
8 | 完善“开门听建议、开门作决策、开门晒结果”的常态化机制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 每年推进 |
9 | 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 每年开展 |
10 |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办法和年度评估计划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 每年开展 |
11 | 建立以“两强三提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尺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 市政府办公室 | 每年开展 |
12 | 推行年度重大事项清单制度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 每年推进 |
13 | 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省对市年度重要考核事项“保五争三”工作责任清单 | 市政府办公室 | 每年开展 |
14 | 制订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实施细则,建立容错免责案例库 | 市政府及各部门党委(党组) | 2018—2020年 |
15 | 改革机构设置 | 市编委办,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 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规定 |
16 | 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和“一网通办” | 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政务办等市级有关部门 | 每年推进 |
17 | 围绕重大任务,高质量制定战略、规划、规章、政策 | 市政府各部门 | 每年开展 |
18 | 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 | 市政务办、市编委办 | 2020年12月底前 |
19 | 制订重点领域政务标准清单 | 市编委办、市政务办 | 逐年推进 |
20 | 全面应用政务钉钉系统,完成移动政务管理类APP整合 | 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 | 2018年底前全面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整合 |
21 | 科学编制立法计划 | 市政府法制办 | 每年编制 |
22 |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工作 | 市政府法制办 | 每年清理 |
23 |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 | 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级主要执法部门 | 2019年6月底前 |
24 | 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 | 市政府法制办、市级主要执法部门 | 2019年6月底前 |
25 | 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 市政府法制办 | 逐年推进 |
26 | 开展网络金融仲裁试点工作 | 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 2018年9月底前开始运行 |
27 | 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 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 逐年推进 |
28 | 建设湖州市证照等电子共享材料生成系统 | 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 | 2018年9月前 |
29 | 建设湖州市统一接口平台 | 市政务办、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 | 2018年9月前 |
30 | 高标准完成湖州市民卡的推广应用 | 市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 | 2019年12月前 |
31 | 建设湖州市结构化数据存储、各部门业务数据库运维等功能的综合性管理平台 | 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级各部门 | 2018年12月前 |
32 | 审批办事事项全面实现网络化办理 | 市政务办,市政府各部门 | 2018年12月前 |
33 | 推进“智慧之城、数字之城、移动之城”建设 | 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各部门 | 2019年12月前 |
34 | 建设湖州数据大脑 | 市大数据中心 | 2018年12月前 |
35 | 制定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 市大数据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36 |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项目建设,制定《湖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7月底前) | 市大数据中心 | 10月底前 |
37 | 改革政务数据管理服务体制 | 市大数据中心 | 适时完成 |
38 | 编制全市公共数据公开目录 | 市大数据中心 | 12月底前 |
39 | 建立乡镇(街道)全面覆盖、功能集成、县乡互通、运行协同的基层治理体系 | 市编委办、市综治办等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底前 |
40 | 制订乡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 市编委办、市综治办等市级有关部门 | 2019年6月前 |
41 | 开展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 市编委办、市综治办、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 2019年6月前 |
42 | 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 2018年7月前 |
43 | 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 每年推进 |
44 | 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湖州政务云等渠道归集政府失信记录 | 市发改委、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 | 每年推进 |
45 | 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诚信评价等级 | 市发改委、市信访局 | 每年推进 |
46 | 贯彻落实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实施办法 | 市人力社保局 | 执行上级规定 |
47 | 继续开展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工作 | 市人力社保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48 | 开展政府系统公务员分层分类培训,开展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试点 | 市人力社保局 | 执行上级规定 |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