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发〔2016〕21号《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军分区关于表彰2015年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16:53:11

《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军分区关于表彰2015年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湖政发〔2016〕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湖州军分区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安全征兵,圆满完成了年度征兵任务,涌现出一批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我市征兵工作健康发展,决定对下列18个单位和42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18个)

吴兴区东林镇人民政府

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南浔区旧馆镇人民政府

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

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德清县卫生计生局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

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计生局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先进个人(42名)

王佐斌(吴兴区埭溪镇武装部)

叶江华(吴兴区妙西镇武装部)

张国强(吴兴区爱山街道武装部)

沈波(吴兴区杨家埠街道武装部)

施林忠(吴兴区道场乡武装部)

费忠强(吴兴区高新区派出所)

王小龙(吴兴区人武部)

陈小红(南浔区和孚镇武装部)

金林生(南浔区南浔镇武装部)

孙勤民(南浔区练市镇派出所)

吴冏(南浔人民医院)

朱利农(德清县乾元镇武装部)

傅明亮(德清县洛舍镇武装部)

张敏杰(德清县武康镇原武装部)

沈长福(德清县公安局)

李明(长兴县和平镇武装部)

张勋华(长兴县水口镇武装部)

叶先君(长兴县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武装部)

施树芳(长兴县雉城街道武装部)

谢铎(长兴县龙山街道武装部)

黄健(长兴县李家巷镇武装部)

崔仲永(长兴县公安局)

朱宏亮(安吉县人武部)

程飞(安吉县灵峰街道武装部)

王勇(安吉县公安局)

许虹(安吉县民政局)

俞土良(安吉县财政局)

张大志(湖州军分区司令部)

朱翔(湖州军分区后勤部)

朱金阳(市政府办公室)

范继荣(市监察局)

陈晨(市委宣传部)

黄建华(市财政局)

刘关东(市民政局)

叶雷霆(市公安局)

马玲玲(市教育局)

翁艳艳(市卫生计生局)

王华荣(市交通运输局)

昌银银(湖州日报集团)

王海弘(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邹伟华(市中心医院)

盛美春(市第一人民医院)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征兵工作者要学习先进,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 军 分 区

 2016年9月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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