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发〔2017〕10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度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16:19:42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度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湖政发〔2017〕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6年,全市各县区深入践行“两山”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改革为动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要求,以土地整治为平台,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和示范区保护为重点,坚守耕地红线和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大力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创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较好地履行了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根据《湖州市2016年度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规定,经县区自评,市政府综合考评,现将2016年度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德清县人民政府

安吉县人民政府

吴兴区人民政府

二、良好单位

长兴县人民政府

南浔区人民政府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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