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20-04-30 19:09:03
(1999年6月30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6月2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等三项特区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 2011年8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6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四十五项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全文: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 境卫生管理条例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