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政办明电〔2020〕8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8 17:46:42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池政办明电〔2020〕8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要求,现将我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涉及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假期安排仍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取消部分单位人员春节假期的通知》(池疫防指办﹝2020﹞15号)执行。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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