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发〔2016〕11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17:03:15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湖政发〔2016〕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市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市政府立法质量,决定建立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费新章等21人为第一批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聘期5年。具体名单如下:

费新章(市发改委)

余勇(市环保局)

沙季超(市司法局)

刘泉生(市建设局)

赵龙(市中级法院)

吴水方(吴兴区建设局)

李彦(南浔区文体局、区文保所)

瞿健(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

施伟萍(长兴县法制办)

钱水苗(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黄学贤(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李伟(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吕鑫(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铉玉秋(市委党校)

钱华(湖州师院)

周向阳(湖州师院)

李萍(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方建平(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

吴乃贤(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

汤鉴学(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

王义(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6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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