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办发〔2019〕148号《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证明事项保留目录清单和取消目录清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20 13:38:30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证明事项保留目录清单和取消目录清单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9〕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属驻定有关单位:

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证明事项保留目录清单857项和取消目录清单272项已经2019年10月23日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公布的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目录清单及时公布,实行清单化管理,并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和程序,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对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及所属乡镇拟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形成目录清单,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落实清单管理各项要求。并根据设定依据“立、改、废”情况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信息数据共享程度的逐步提高,继续做好证明事项的精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附件:

1.
市级部门和单位拟保留证明事项清单.xls

2.
市级部门和单位拟取消证明事项清单.xls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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