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发〔2019〕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7 11:24:02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温政发〔2019〕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经专家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将义井等178处建筑列为温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和管理,共同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

附件: 温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doc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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