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发〔2017〕18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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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








湖政发〔2017〕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班子受任于湖州加快赶超、实现“两高”的关键时期,肩负着在市委领导下带领全市政府系统、依靠全市人民为全面完成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奋斗的历史重任。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和“一定要把南太湖建设好”指示精神,坚定不移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坚定不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赶超发展,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扎实开展“新标杆新业绩新形象新征程”主题实践,全面从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为倾心干事创业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保障、政治保障、作风保障、制度保障。现就加强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带头维护核心,努力建设一个对党忠诚、政治坚定的好班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党性修养、实践锤炼,全面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努力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施政水平尤其是处理复杂事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服从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坚定不移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坚持带头拉高标杆,努力建设一个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好班子。时刻牢记加快赶超、实现“两高”的发展使命,清醒认识“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区域竞争形势,自觉增强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拉高工作标杆,切实提高工作要求,以“人一我十、人十我百”的勇气、决心和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带头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决打破阻碍发展的“坛坛罐罐”,更多注入创业创新的强劲动能,以自我革新的胆略和气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勇于挑最重的挑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雷厉风行干,夙兴夜寐干,严厉整肃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为负责者背书,努力使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蔚然成风。

三、坚持带头勤政为民,努力建设一个大干实事、大抓落实的好班子。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盯“去、降、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拆、治、归”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聚焦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平台、重点产业、重大政策、重点要素,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清单制度,在大抓落实、大干实事中抓出章法、干出成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不懈的追求,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努力解决好广大群众牵肠挂肚、劳心费神、担惊受怕、意见集中的公共民生问题,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干部的勤政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改进文风会风,加强调查研究,落实跟踪督办,严格追责问效,大力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行短文,努力做到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为基层一线解决实际问题上,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赢得民心。

四、坚持带头凝心聚力,努力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团结和谐的好班子。牢固树立全市工作、政府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不折不扣执行集体研究决定事项,认真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分管工作,切实增强班子整体合力,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全面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法、坚决守法、切实用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监察监督、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把依法行政、阳光施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汇报、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不断提高决策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五、坚持带头从严治党,努力建设一个廉洁奉公、风清气正的好班子。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守住道德底线、不触法纪红线,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属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做到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预防惩治、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企业和群众过“好日子”,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强化正风肃纪工作,坚决有力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管理提绩效,切实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

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班子将认真对照上述要求,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与全市人民一起,为加快湖州赶超发展和高质量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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