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发〔2016〕11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6 17:03:15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湖政发〔2016〕11号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市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市政府立法质量,决定建立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费新章等21人为第一批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聘期5年。具体名单如下:
费新章(市发改委)
余勇(市环保局)
沙季超(市司法局)
刘泉生(市建设局)
赵龙(市中级法院)
吴水方(吴兴区建设局)
李彦(南浔区文体局、区文保所)
瞿健(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
施伟萍(长兴县法制办)
钱水苗(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黄学贤(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李伟(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吕鑫(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铉玉秋(市委党校)
钱华(湖州师院)
周向阳(湖州师院)
李萍(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方建平(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
吴乃贤(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
汤鉴学(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
王义(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6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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