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发〔2016〕12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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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湖政发〔2016〕12号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共同推动我市计生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全年主要指标执行完成良好,卫生计生机构合并顺利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计生惠民政策较好落实,“失独”家庭帮扶不断深化,孕前优生健康检测不断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人口信息互联互通扎实推进,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201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5年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通过综合考核评价,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胜单位(县区)
德清县政府、长兴县政府、安吉县政府、吴兴区政府、南浔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二、优胜单位(部门)
市中级法院、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三、达标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农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希望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在新的一年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按照“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重视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1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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