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19〕2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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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温政办〔2019〕28号
为补齐农村教育短板,振兴我市乡村教育,切实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17号)和《温州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温政办〔2018〕84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市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为重点,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坚持统筹规划、标准推进、兜住底线、内涵发展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公益为补充,全面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发展提升,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城乡教育现代化,让每位乡村孩子在家门口享有优质的义务教育,努力打造乡村小规模学校“小而优”温州样板。
二、建设目标
以全市范围内在校生200人以下、且三年内没有撤并计划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校区)为实施对象,确保每一所学校的硬件设施达到省定基本标准,办学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学校办学进一步规范,教师综合素养、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到2021年,创建市级乡村“小而优”示范学校20所、县级乡村“小而优”示范学校30所,县级乡村“小而优”达标学校50所。
三、主要措施
(一)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经费投入,对照省定基本标准,改善学校的教学、行政、生活条件,加快学校各类功能教室、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学生体育活动场所以及食堂和宿舍、厕所等改造提升,不断提高学校的硬件水平。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育人环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为学校划拨学生综合实践用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努力适应乡村未来教育的基本要求。
(二)加强队伍建设。
1.配齐学科教师。乡村小规模学校实行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按照核定的编制,为学校配齐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全面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城乡师资,建立优秀退休教师返聘或临时聘用机制,鼓励紧缺学科教师“走教”,着力解决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年龄结构失衡、学科结构性缺编等师资矛盾。深入实施温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强化乡村教师定向培养专项工作,畅通毕业生定向到乡村任教渠道。
2.加强校长队伍建设。选派城镇优秀青年教师到乡村小规模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将担任乡村小规模学校校长或副校长作为中小学校校级领导提任、选拔条件之一。尝试乡镇中心校校长兼任乡村小规模学校校长,实现乡镇中心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队伍等方面的协同管理。
3.完善教师队伍政策。合理设置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确保乡村小规模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和学科骨干教师评选适当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开展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专项培训,全面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各地要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支教力度,着力构建温州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支教新模式。
4.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确保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任教津贴、农村特岗津贴等政策。制定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倾斜政策,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单列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布局配建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或通过租赁方式解决教师住宿问题。
(三)提升管理水平。
1.健全关爱机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提供适宜的营养餐。加强对乡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贫困家庭儿童的人文关爱,针对家庭教育缺失带来的学生学习、心理问题,开设心理健康、心理咨询等心理辅导课程;整合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及社会公益团体和慈善机构力量,加大对贫困家庭儿童的资助帮扶力度,促进其健康成长。
2.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课堂变革,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推进温州市教学新常规达标校、样板校创建。积极开展联片教研活动,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强化教科研部门对学校的专业指导。发挥小班优势, 转变育人模式,突出因材施教,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形成乡村小规模学校育人特色。
3.加强课程建设。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特色课程开发与实施,挖掘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开发能够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学校课程。充分利用学校周边的自然资源和乡土特色,开发山水田园特色课程,形成乡村“小而优”学校课程亮点。加大乡村小规模学校阅读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力度,有条件的学校可尝试开展STEAM教育。
4.组建办学联盟。支持城镇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结对或组建集团校,促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到2021年实现乡村小规模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积极组建市、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小而优”办学联盟,定期组织“小而优”联盟校参加市、县集中培训和交流展示活动。
5.提升“互联网+教育”水平。进一步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信息化建设,实现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为乡村小规模学校配备录播设备、移动学习终端,提供丰富优质的在线教育资源。扩大“城乡携手同步课堂”试点范围,推进网络千校结对,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乡村小规模学校与城镇优质学校跨时空互动交流平台。
(四)强化社会支持。在市、县名优教师和党员教师中招募志愿者,组建公益教师团队,开展公益送教活动。鼓励来自乡村的骨干教师返乡参与送教活动,帮助指导乡村小规模学校开展“小而优”创建工作。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设立专项公益资金,资助或奖励乡村小规模学校好校长、好教师及好项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要把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乡村振兴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把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纳入县(市、区)政府教育履职业绩考核,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目标按期实现。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地要设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专项经费,全面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乡村小规模学校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教育督导部门要健全督导制度,定期开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专项督导,进一步促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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