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办发〔2019〕9号《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池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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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池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池办发〔2019〕9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工委、管委,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驻池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池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加快推进池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 (2019-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教育现代化战略部署,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徽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皖办发〔2019〕1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教育现代化主题主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实施教育现代化各类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为实现教育现代化2035年奋斗目标夯实基础。到2022年,总体发展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缓解,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有效扩大,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立德树人,推进“五育”并举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德育为先,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大力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推进学生强健体魄、塑造灵魂。推进池州学院和高职院校构建一体化的育人体系。

(二)提升教育质量,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园。推进小区配建园治理。扩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鼓励和扶持民办园提供优质普惠服务,解决“入园难”的问题。组建幼教集团,完善教学研训一体化制度,加快破解“择园热”民生难题。到2022年,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0%。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结合乡村振兴和教育布局规划,解决好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均衡师资配置,提高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比例。健全完善名校办分校、结对帮扶、学区制管理等办学模式。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实行“阳光均衡”分班。大力支持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实现全覆盖。

3.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统筹普高和中职协调发展,保障普职招生大体相当。改革完善普通高中管理体制,探索适应新高考选课走班分层教学综合育人模式,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优质特色发展。

4.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消除就学障碍。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关爱留守儿童学习成长。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县(区)为单位,精准施策,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95%。加快资源教室建设,重点支持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促进教育与康复相结合,强化职业素养和技能培养,促进残疾学生更好融入社会。

5.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坚持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和不合理的课内负担。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规范实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

(三)推进产教融合,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1.建立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新体系。加强校企合作、创新发展。统筹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推行中职学校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改善条件,全面达标。到2022年,重点建设1所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1所省级示范或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建设池州技师学院。推行“互联网+培训”,打造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

2.完善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推进产教融合,支持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制定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指导校企一体化育人。鼓励、支持在池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发挥池州职教集团平台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推进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分段、联合培养。

3.强化产教融合政策激励措施。推进池州产教融合型城市创建。支持池州学院和高职院校分别实施特色鲜明应用型大学、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推动特色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建设1所特色学校和2个特色专业群。支持校企合作建设5门左右职业教育在线开放精品课程。重点支持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与我市中高职院校联合组建1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联盟。

4.完善产教融合保障机制。强化市级统筹职教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组建池州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机构。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奖助学金制度,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

5.促进高职教育内涵发展。完善“教育+实践”的创新创业体系,推动全市高职院校教学实践向企业生产、产业发展有效延伸。完善科研育人机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大对全市“大学生创业园”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能力待遇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师德教育,挖掘池州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建设一批师德教育基地。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弘扬师德楷模。建立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2.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落实国培、省培计划,运用“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提高教师培养层次和质量。继续推进市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培养初中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持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职业院校教师队伍。

3.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制度改革。深化中小学编制周转池制度改革。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4.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增长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真正以师德表现、工作量和工作实绩进行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等重点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5.补齐薄弱地区教师短板。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为“定向公费培养乡村教师计划”输送优质生源,培养“一专多能”型教师。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发展环境。

(五)加快智慧学校建设,推动教育变革

1.推进教育信息化由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转变。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的典型路径,促进教师信息化观念更新、技能拓展。

2.创新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依托省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平台,实现教育核心业务、教师终端应用、学生学习过程全覆盖。推进学习数据与网络学习空间、综合素质评价等平台或系统有机衔接,形成具有池州特色的新型教育治理模式。

3.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构建“互联网+教育+服务”的智慧教育体系,到2022年,全市所有教学点智慧课堂全覆盖,乡村中小学全部达到智慧课堂要求,城镇中小学基本建成智慧学校。促进学校个性化应用系统与省、市、县平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鼓励学校、教师、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力争全市智慧教育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六)优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促进均等化扩面提质

1.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聚焦石台县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实施教育扶贫攻坚行动,推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2.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利用同步课堂、公开课等方式,提高教学点、薄弱学校教学质量。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发展等。

3.实现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强化政府统筹,完善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区域教育发展协作机制。重点支持石台县基础教育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城乡和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推动学校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增加农村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健全城乡中小学结对帮扶机制。加强乡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高校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推进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七)加强对接长三角,推进教育一体化融合发展

建设融合发展的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高层次的交流合作体系,推动全市教育与经济同步融入长三角,促进教育各领域与沪苏浙深度对接,实现与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八)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教育活力

1.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现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办法,大力推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市级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实现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建立落实差别化政策体系,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

3.加快构建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引导职业院校广泛面向企业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构建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和老年大学示范校建设。重视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办好老年大学。

4.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将治校办学的重点落实到立德树人。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营造良好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中小学党建工作标准,推进中小学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量。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和审核机制。健全教育依法决策机制。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学校法治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占比。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四)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加强市、县区督导评估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督学准入制度。健全市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督导检查结果公告、督导检查结果应用和整改复查制度。加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创新职业教育监管方式,加强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保障全市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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