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19〕2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7 13:19:10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的通知






温政办〔201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事故隐患,加快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根本性好转,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8年下降20%以上”的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温州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点

聚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强化安全防控措施,全力打好打赢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渔业船舶、城乡危旧房、建筑施工、城市安全治理“七大攻坚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一)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按照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要求,重点抓好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老旧小区、大型综合体、文化场所、福利机构等火灾隐患整治,确保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责任单位:市消安委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二)道路交通治理攻坚战。重点抓好电动自行车、城市客货运车辆、重点市政交通设施和公路防护设施、水路运输等问题,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降低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数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海事局等单位)

(三)危险化学品治理攻坚战。加速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以及重大风险隐患大型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深化危化品领域“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危险物品仓储建设和规范处置工作,确保危化品事故零发生。(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

(四)渔业船舶治理攻坚战。重点抓好遏制较大以上渔船事故专项整治,紧盯重点时段和重要节点,突出大型海洋捕捞渔船、辅助船,特别是老旧、外挂、10人以上等重点渔船的违法查处。加强“智慧海洋”建设,完成12米以上海洋捕捞渔船北斗终端全覆盖,加快提高渔船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温州海事局等单位)

(五)城乡危旧房治理攻坚战。重点抓好新增危险房屋防控和城镇存量危房安全隐患消除,全面开展预制多孔板城乡房屋隐患排查,提升房屋拆治过程安全防范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

(六)建筑施工治理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抓好危大工程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高坠事故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单位)

(七)城市安全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提高城市运行风险联动防控能力,重点抓好燃气钢瓶、特种设备、涉尘和喷涂场所、学校校车和实验室等安全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安全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明确措施(2019年3月中旬到3月底)。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各专项行动,把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基层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自加压力、简化程序,明确举措、落实责任;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开展广泛宣传教育,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9年4月上旬至11月下旬)。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4月中旬前,全面摸清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隐患分布情况,并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做到“一企一册,一行一册,一地一册”;要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确保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实行分类整治,对重大隐患或重点区域要进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治到位、见实见效。

(三)加强督查,巩固成效(2019年12月)。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过程督查和指导,在12月上旬完成对各地工作情况的核查验收,并将结果反馈市安委办。市安委办也将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对属地工作落实和牵头单位督促情况进行量化评定、综合验收,对过程督查和结果验收情况按比例赋分,纳入考核评价实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总牵头,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平安创建负面清单内容。市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动态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量化考核内容。各地要强化属地责任和工作举措,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单位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七大攻坚战”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眼于防范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着眼于遏制重特大事故,着眼于减少事故总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事业单位,突出排查、辨识、评估、管控、整治、验收、销号等环节,重点排查整治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加大对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的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公布公告重点风险和事故隐患等,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发挥媒体监督和推动作用,为“七大攻坚战”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把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作为打好“七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做到全过程安全监管、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事故存量、减少安全事故增量。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市安委办将定期通报重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市各有关责任单位每月28日前将专项攻坚行动进展情况上报市安委办(联系人:胡建勇,联系电话:88962387,电子邮箱:2682384273@qq.com)。

附件:1.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doc

2.道路交通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doc

3.危险化学品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doc

4.渔业船舶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doc

5.城乡危旧房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doc

6.建筑施工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doc

7.城市安全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doc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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