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发〔2017〕14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16:19:33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湖政发〔2017〕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共同推动我市计生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全年主要指标执行完成良好,“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计生惠民政策较好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继续深化,孕前优生健康检测不断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人口信息互联互通扎实推进,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6年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通过综合考核评价,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胜单位(县区)

德清县人民政府、安吉县人民政府。

二、达标单位(县区)

长兴县人民政府、吴兴区人民政府、南浔区人民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三、优胜单位(部门)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

四、达标单位(部门)

市委政法委、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残联。

希望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在新的一年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按照“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重视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1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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