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办发〔2019〕90号《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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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9〕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属驻定有关单位:

《定西市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定西市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按照《甘肃省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甘作风发〔2019〕1号)、《定西市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定办发〔2018〕7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及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包容开放投资环境、高效便利政务环境、降本增效营商环境、亲清廉洁政商环境和公平公正法治环境,进一步营造转作风、抓落实、优环境、促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破除不合理门槛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市场准入条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宣传解读,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特别是对规划选址、征地拆迁等相对复杂、周期较长、民营企业独立推进难度较大的工作,加强组织协调,为社会资本方创造便利条件。持续做好向民营企业推介PPP项目工作,重点推介回报机制明确、运营收益潜力大、前期工作成熟的PPP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18〕787号)要求,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设置的各类限制市场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权的不合理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扩大市场主体特别是民间投资者的自主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推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抓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增信集合债、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结合实际制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金融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尽职免责实施办法。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效率。各县区要进一步规范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机制,管好用好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群体创业创新。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大力支持企业以商标、专利、科研成果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落实相关贴息补贴政策。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严禁银行业违规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收费,督促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定西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定西市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按照国家、省上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做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工作。持续组织开展民营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及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切实加强诚信履约政府建设。把建设诚信政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做好诚信体系建设、依法行政和守信践诺等工作,提高我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中的排名。在项目申报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有关规定,对严重失信主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联合市法院等部门强化政策引导,严格惩戒措施,避免政府机构失信问题的发生。各县区要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坚决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推动外商投资贸易便利化,营造包容开放投资环境

5.全面放宽准入领域促进外商投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全面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22个领域外商投资市场准入领域限制,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扩大吸引外资,努力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规定。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86号)、《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25号)等精神,为吸引和鼓励外商来定投资创业,投资先进制造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研发合作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改善全市投资环境,促进外资增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优化出口退税管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依法依规落实简并退税率、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营造高效透明政务环境

8.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加快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定政办发〔2019〕30号),促进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持续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区域化评估评审、代办服务等配套改革措施落实,大幅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对标新的“甘肃速度”,着力构建“只去一栋楼、只进一扇门、受理一个窗,办理一张网、群众一趟跑”的政务服务模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家新修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2019年全面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政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营造降本增效营商环境

9.全力落实税费制度改革政策。全面做好对营改增试点政策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事前宣传、事中辅导监控和后续管理。落实失业保险总费率从1.5%阶段性降至1%的政策。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全面清理涉企服务性收费。重点围绕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活动,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优化认定认证办理程序,落实国家再取消10%以上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种类或改为以自我方式实施的政策,简化认证管理单元,减少认证证书种类。全面梳理政府定价目录内容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政策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收,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集中整治各类乱收费行为。对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方面乱收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整治“红顶中介”,不断强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坚持委托人付费和自愿原则,坚决纠正行政审批部门将应承担的费用违规转嫁给企业,坚决纠正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到指定中介机构接受服务并强制收费的行为,坚决纠正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对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严肃整顿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要推动金融类协会规范合理收取会费、服务费,减轻企业负担。要立即部署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规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严格执行目录清单制度,认真做好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和降低收取标准工作。制止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对违规收取、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严肃查处,加大曝光力度和依法依规问责力度。要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县区要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家、省上有关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降低社保费率的相关政策,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用好用足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支持政策,鼓励新产业、新业态利用低效存量土地,落实好物流行业建设用地有关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落实联系企业商会制度,营造亲清廉洁政商环境

13.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深入宣传国家和省上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注重培育企业内生发展动力,促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紧盯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生产经营、产品销售、企业管理、贷款融资、人才引进、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困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办法,明确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结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有关政策要求,突出对发展前景较好、带动效应较强、存在困难较多的大企业、大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予以重点帮扶。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工作制度。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关注商会困难,引导非公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引导商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及时向联系商会组织的企业家宣传招商引资政策和项目,鼓励以商招商,吸引定西境外企业来定投资,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工商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健全政企互动沟通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和协会、商会在企业与政府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调查研究+互联网”思路,倾听民营企业呼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出台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更加重视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引领企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工商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16.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研究制定定西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实际,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细则,确保市、县区两级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加快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与国家系统全面对接,实现从职能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坚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及时纠正“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追责。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指导各县区各部门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促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预算,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推行第三方评价机制。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的相关规定,配合省上做好各项评估工作,确保在2020年全面启动第三方全方位参与营商环境评价。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定西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双6条”“正负面清单”>的通知》(定纪发〔2017〕71号),规范党政干部与非公有制企业的交往行为,构建“亲商”“爱商”“安商”“护商”的政务环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工商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20.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转变政府职能,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1.加强部门协作。按照市负总责、县区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破口”,坚决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主要负责同志主动靠前、亲力亲为,分管同志要具体抓到位,并层层明确落实责任。要认真梳理分析本地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本地营商环境的职责,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出台落实政策的具体办法。

22.加强探索创新。各县区、各部门要对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探索推出更多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23.加强督查考核。凡是与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要及时进行修订,防止出现惠企政策被原有规定堵住、卡壳等现象。要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自查。要尽快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

 

附件:定西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定西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定西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  钧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邵  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外事办主任

徐景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亚伟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瑞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盛淑兰    市教育局局长

何永成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富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生仓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王振中    市民政局局长

高  宏    市司法局局长

孙学仁    市财政局局长

包世权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国仓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倡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岳余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乃久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毛平    市商务局局长

田学荣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冯爱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云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智渊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孙  筠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党  伟    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局局长

胡  斌    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局长

康维忠    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耿  谦    定西银保监分局局长

李旭功    人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何常红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景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何常红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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