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办发〔2019〕27号《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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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9〕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属驻定各单位:

《市政府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已经2019年2月1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

 






市政府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






为全面完成2019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政府职能履责管理“五个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定政办发〔2018〕21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注重发展质量,突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十大生态产业、项目建设(含招商引资)、“放管服”改革、“奋进之笔、得意之作”、开发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完善考评机制,加强目标管理,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各项工作在全省排名争先进位,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导向引领。按照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绿色发展,突出重要指标和重点工作的目标指导,突出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和产业招商,抓重点、促全面,注重质量和效益,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和重点难点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强化过程管理。改变过去年中督查、年末考核的办法,实行季度考核评价、年终汇总结果的考评机制,每季度考核一次、分析调度一次,年终汇总季度考核结果,确保年终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健全责任体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做到人人肩上扛指标、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肩上有担子,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力,合力推进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完善奖惩措施。实行绩效管理,将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相结合,以激励表彰激发动力,以问责问效划定底线,以容错纠错强化保障,以严肃问责促进落实,不断激发干部履职尽责、勇于创新、撸袖实干。

三、考评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属驻定有关单位。

四、考评内容及方式

(一)目标管理指标。包括36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五大职能指标(见附件1)、15项第三产业核算指标(见附件2)、第三产业促进性指标(见附件3)和开发区建设发展指标(见附件4)。考核指标依据全省发布的统计数据进行排名,市上分解下达指标低于省上下达指标时以省上指标为准。第三产业促进性指标、开发区建设发展指标以及未纳入统计核算范畴的指标,由市发改委牵头进行考核。

(二)重点工作。包括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十大生态产业、项目建设(含招商引资)、“放管服”改革、“奋进之笔、得意之作”、生态环保、民生改善、城乡建设管理、社会治理创新、政府自身建设共11项,细化分解为62项单项工作(见附件5)。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单项工作依据目标责任书进行考评,脱贫攻坚依据省上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奋进之笔、得意之作”按照各自考核办法实行单独考核,其他单项工作由责任部门按照权重,修订或制定考评办法组织考评,考评办法要严格按照政府管理“五个体系”要求,对各项指标、重点工作任务能量化的全部予以量化、不能量化的考核时进行定性分析比较,增强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各责任部门单项工作考评办法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发。各项工作季度考评结果(不并列排名)由各责任部门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时报市政府办公室汇总排名。

五、奖惩措施

(一)奖励。对各项指标和重点工作按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年终汇总结果并分别进行表彰奖励,每项奖项均不并列排名。

1.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奖、高质量发展奖、十大生态产业奖、项目建设奖。对考评前三名的县区分别评定一、二、三等奖,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金共400万元。

2.“放管服”改革、“奋进之笔、得意之作”奖。对完成任务情况分市直部门和县区进行综合评价,对考核排名前六名的市直部门和前两名的县区各奖励5万元,奖金共8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费或单位工作经费。

3.生态环保奖、民生改善奖、城乡建设管理奖、社会治理创新奖、政府自身建设奖和经济开发区建设奖。对考评前三名的县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分别评定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金共138万元。

4.对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奖励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

5.重大事项组织推动有力、取得显著成效,对全市有示范带动效应的,进行专题通报表扬。

(二)惩罚。对每季度考核结果按照以下几个方面兑现惩罚。

1.对各项经济指标和各单项工作未完成季度工作任务且在全市排名后两位的县区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通报。

2.各项指标和单项工作在全省排名后四位的,市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有关会议上作检讨,并在全市通报。

3.对市列重点项目建设、市直部门争取资金情况和财政金融支持资金筹集情况考评结果以市委、市政府文件进行通报,对排名后两位的县区和市直部门通报批评。

4.对《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通报。

5.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维稳工作问题突出的,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县区不得参与评奖,政府及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优选先。

6.对各项指标和单项工作被国家通报、批评、曝光或造成较大影响的,考评时单项工作扣减4-5分,单项重点工作不得给予表彰奖励;被省上约谈、通报、曝光的,考评时单项工作扣减2-3分;被市上问责约谈的,考评时单项工作扣减0.5-2分。以上扣分项均可累加计算,在制定各项考评办法时进行细化。

7.将年度汇总考核结果报市委,抄送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对平时工作中问题居多、情节严重,对交办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多次约谈后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

1.附件1:经济社会发展指标.xls

2.
附件2:第三产业核算主要指标.xls

3.
附件2:第三产业核算主要指标.xls

4.
附件4:开发区建设发展指标.xlsx

5.
附件5:重点工作及权重.xls

6.
附件6:2019年全市财政金融支持资金筹集任务.xls

7.
2019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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