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18〕12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7 11:44:47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温政办〔2018〕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政发〔2017〕40号)要求,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编制《温州市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 温州市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温州市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温州古城区风貌管控规划实施方案 市规划局
2 温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
3 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4 温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5 温州市撤村建居和村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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