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发〔2019〕1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7 11:24:28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温政发〔2019〕15号
因人事变动和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分工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姚高员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陈建明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国安、税务、统计、大数据发展管理、行政审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府办(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管委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安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温州海事局、温州高速交警支队、民航温州安监局、市邮政管理局、邮政温州分公司、温州火车南站、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公司(温州火车站)、市交运集团、市交投集团、市铁投集团、温州地震台、民航温州空管站、中国船级社温州办事处、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温州航标处、东海救助局温州救助基地、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公司、在温各能源单位。
暂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分管市人力社保局。
苗伟伦 援藏工作期间不作分工。
汪 驰 负责“两个健康”创建、工业和信息化、自创区建设、科学技术、招商引资(利用外资)、驻外机构和省级产业集聚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两个健康”创建办、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经合中心)、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国家高新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驻杭办事处、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联系市科协、市工商联、市无线电管理局、温州电力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盐务管理局、市工科院、市工业集团、在温各通信机构、温州通信发展办公室。
殷志军 负责内外贸易、服务业发展、企业上市、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打私与海防口岸、外事、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打私与海防口岸办、市外办(港澳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联系市台办、市侨办、市侨联、市贸促会、温州海关、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温州边防检查站、温州机场边防检查站、市现代集团、市金投集团、温州银行、在温各金融机构、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孙维国 协助有关副市长工作,暂不分工。
娄绍光 负责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扶贫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温瑞塘河保护管委会)、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供销社。
联系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农科院、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中央储备粮温州直属库、市农投集团。
暂时负责对口支援与合作工作,分管市援疆指挥部、市援藏指挥部,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和各民主党派。
李无文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局、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民防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联系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市城投集团、市公用集团、市名城集团、温州建设集团、温州设计集团。
暂时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司法、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系温州军分区、各驻温部队、市民宗局。
汤筱疏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属高校。
联系市志办、市文联、市社科联、市老龄委、市红十字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在温各新闻单位、在温省属高校。
暂时负责民政工作,分管市民政局、市雁荡山管委会,联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慈善总会。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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