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19〕5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7 13:19:02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19〕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8〕13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8〕52号)精神,根据《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60号),结合温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为宗旨,以构建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为重点,发挥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优势,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着力引导科技金融面向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温州自创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为加快推进温州自创区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的积极性,增强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绩效。立足温州市科技金融发展实际,发挥自创区政策先行先试优势,推动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建立科技金融融合机制,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探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基本实现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不断丰富,机构股权投资快速增长,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显著增强,初步建成金融要素与科技要素有效融合的科技金融发展引领区。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引导金融资本流向科技企业

推动商业银行在科技资源集聚地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贷款中心等专营机构或派驻科技金融专业团队。推动科技支行建立单独的客户信用评价模型、支行信贷审批自主权、不良贷款风险容忍度、考核评价体系、尽职免责办法等创新管理机制。完善银行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商业银行的科技信贷总体规模及增速、区域覆盖率、科技企业新增“首贷”数等方面开展考核评价,对服务科技企业业绩突出的商业银行优先纳入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范围。(责任单位:温州银保监分局、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一区五园”所在地政府)

(二)大力发挥投资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科技企业

发挥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简称科投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通过阶段参股形式支持本地科技企业发展,鼓励投向自创区内科技型企业及入驻“科技飞地”的优质科技企业和项目。鼓励高能级创新平台,单独设立或联合科创基金共同设立重点支持产业研发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设立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投基金,重点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鼓励支持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设立孵化器基金,积极尝试“孵化+基金”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一区五园”所在地政府)

(三)建设科技金融集聚基地,推动多元金融机构集聚发展

重点推进温州科技金融中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全面提升“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水平,引导科投基金子基金、创业投资机构向温州科技金融中心集聚发展。在浙南科技城北起步区谋划建设科技金融港,支持科技支行、民营科技小贷、民营科技融资租赁机构向科技金融港集聚发展。(责任单位: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市科技局、市金融办)

(四)谋划建设中国技术产权交易所,探索技术产权证券化试点

借助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金融综合改革的继续深化,积极争取国家对自创区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围绕技术产权的特色资产优势,结合有效金融工具,以技术资本化为核心,以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生物医药新品种等技术产权的证券化(收益权份额化、许可权债券化)为特色,以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为主要目的,以应用“互联网+区块链”技术和设计特设载体(SPV)等多重防风险措施为手段,打造一个立足温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安全、高效、可信的全国性技术交易平台,成为我国首个技术产权证券发行的专门机构,成为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我省全球技术交易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

(五)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数据信息互联共享

打造“科技大脑”,构建集数据服务、金融对接服务、中介机构服务、专家服务等于一体的科技金融线上服务平台。设立覆盖温州市科技政策支持信息、科技企业融资信息的数据服务子平台和覆盖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股权投资等服务的金融对接服务子平台,搭建企业、政府、金融机构为主要参与者的“科技金融服务系统”,实现流程优化、在线管理、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联通线下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温州银保监分局、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市经信局)

(六)主动对接资本交易市场,大力扶持科技企业挂牌上市

加强科技型企业梯队培育,积极实施“瞪羚计划”,鼓励支持科技企业在科创板等资本市场上市和挂牌交易。支持挂牌上市科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增发、配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一区五园”所在地政府)

(七)探索外联式投贷联动模式,强化股权及债券融资组合

探索外联式“股权+债权”投贷联动模式,由银行外第三方机构作为股权投资业务的载体,探索“银行+VC/PE”、“银行+其它机构”业务模式。积极引导并帮助科投基金参与设立的子基金与商业银行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开展“股权+债权”投贷联动深度合作。鼓励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合作成立股权投资基金或资管计划,面向初创企业、科创企业开展“股权+债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温州银保监分局、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八)推动科技信贷服务创新,探索科技企业便利信贷方式

鼓励商业银行对科技信贷产品进行创新,探索扩大商业银行在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纳税信用等贷款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可得性。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争取设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服务中心,使企业能够在温州直接办理商标和专利质押登记业务。创新科技信贷服务模式,探索建立科技企业统贷统还机制,引导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对科技企业开展集合授信业务。建立企业融资需求库,按照企业需求个性化推送科技金融服务。(责任单位:温州银保监分局、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一区五园”所在地政府)

(九)建立政金企合作机制,探索多主体风险共担模式

探索政银、政银担、政银保合作等风险共担机制,撬动银行及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资源,为科技型企业增信分险,引导金融资本流向科技企业。建立科技企业信贷补偿机制,探索设立多渠道、多方式的政银担、政银保风险池资金,进一步继续完善科技担保贷款和保证保险贷款等相关产品,推动银行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促进重大技术装备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

(十)引培集聚科技金融人才,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和效率

优化科技金融人才学习培养机制,定期组织科技系统从事科技金融工作人员和合作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到科技金融发展较好的城市考察学习。建立科技金融专员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和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派遣专员,通过市级服务平台、实地服务等多种方式与科技企业建立长期联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温州银保监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局、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一区五园”所在地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创区科技金融改革创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及引导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二)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和统计分析制度,跟踪评估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举措,确保相关工作高效运行。

(三)做好宣传推广

依托国内外温州商会,持续扩大科技金融扶持政策影响范围,积极吸引海内外优质科技金融资源向温州集聚。举办形式多样、主题多样、针对性强的科技金融论坛、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会等。加强科技金融改革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推广,分享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标志性改革成果。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81390.html

本文关键词: 温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