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19〕5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城市快速路和东部市政路网改善近期建设计划(2019-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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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城市快速路和东部市政路网改善近期建设计划(2019-2026年)的通知






温政办〔2019〕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城市快速路和东部市政路网改善近期建设计划(2019-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温州城市快速路和东部市政路网改善

近期建设计划(2019-2026年)

为加快建设温州城市快速路网,完善东部市政基础设施,构建“外快内畅”的综合交通体系,特制定温州城市快速路和东部市政路网改善近期建设计划(2019-2026年)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快速路建设。至2020年,建成瓯江三桥及连接线(瓯北-上塘段)、七都北汊桥等2个项目;至2023年,建成温瑞大道南段快速路一期和二期、环山南路地面段、沿江快速路一期(西段、东段和文昌路段)、七都-乐清快速路一期和二期、瓯江三桥及连接线(广化路提升准快速路)等8个项目;至2026年,建成温瑞大道快速路瑞安段、金丽温高速市区段兼具快速路功能改造、滨海大道快速路、沿江快速路二期、瓯海大道快速路西延等5个项目。

(二)东部市政路网改善。至2020年,建成环山东路、环山北路和围垦路等3条主干路,打通雁荡中路、兴区路等5条断头路和一批临时通道;至2023年,建成温州大道东延、新川大道和通海大道等5条主干路,打通铁道南路、永宁东路等3条断头路,完成涉铁卡口改造,形成“规模适中、级配合理”的市政道路系统。

二、工作要求

(一)责任分解。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协调城市快速路各项具体工作,市城投集团负责市区城市快速路实施工作(含高架和地下快速路工程,不包含按公路实施的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各自区划范围内的快速路(地面贯通工程)、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城市道路,属地政府负责工程沿线征地征收工作。

(二)配套设施。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公交站台、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配套设施要与城市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层面要成立快速路和东部道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挂钩推进制度,完善工程项目攻坚方案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资金保障。严格按照《温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资金,合理安排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位。属于共同筹资项目的,各出资方必须根据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安排进度,按比例同步拨付到位。

(三)政策处理保障。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用地指标的申报,属地政府要提前介入征地征收的政策处理工作,制订实施计划,落实相关责任,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及时完成供地任务,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审批保障。对列入计划的建设任务,各职能部门要简化审批流程,按照“最多跑一次”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审批服务工作,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五)督考保障。建立城市快速路建设专项考核机制,项目建设、政策处理和资金拨付情况均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绩内容。

附件:1.温州城市快速路近期建设计划(2019-2026年).doc

2.东部市政路网改善近期建设计划(2019-2023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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