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发〔2018〕7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13:07:36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湖政发〔2018〕7号
根据《2017年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部门考核办法》(湖2025办发〔2017〕1号)和《2017年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县区考核办法》(湖2025办发〔2017〕2号)精神,经分类综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先进县区
长兴县人民政府、吴兴区人民政府、德清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
(一)A类先进单位。市财政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B类先进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安全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产业集团、市国资委、市人行、市银监局、湖州电力局、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市总工会。
(三)C类先进单位。市编委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贸促会、市工商联、湖州广电集团、湖州日报集团、市中级法院、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移动湖州分公司、联通湖州分公司、电信湖州分公司。
希望各县区、各部门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努力为湖州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聚力赶超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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