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委发〔2010〕10号《厦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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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厦委发〔2010〕10号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特区科学发展新跨越,发挥厦门在海西发展大格局中的龙头示范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厦门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 言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当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持续提速,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有力推进,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厦门迎来了设立经济特区的又一次重大发展机遇。未来十年,是厦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基本实现岛内外一体化、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关键阶段,也是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制定并实施厦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对于构筑厦门长远发展的人才优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厦门城市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国际和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促进厦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福建省委和厦门市委提出要把厦门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和海西建设的先行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文明和谐美好家园的示范区,建成海峡西岸独具特色和魅力的重要中心城市。这一战略定位对构建人才支撑体系、提升厦门人才竞争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人才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推进了人才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厦门的人才发展总体水平同国内先进发达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推动力不够;人才的竞争力和吸引力还不够强;领军人才、创业创新人才数量偏少;人才地域分布不均衡;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不足;人才培养力度不够等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坚定地走人才强市之路,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科学规划人才发展目标,不断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一、指导方针、战略目标


(一)指导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紧紧围绕市委“二、三产共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内外需齐拓展、惠民生促和谐”的总体构想,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全面协调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重点领域人才和重点发展区域人才为重点,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高、活力强、结构优的人才队伍,充分提升人才效率,发挥人才作用,为把厦门建设成为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率先实现富裕型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厦门人才发展的指导方针是: 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先行先试,创新机制;以用为本,人尽其才;高端引领,项目带动;整体开发、协调发展。

服务发展,人才优先——把服务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优先开发人才资源,优先调整人才结构,优先保证人才投入,优先创新人才制度。

先行先试,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厦门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大胆改革探索,着力先行先试。突出海峡两岸人才交流合作特色和优势,发挥两岸人才交流的主渠道功能。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极大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以用为本,人尽其才——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用好用活人才,让人才在使用中获得锻炼,在使用中提升能力,使各类人才各显其能、各尽其用、各得其所。

高端引领,项目带动——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以核心人才引进带动项目引进,以项目开发带动人才集聚,实现核心人才带动项目与产业项目带动人才集聚的良性循环,实现高端人才引领创新,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引领发展,发展集聚人才。

整体开发、协调发展——整体推进人才队伍的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战略,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岛内岛外、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人才资源开发,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二) 战略目标

以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为主轴,以建成独具特色和魅力的“海峡西岸人才创业港”为目标,到2020年,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布局合理的人才队伍,将厦门打造为国内极具吸引力的人才创业创新城市,确立厦门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人才竞争领先优势,进入全国人才强市行列。

——人才资源总量大幅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到201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从2008年末的46.1万人增加到74万人,2020年达到99万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35%,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人才素质显著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高等教育的比例,2015年达到24%,2020年达到29%。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2015年达到105人年,2020年达到132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2015年达到28%,2020年达到29%。各类人才在厦门各区域、各产业、各行业的分布趋于合理,岛内岛外人才发展基本平衡。

——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竞争力不断提升。人才规模效益显著提高。在扶持培育的制造业产业链及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产业群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形成具有厦门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优势。

——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基本形成。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5年达到15%。2020年达到18%。人才贡献率,2015年达到36%,2020年达到42%。

推进人才发展大业,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到2015年,重点在制度、机制、政策创新上有较大突破。到2020年,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培养造就创业创新型科技人才

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专业优化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培养造就一批推动产业升级和持续发展的创业创新团队。到2015年,全市研发人员总量达到2.5万人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2000人;到2020年,全市研发人员总量达到3.7万人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2300人。

(二)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适应我市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大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力度。到2015年,在平板显示、汽车及工程机械、LED与太阳能光伏等十三条制造业产业链(群)和金融商务、旅游休闲、航运物流等十个服务业产业群培养引进急需紧缺专门人才9.78万人,在教育、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体育、社会工作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培养引进急需紧缺专门人才7130人;到2020年,培养引进上述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13.65万人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12800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各类专业人才数量充足,人才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市属党政人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80%,到2020年占89%,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结构更加合理,整体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造就一批创业能力强,具有卓越经营能力的优秀企业家为重点,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一支熟悉国际国内市场、懂业务、善经营、能决策、会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到2020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31万人。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适应厦门经济特区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需要,以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核心,以培养造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为重点,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破除论资排辈现象,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社会化、国际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38万人。到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3万人,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0∶40∶50。

4、高技能人才队伍

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以现代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术能力为核心,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满足产业发展需求,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7万人,其中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达到3300人以上。到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其中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达到6600人以上。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的新要求,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致富本领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开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到2020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50人,每个行政村至少有2名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带头人。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岗位开发和建立科学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4500人;到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8000人。

(四)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示范区

发挥“五缘”优势,先行先试,推进厦台人才交流合作,构筑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前沿平台,促进厦台产业、金融、科技、教育、文化等全面对接,着力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人才支撑力和竞争力。到2020年,把厦门建设成为两岸人才交流合作示范区,成为台湾人才在大陆就业创业的重要集散地。

(五)大力推进岛内外人才一体化

按照“着力岛内外一体化,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要求,以岛内外人才规划一体化为基础,以岛内外人才服务一体化为重点,统筹规划岛内外人才发展,优先调整岛内外人才结构,优先重点保障岛外人才需求项目投资,大力推进岛内外人才一体化,形成结构合理、均衡发展的岛内外人才格局。

三、体制机制创新

(一)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

1、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健全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区级人才工作机构及其人员配置,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人才工作专项考核。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完善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实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强化各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

2、改进人才管理方式

按照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完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在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人事制度。探索建立与国际人才管理体系接轨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3、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

坚持用法制保障人才,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用好地方和特区立法权,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和人才权益保护及人才市场管理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环节的法规、规章。加强人才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人才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完善劳动、聘用合同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依法维护各类人才和用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1、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坚持以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完善教育和培训体系,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实施政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政策。建立政府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教育、共同实施重大项目。实行特殊人才特殊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完善发展职业教育的保障机制,改革职业教育模式。完善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分类制定在职人员定期培训办法。构建网络化、开放式、自主性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支持发展各类专业化培训机构。

2、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分行业制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准入,依法严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提高社会化程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的机制。健全举才荐才的社会化机制。

3、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探索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建立组织选拔、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推行关键研发岗位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负责人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制度,建立首席专家制度,对急需的特殊高层次人才实行特聘管理。

4、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区域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注重发挥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政策措施。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人才需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推进区域人才交流合作,创新对台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构建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实验区。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群的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引导各类人才合理分布。

5、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产权激励制度。健全国有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推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完善各类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予以重奖。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重大政策

(一)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

各级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把人才发展主要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确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逐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投入结构,较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力度,保障人才培养、引进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强人才公寓建设,确保重大人才工程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应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培训。落实和完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提取比例,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积极运用财政转移支付的方法,引导区、镇(街)加大人才投入。加强监管,确保各级政府提高对人才发展的投资效益。

(二)实施人才创业创新扶持政策

加强创业创新园区和科技创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落实支持人才创业的产业、融资、资金、场所、税收优待等政策,健全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完善跟踪服务保障。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支持政策,鼓励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创新,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发挥政府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的作用,吸引、带动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担保机构为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重视吸引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海内外创业人才来厦创业工作。鼓励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或领办科技企业。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习,壮大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员队伍。支持高校、院所、企业集团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扩大科研机构用人自主权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健全分配激励机制,注重向科研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倾斜。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资助力度,把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立项和验收等环节,健全完善创业创新人才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吸引人才到岛外工作创业的政策

对引进到岛外工作、创业的人才,在职务聘用、子女就学、配偶就业、住房、住房补贴、户籍等方面实行优待倾斜政策。健全公务员、中小学教师、医生、农技人员等公职人员到岛外地区服务的派遣和轮调制度。注重从岛外基层选调、招录公务员,为岛外人才成长提供发展机会和成长通道。支持岛外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吸引高端人才服务岛外发展。规范推进选派科技带头人、优秀教师、医生、文化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到镇、村、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定点帮扶工作,建立常态帮扶机制。加大党政领导干部到镇、村挂职力度,为基层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四)实施两岸人才特区政策

落实台湾高层次人才来厦创业工作有关通行、居留等便利政策。开展台湾人才学历认证、职称评审、执业资格考试。支持台湾在厦门建立医院、医疗技术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支持台湾企业在厦门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开展厦台联合办学,引进台湾优质教育资源,合作成立高等学校、高职院校,合作培养各类人才。推动厦台产业对接,加强两岸人才交流,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深入推进两岸人才市场合作,加快建设资源共享人才市场,促进区域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企业为依托,建立厦台人才合作培训、科研、交流基地,共同开展人才培养、项目研究和学术研讨。鼓励、支持台湾优秀人才来厦创业就业、报考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对引进的台湾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实行特聘专家制度。

(五)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

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打破人才身份、单位、部门和所有制限制,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跨区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拓宽党政人才来源渠道,完善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选拔人才制度。完善党政机关人才向企事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五、重大人才工程

(一)创业创新人才聚集工程

着力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打造高新产业集聚地,围绕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托园区、企业和高校设立自主创新岗位,在5-10年内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核心人才,引进300名以上领军型创业人才,打造一支优秀的科技企业家队伍。

发挥科技计划项目对培养多层次人才的重要作用,实施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计划和企业科技创新团队计划,到2020年,培养1000名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500个创新水平高、研发能力强的企业科技创新团队,造就一批在全国具备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带头人;

依托各区、各园区、重大科技平台、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设40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500个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

(二)岛内外一体化人才推进工程

适应岛内提升、岛外拓展的城市一体化战略布局,实施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引导人才向岛外集聚。加快推进岛内外基础公共服务目标均等化,每年引导一批优秀教师、医生、科技带头人、社会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到岛外工作或提供服务。岛外各区建立一批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实训基地。依托各类工业园、高科技园区引进一批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

(三)产业人才支撑工程

适应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13条制造业产业链(群)及发展10个重点现代服务业产业群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需要,建设一批产业人才高地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引才模式,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设立一批研发机构,开展科研攻关、合作教育及相关引才工作,培养一批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成一批产学研创新平台。

(四)两岸人才特区建设工程

适应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示范区的需要,每年定期举办海峡两岸人才交流合作论坛,开展专家两岸行、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洽谈等活动;每年组织一批专业技术、管理人才赴台交流、考察、培训;资助一批中青年骨干人才赴台开展项目合作研究、攻关;鼓励台湾专家带项目、成果来厦创业,为落地项目提供支持;资助一批台湾技术、管理专家来厦开展智力服务。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企业为依托,建立一批两岸人才合作培训、科研、交流基地。贯通厦台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厦台人才资源信息共享平台,鼓励厦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设分支机构。落实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招聘台湾优秀人才,建立在厦台湾人才信息库,完善两岸远程视频面试系统,加强与台湾人才的联系与服务。

(五)青年英才培育工程

着眼于人才的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我市人才未来竞争力,在光电、工程机械、金融、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每年重点资助、培养一批青年英才,每两年选拔表彰一批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在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优势学科建设一批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按照严入口、小规模、重特色、高水平的原则,每年从我市企事业单位选拔一批优秀青年人才进行专门培养,选拔若干优秀青年人才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深造,进行定向跟踪培养。举办青年人才论坛,搭建有效交流的平台,服务青年人才成长成才。

(六)社会事业人才优化工程

实施“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以培养和引进名家、名师、名医为重点,以进一步提升素质,优化结构为主线,建设一支高素质、造诣高深、成就突出的宣传思想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专门人才。实施文化名家工程,每年重点扶持、资助一批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专家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

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每年重点培养和支持680名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在中小学校、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

实施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每年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医学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杰出骨干人才,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培养500名住院医师;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培训300名全科医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七)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

适应构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快技师学院、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每年新建1—2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平台(基地)。实施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大力推动岗位比武和行业交流,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和工序设立一批“首席技师”,每年重点培养高级技师60多人、技师600多人、高级工6000多人;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形式合理流动。加快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规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奖励制度。

(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依托高等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着眼于提升企业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每年举办企业家高中级研修班,重点培养一批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财会和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每年选送一批优秀企业管理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培训。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引进一批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资本运作、跨国经营等方面的紧缺人才,壮大职业经理人队伍。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内部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和人才市场选聘等方式选拔任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年度薪酬管理制度、协议工资制度和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定期评选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九)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工程

以培养造就中高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开展大规模的社会工作者培训,每年重点培训培养800名社会工作人才。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扶持、培育、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社工服务机构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到2020年,在我市扶持、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60家,培养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3200名。着力开发一批社会工作岗位,不断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初步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具有厦门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推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业资格聘任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发挥专业社工引领义工开展服务及社会工作社团组织作用,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

六、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办法,协同推进工程实施。充分发挥人才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共同推动规划的组织实施。

2、完善规划体系。以规划纲要为指导,立足于各区、本部门、本行业发展实际,编制本区和本部门、行业、重点领域的人才发展规划,做好规划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科技、教育、卫生、劳动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3、加强规划宣传。大力宣传国家、省和市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人才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宣传规划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4、抓好基础建设。加强研究探索,积极推动人才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紧密融合。建立健全经常性人才统计调查制度、人才结构动态变化预测调整机制和人才流失危机预测预警机制。加快各类人才库建设,整合形成相互衔接、统一共享的全市人才信息库,提高人才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5、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人才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跟踪。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考核机制,定期检查规划实施落实情况,分析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适时作出调整,提高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不断健全完善督查机制,保证人才规划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沟通机制,加强舆论监督,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




附件:厦门市中长期人才发 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提取码: vj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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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委发, 厦门市, 中长期, 人才, 发展, 规划, 纲要, 2010,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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