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19〕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温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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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温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






温政办〔2019〕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9年温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2019年温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

根据《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浙政发〔2018〕48号)和《2019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浙政办发〔2019〕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第五次专题会议精神,围绕观念转变、职能转变、流程转变、数据共享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以统筹整合为原则,以构建一体化大数据治理体系为支撑,深度推进政府数字化应用创新,着力打造“掌上办事之城”和“掌上办公之城”,力争我市数字政府整体发展水平处于全省前列。

--全市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可办,60%以上实现掌上可办,7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网上申报办件比例超过50%;

--“浙政钉”掌上OA实现市、县应用全覆盖,掌上办公综合应用指标居全省前列;

--率先实现省级政府数字化转型“8+13”重大项目市、县全贯通,并争取更多的省级项目在温州试点;

--市级政府数字化转型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确保2个以上项目入选全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应用典型案例。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省级重大项目落地贯通。

按照省级政府数字化转型“8+13”重大项目落地贯通工作部署,主动做好与省级牵头部门的沟通,做到早对接、早谋划、早实施,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贯通。

1.省级8个标志性项目。

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4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已实现的网上(掌上)办事功能进行质量检查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6月底前,市县两级完成各类自建政务服务APP整合接入“浙里办”统一平台;9月底前,在业务梳理、流程再造的基础上,推出一批跨层级、跨部门“一件事”网上主题服务;11月底前,60%以上的事项开通“掌上办”,600个以上的高频事项在“瓯e办”自助终端上实现“自助办”,7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年底前,全市所有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开通“网上办”,网上(掌上)业务办理量达到50%以上,自助办理量达到100万件以上。(牵头落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

“浙政钉”掌上办公平台。5月底前,完成市级协同办公系统移动端向“浙政钉”迁移;8月底前,市级每个部门至少完成在“浙政钉”上架3个微应用;10月底前,各县(市、区)协同办公应用全部接入“浙政钉”;年底前实现“浙政钉”掌上办公应用市县全覆盖,力争应用数量、人员开通率、用户活跃度等各项指标在全省排位前列。(牵头落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基层治理四平台。4月底前,全面梳理基层网格员使用的各类APP,制定APP整合方案;6月底前,完成全市统一基层治理信息平台迭代完善、数据清理和市级部门相关APP向“浙政钉”整合;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相关APP向“浙政钉”整合。(牵头落实: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6月底前,实现市县全覆盖,初步建成1+N政务咨询投诉知识库,建立健全知识库更新、维护工作机制,在省内率先推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平台智能化应用;10月底前,热线智能客服直接答复率达到85%以上。(牵头落实:市信访局)

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依托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开展我市自主监测分析模块开发建设。5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明确需求清单、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模型;10月底前,完成系统开发,争取第三季度经济形势实现平台在线分析。(牵头落实: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统计局)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4月中旬前,基本完成省信用平台信用数据共享接口嵌入市县两级权力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社保医保业务、企业开办、政策兑现等业务系统;6月底前,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机构5类主题的公共信用数据归集覆盖率达100%,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信用奖惩工作机制,推进公共信用产品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人员招录、表彰奖励等事项全面应用。(牵头落实: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按照国家和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加快推广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掌上执法”系统在政府主要执法部门的推广应用,7月份起在部分领域试行应用,12月底前实现100%全覆盖,“掌上执法”系统实际使用率达到60%以上。(牵头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态环境协同管理系统。5月底前,完成省生态环境厅试点任务,主要业务跨部门协同流程上线试运行;9月底前推广到所有县(市、区)。(牵头落实:市生态环境局)

2.省级其他重大项目

欠薪联合预警系统。3月底前,实现省级系统市县全覆盖运行。(牵头落实:市人力社保局)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9月底前完成海运通关时效数据、本地业主码头作业数据定期归集上传省平台。(牵头落实:市府办〈口岸办〉)

“之江汇”教育广场系统。6月底,市县两级完成“之江汇”教育广场教师应用培训;10月底前,全市基本普及网络学习空间,推动平台和资源规模化、常态化应用。(牵头落实:市教育局)

国土(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平台。3月底前,完成省试点任务;10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数据和“一张蓝图”数据全面归集和整理入库;11月底前,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向全市各部门开放国土空间数据共享服务。(牵头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3月底前,市、县两级完成行业企业、从业驾驶员、所属专用车辆的基本信息采集并录入省级数据库;6月底前,实现系统全市覆盖运行。(牵头落实:市发改委)

审计监督大数据示范工程。3月底前,完成审计电子数据在线报送采集及数据标准化流程再造工作省级试点任务;10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推广工作。(牵头落实:市审计局)

政府采购云。10月底前,配合省财政厅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围资格审核,统一推广政采云平台应用,实现法定采购方式全流程电子化。(牵头落实:市财政局)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12月底前,实现除土地出让收入以外90%以上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牵头落实: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12月底前,依托省平台实现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各类交易所等行业的风险监测,开展对私募基金行业的金融风险监测。(牵头落实:市金融办)

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系统。6月底前,完成乐清市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管控模块建设试点;12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应用全覆盖。(牵头落实:市应急管理局)

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平台。6月底前,全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全覆盖;11底前,实现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一张图导览。(牵头落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互联网+医疗健康”。9月底前,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市县全覆盖。10月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卡与电子社保卡(市民卡)两卡融合、关联预约挂号、健康相关信息调阅、母子健康和免疫接种等服务应用。(牵头落实: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6月底前,配合省级部门开展审批、中介事项梳理,开展“一个阶段、一件事”标准规范编制和系统应用推广工作;12月底前,实现平台应用市、县全覆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竣工前审批“最多90天”,审批事项减少10%以上,申报材料减少50%以上。(牵头落实: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局)

(二)打造市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应用亮点。

围绕全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方案,按照“顶层设计、横向整合、避免浪费”和“着眼应用、打造特色、上下联动”的原则,精心谋划和实施一批在全国全省领先示范的应用项目,打造更多的全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最佳实践”。

1.惠企政策“直通车”。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惠企政策落地“5个一”机制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惠企政策“直通车”平台建设,做到全域兑现、及时兑现、掌上兑现,实现惠企政策“一站式、无障碍”直通企业,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示范。

(1)全域推进产业政策清理整合。按照“一张政策清单”的要求,推进各县(市、区)、功能区对各自制定出台的产业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大清理大整合,为全市产业政策兑现“用一个系统、守一套规矩”打下基础。

(2)全面升级产业政策兑现系统。按照平台“全集成”、项目“全覆盖”、一窗“全受理”、过程“全留痕”、查重“全方位”、督查“全过程”、评估“全开放”要求,对“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迭代升级,完善主动告知、电子凭证、统计分析、督查督办等功能,开通“掌上兑现”服务,整合各地、各部门现有与政策兑现相关系统,并将国家、省级政策统一纳入,做到全市所有政策奖补项目“一张网”刚性兑现。

(3)全程优化产业政策兑现流程。建立健全奖补项目数据共享机制,完善企业综合数据库。通过分类梳理,继续改进优化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最大程度上通过数据共享推进奖补兑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使温州成为产业政策奖补兑现环节最少、材料最简、时间最短的城市。

(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10月底前完成)

2.涉企事务“一网通”。围绕“两区”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整合构建一体化为企服务网上办事平台,大力推进涉企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一表通”网上申报。对涉企事项申报表格进行全面梳理,取消对审批没有起实质性作用、可填可不填的信息项,采集企业历史申报信息,建立企业办事数据库,实现绝大部分表格内容自动填写。

(2)“一件事”部门联办。结合企业登记开办、项目投资、不动产交易、水电气报装、纳税缴费、贸易通关、清算注销等“一件事”全流程梳理,打通各部门信息孤岛,推进涉企审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优化各类主题服务,实现跨层级、跨部门协同办理。

(3)“一键通”信息推送。自动汇聚各地各部门涉企政策、通知公告等信息,依托企业综合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分析技术,按地域、行业、规模、经营范围等维度对企业进行“画像”,通过手机微信自动向企业推送所需信息,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更精准的信息服务。

(4)“一张图”效能监督。归集全市各部门审批全过程数据,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实时监控审批进度,比较各地各部门办事效率,及时发现堵点问题,为涉企审批提速增效提供数据支撑。 (牵头落实:市委改革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9月底前完成)

3.政务督查“掌上钉”。在全面梳理细化政务督查核心业务流程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有效提高督查督办的工作效率,为市领导提供准确及时、形象直观的决策辅助支撑。

(1)过程电子化。依托市级机关协同办公平台和“浙政钉”掌上办公平台,实现督查任务分解、下发、跟踪、反馈、提醒、催办、督办等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

(2)指标图表化。支持督查事项自定义配置,对包含可量化指标的督查事项,通过数据图表、形象进度图片等更加直观的形式进行展示。

(3)项目可视化。对接“雪亮工程”平台和工地监控系统,对工程建设类督查事项,同步接入施工现场监控视频,实时查看工程实际进度。

(4)分析智能化。对督查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和智能分析,快速生成各类图形化统计报表。

(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8月底前完成)

4.医学影像“云服务”。依托卫生专网,整合全市医疗单位影像数据,实现各家医疗机构影像数据共享,区域内影像互认,患者随时随地调阅,助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1)影像数据全联通。建立全市统一的医学影像云平台,打通全市医疗机构(含民营)的院内影像资源管理系统,将分散在各医疗单位的影像数据接入云平台,实现影像数据集中归档和全市区域影像逻辑集中、互联互通。积极推动与上海、杭州等地医院实现医学影像数据互通共享。

(2)共享应用惠基层。面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采集共享全市医疗机构的诊疗诊断信息,实现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数据同级互认。改造医疗机构影像系统,让医生直接调阅患者历史影像数据,节省患者看病就医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3)人工智能助诊断。引进最新的医疗领域人工智能技术,探索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医学影像云图像分析,实现肺结节筛查、骨龄测算等多项影像智能识别辅助诊断,提升医生阅片效能和准确率,避免漏诊误诊。

(4)统一门户更便民。建立全市健康数据“一站式”共享门户,所有影像数据对市民个人授权开放,患者可随时随地查阅全生命周期的医学影像数据与诊断报告,依托大数据技术生成个人医学画像,以便市民更好地管理个人健康。     

(牵头落实:市卫健委,10月底前完成)

5.消防管控“秒响应”。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为依托,在瓯海、瑞安等地已开发的智能管控平台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的建设模式,建立融合消防物联网、网格化管理、大数据分析和应急救援力量调度为一体的消防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火灾风险精准防控、隐患督改精确及时、事故处置智慧联动、消防巡查全民参与”的目标。

(1)大数据风险防控。实时采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智慧用电、智慧用水、智能充电桩等各类消防物联网终端数据,并汇聚单位自主管理、网格巡查、隐患举报、接警、社会巡查等信息,运用大数据分析实现智能研判,形成城市消防安全泛在感知体系。

(2)一张网基层联动。对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及时推送消防告警信息、分析研判信息至基层“四个平台”网格人员,实现基层网格消防预警、处置、监督快速联动,确保火灾防控精准化。

(3)一张图指挥调度。基于城市数字地图,融合辖区建筑、道路交通、水电、应急救援力量等各类数据,形成“一张图”可视化调度、扁平化指挥体系,实现消防突发事件高效应急指挥调度。

(牵头落实:市消防救援支队,10月底前完成)

6.公平税负“数管通”。建立统一的税收保障信息系统,汇集企业涉税数据,开展“数据管税”,优化税收环境,促进税收遵从。

(1)推进涉税数据归集。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税收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梳理形成用电、用水、用气等涉税数据共享需求清单,研究制定涉税数据信息共享协作办法,协调相关单位按需提供可共享的数据,建立涉税信息共享资源库。

(2)建立税收保障信息系统。以共享资源库内的第三方数据为重要指标,在系统内嵌入行业指标特征库,进行行业测算,建立行业管理模型,开展行业风险管理,夯实主要行业的税收征管基础。  

(牵头落实: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10月底前完成)

7.个人信息“数据宝”。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公共数据向本人开放,依托省、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在“浙里办”掌上办事和“瓯e办”自助办事平台上推出“个人数据宝”服务,开发一批便利群众办事的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数据的作用。

(1)办事服务。开放个人电子证照信息,推动电子驾驶证、行驶证、户口本、社保卡、职业资格证、学籍学历证明、购房证明、出生证明等在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应用,以电子证照代替纸质证照。

(2)金融服务。结合“融资畅通工程”,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面向小微企业主、基于数据分析的信用贷款产品,通过本人授权,向第三方机构推送个人相关信息,简化办理贷款所需材料,提升银行审批效率。

(3)数据纠错。针对目前历史数据存在的质量问题,建立数据纠错机制,群众发现与实际不符的信息,可按程序提交数据纠错申请。  

(牵头落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7月底前完成)

8.防台防汛“智慧脑”。针对温州台风多发实际,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全面整合市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住建、综合执法、交通、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电力、通讯等单位的数据资源,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灾害快速预警、及时应急处置和灾情快速统计,为政府高效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提供重要支撑。

(1)构建立体化灾害预警体系。对接气象、水利、海洋、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市政公用等单位信息及预报系统,获取相关灾害预警信息,结合实时灾情信息,分析计算可能的影响区域。运用手机定位、视频分析等新技术,及时发现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车辆、船只情况,通过多渠道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和灾情精准传递给相关主体,提升应急处置反应速度,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构建数字化预案实施体系。应急防台期间,应急响应启动后,所有单位预案执行情况,相关动态信息数据实时或定时上传系统,实现预案启动情况、执行情况动态立体展示。

(3)构建城市内涝分析模型。借助在低洼易涝点、地下管网、河道等位置部署的物联感知设备获取的信息,结合实时气象网格化时空降雨预报结果等相关数据,构建城市降雨内涝积水分析模型,为城市内涝及抢险避灾提供决策辅助。

(4)构建人员转移管理模型。借助大数据中心获取的景区人员流动数据,运营商获取的重要地区人员数据,气象局获取的台风等级降雨量路径信息,结合历史人员转移数据,构建人员转移模型,将相关预警、疏散信息精准发布到重点危险区域和受灾区划内人员,为台风到来前,各地区应该转移人员提供辅助支撑。(牵头落实:市应急管理局,6月底前完成)

9.美丽水乡“云管家”。根据全省统一规划,整合环保、水利、海洋、综合执法等部门数据,以地理空间数据库为支撑,建立覆盖全市所有河道、湖泊、水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融合创新的美丽水乡可视化智慧综合管理系统,有效提升水域保护管理的系统化、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形成水环境治理新型管理模式。

(1)水生态监测一张图。整合饮用水源监测、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海洋环境监测、水库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测等数据源,实时反映和追溯海洋、湖体、江河、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变化情况,并对全市水环境质量变化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为水流域治理提供全面、真实、直观的数据支撑。

(2)水环境治理一张图。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协同综合管理全省试点要求,建立治水督查协同系统,整合城镇和农村污水管理、“河长制”工作平台、基层治理“四个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环保移动执法、行政处罚等系统,并集成到“浙政钉”平台,实现现场取证、审核、督办、督查、反馈等全业务流程电子化。在“浙里办”上开通“温小保”APP,及时向公众发布水质变化情况,鼓励社会公众关注水生态环境,参与水环境污染监督。

(3)水环境分析一张图。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生态环境监测、污染投诉、环保治理、执法管理、降雨、污水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构建水环境质量预警和水污染关联分析模型,为政府决策管理提供依据。    

(牵头落实:市生态环境局,6月底前完成)

(三)构建政务大数据治理体系。

按照全省公共数据平台框架设计,加快构建全市政务数据治理体系,建立全市统一高效、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市级大数据中心,完善数据采集、提供、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有力支撑政府数字化应用创新。

1.建设政务大数据资源池。依托省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全市人口、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公共基础数据库。结合政府数字化应用需求和部门数据供给,梳理相关数据资源,编制数据共享目录,按应用领域进行数据关联整合,形成各类主题数据库,为政府决策、政务服务、行业协同监管、应急指挥等提供大数据辅助支持。10月底前,发布市、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开展数据共享交换绩效评价,推动各地各部门业务数据向市级大数据中心汇聚。(牵头落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个人、法人、地址等标准数据库,在各部门新建应用系统中嵌入标准数据校验功能,确保同一数据在各类政务应用中名称、类型、编码、范围等要素一致,从数据资源产生源头抓好数据质量。利用已归集的基础数据,逐步开展对各部门现存的数据资源进行清洗、整合、比对,形成有效数据,提升数据质量。(牵头落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3.搭建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分析平台,提供各类可共享的数据分析工具和分析模型,为各部门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提供支持。各部门原则上不再自建大规模数据仓库,只需开发算法模型,在数据分析平台中加载算法,获取分析结果。(牵头落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4.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根据“全省一朵云”统一规划,推进市政务云平台版本升级,优化平台基础架构,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年底前,各部门具备上云条件的系统上云比例提高至80%以上。争取省级异地数据备份中心落地温州。优化政务外网网络架构,拓宽网络带宽,提升网络性能,全面兼容IPv6协议,6月底之前,完成政务网IPV6升级改造。按照省里统一部署 ,推进人防、水利、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专网整合,11月底,完成部门专网向电子政务网络迁移整合,实现政务外网对各部门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政务服务的全面高效支撑。(牵头落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5.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推广政务外网终端安全防护,市级部门政务外网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安装率提升至80%以上。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重大项目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安全保障和应急响应技术支撑队伍建设,确保网络安全。加强数据安全管控体系建设,通过数据脱敏、加密,实现数据“可用但不可见”,确保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信息安全。(牵头落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顶层设计。依据国家、省出台的相关顶层设计文件,与第三方专业研究机构合作,在对我市电子政务、大数据、智慧城市等建设运行现状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全市“一盘棋、一张网、一体化”原则,5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体系框架、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以及路线图、时间表,为统筹推进全市各地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重要指导。

(二)强化市县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立体式的协同机制。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对省、市还未统一规划的应用系统,鼓励各地各部门创新先行,并建立健全基层“最佳实践”激励创新机制,梳理评选10个左右典型案例在全市推广。

(三)强化项目管理。完善政府数字化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前期统筹和实施全过程管理,推动形成以“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政府信息化建设模式。建立政府数字化项目运营绩效管理平台,定期获取信息系统运行数据,通过设置信息系统集约化率、网上办结率、审批时限压缩率、办事材料简化率、系统使用率、数据共享率等量化指标,开展对各部门数字化项目建设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安排后续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数字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为数字化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受教育机会,注重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综合型人才,为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人才保障。

(五)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适时举办有一定影响力的政府数字化转型专题论坛,展现各地各部门建设成果,增强公众对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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