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19〕5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温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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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温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温政办〔2019〕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9年温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2019年温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落实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为主线,不断深化“双安双创”,突出做好全程严管、赋能保障、靶向治理、高标引领、共治共享等重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不断提高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突出顶层设计,聚力谋划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一)高位谋划食安各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战略研究,对标国家及省级先进水平提出中长期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行动纲领,对“十四五”规划进行前瞻性谋划。快速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新形势,探索谋划“食安温州”建设方案,加快实施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举措和行动计划,推动提升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突出“双安双创”,聚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持续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全面启动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攻坚专项行动,以开展“五个百万”行动、深化“五大提升”工程为抓手,不断扩大我市创建先发优势,鹿城、瓯海、永嘉、平阳、泰顺要确保通过2019年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验收,其他县(市、区)要通过创建跟踪评价,两个功能区和市本级要同步达到省创评价验收标准。

(三)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县创建。全力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模式,按县域整体推进示范创建。2019年底前,鹿城、龙湾、瓯海、洞头要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验收,力争实现全市省级农安县全覆盖,市本级争取申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三、突出“党政同责”,聚力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四)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安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国家级、省级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相关要求。加强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培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履职履责能力水平。构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强化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检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有效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五)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科学划分食品安全监管事权,理顺监管体制,明晰各级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谋划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重点推进“多责合一”的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督促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大粮食收储企业出入库质量把关力度,支持粮食收购企业提升入库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企业主体食品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健全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机制,推进有条件的网络供餐单位安装“阳光厨房”并接入外卖平台,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调味料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追溯能力。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逐步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全面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突出“全程管控”,聚力推动食安监管全链强化

(七)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完善食用农产品、初级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对应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监测评估,到2019年底全市基数内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削减8%以上。推动农用地安全利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扩大农药追溯信息平台使用范围,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2019年化学农药使用量在2018年基础上再减20吨。

(八)强化种养环节源头治理。完善农产品标识制度,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持续开展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加快生猪屠宰资格清理,依法依规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蛋禽违规用药、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药注水、水产养殖非法添加、农药隐形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级抽检监测食用农产品1400批次以上、食品1200批次以上、食用林产品150批次以上、初级水产品1000批次以上、食品相关产品200批次以上。

(九)严格食品生产流通监管。以社会化手段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制度,不断扩大食品生产企业“双开放”试点。继续深入开展名特优食品作坊建设,组织开展小微食品生产企业星级亮化达标活动,力争再打造100家名特优食品作坊和星级亮化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完善农贸市场快检室长效运行机制,推行标准化快检室建设。全面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强化流通领域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我市食盐经营市场秩序。

(十)深化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探索集聚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模式,全面实行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量化分级日常监管机制,2019年底完成各类放心餐饮示范单位创建300家,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45家。深入推进以视频直播方式的“阳光厨房”和可远程观看的“在线阳光厨房”建设,2019年新建“阳光厨房”311家,“在线阳光厨房”100家,全面完成省级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任务指标。

(十一)强化各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动态监管,加大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堵疏结合强化食品摊贩的综合管控,积极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和校园周边区域管理。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加快县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持续深化餐饮服务单位油水分离装置安装工作。

五、突出“能力建设”,聚力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十二)大力推进许可审批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探索包容审慎监管,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试点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审评时限,优化许可审批系统。

(十三)全面推动监管数字化转型。整合优化现有的智慧监管平台,对接融入全省数字监管系统,以“协同、精准、透明、高效”为目标导向,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升级,对食品监管核心业务进行重新梳理、优化流程,着力构建跨部门、跨层级、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控制和分析预警机制,打造更集约、更智能、更先进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

(十四)加快完善食品检测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食品检测机构提质扩面工程,建立健全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化食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加强基层粮油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检化室建设,加快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大楼建设。

(十五)全面夯实食安基层基础。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力量建设,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动态管理,完成县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任务,有效发挥基层食安网格员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方面作用。加快建立健全职业化、专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运行机制,深化市级检查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弥补监管力量不足。

六、突出“靶向治理”,聚力健全风险隐患防控体系

(十六)健全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及时通报交流风险监测结果,为监管部门提供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关联信息和决策依据。全面推进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到2019年底市级、县级分别达到省定参考品目的90%、80%。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处置,提高“双随机”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年食品检验量、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分别达到4批次/千人口、1件/千人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强化风险监测数据分析利用,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评价食品安全状况。

(十七)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在实现食品安全标准备案“零次跑”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能力,全面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推送食品安全标准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备案注销等信息,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

(十八)加大风险隐患整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聚焦种养殖、网络订餐、校园及周边、农村、旅游景区、养老机构等重点环节、重要区域,以糕点、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全环节专项治理行动,有效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和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十九)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强网络食品市场监管和食品广告整治。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稽查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从严惩处食品销售领域中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职业举报行为。加大冷冻食品等进口食品的走私打击力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出台法律适用意见,积极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

(二十)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机制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舆情处置,引导媒体科学、客观、有序监督,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对各类舆情事件的科学防范和专业处理能力,围绕公众关注焦点,第一时间做好舆情引导与信息公开工作。

七、突出“标准引领”,聚力实现食品产业高质发展

(二十一)实施产业提升政策。以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为目标要求,引导鼓励餐饮服务、食品流通企业连锁化经营,研究出台政府支持食品工业的政策办法。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引导食品小作坊和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向小而美、小而优、小而精的地方特色亮点名片转型。

(二十二)强化产业示范引领。发挥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示范作用,分类开展商场超市食品安全提升工作,完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3家。推动服务高效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深入推进进出口食品预包装标签检验监管制度改革,加快进出口食品“查检合一”步伐。积极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放心粮油示范店建设。

八、突出“共治共享”,聚力营造全员齐抓共管格局

(二十三)全面融入食安金融监管手段。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更新健全食品安全金融征信数据库,实施食品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治理机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推进市级食品安全责任险区域共保体建设,助推参保双方互动,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升。

(二十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全媒体矩阵传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进”活动、粮食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不断丰富食安宣传载体,推动各地社会监督员规范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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