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文〔2020〕74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郑建文〔2020〕7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豫建市〔2020〕100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期间实施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对受检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和开标、评标、定标等情况进行事中事后检查。具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依据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检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
三、检查安排
检查活动分为自查阶段和抽查阶段。
(一)自检查阶段:自查工作开始时间由各县(市)、区建设局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6月15日结束。
(二)抽查阶段(6月16日-7月31日)。市城建局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检查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10%,抽查工作纳入2020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具体抽查方案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活动,认真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活动,做到项目和环节全覆盖,确保检查实效。
(二)畅通投诉渠道。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健全招投标投诉举报受理、反馈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在本地门户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依法受理的投诉举报认真调查,及时反馈,并建立招投标投诉处理工作台账。
(三)做好自查总结。各县(市)、区建设局自查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工作总结并形成报告,填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自查(抽查)汇总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3),并于7月31日前将报告及附表报送到市城建局。
(四)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立行立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严肃查处。针对自查中暴露的共性问题,要研究制定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联 系 人:王正田、郎继斌
联系电话:0371-67885515
电子邮箱:sjwgcztbjgc@163.com
附件: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检查事项清单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自查(抽查)汇总表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检查情况汇总表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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