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20-03-30 11:42:43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2020年2月28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废止1998年8月4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3月29日、2010年7月29日、2010年12月2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修正的《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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