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府办发〔2019〕30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产业股权、文创产业股权直接投资业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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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产业股权、文创产业股权直接投资业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9〕30号
关于印发农业产业股权、文创产业股权直接投资业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9〕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农业产业股权直接投资业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文创产业股权直接投资业务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13日
关于农业产业股权直接投资业务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业产出效应及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决定在市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安排部分专项资金,对符合投资条件的农业产业项目开展股权直投业务,额度暂安排为2亿元,后期可根据情况适度增加。
一、投资条件
被投资企业和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投资企业应在我市依法注册,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市或准上市公司(即预计3年内能够实现上市的公司),年利润1500万元以上。
(二)被投资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拥有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发展思路明确,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权结构清晰,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健全,本地缴纳税款。
(三)被投资项目须符合我市农业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主要包括:种业、苗木业、畜牧业、具有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业,以及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村合作社等。
二、投资规模
市金控集团以股权形式投资企业,不作为被投资企业第一大股东,不控股被投资企业。
单一股权投资项目市金控集团出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投资额的10%。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在投资本金全部安全回收的情况下,可对投资收益部分向被投资企业进行适度让利,个别项目可提高让利幅度。投资后2年内允许被投资企业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股权回购。
三、投资流程
农业产业股权直接投资业务流程图
(一)成立专门委员会
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由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成立行业委员会,对行业协会无法行使职能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由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组织成立金融委员会。每个委员会分别组建专家库,专家库人数不少于25人,每次评审会议出席专家人数不少于15人。
专家委员会根据产业情况,评审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整体发展规划及发展方向,并形成评审意见。行业委员会审查项目在行业中的表现、实施主体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份额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并形成评审意见。金融委员会结合项目尽调报告及投资方案,审查项目估值合理性、资金安全性及退出可靠性,并形成评审意见。
(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资建议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作为农业项目股权直投的总责任人,责成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发布农业投资项目股权投资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形成备投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
(三)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
根据拟投资企业及项目立项情况,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四)组织行业委员会评审
拟投资企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订,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五)组织金融委员会评审
市金控集团或由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投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形成拟定投资方案。金融委员会根据专家委员会、行业委员会意见,结合项目尽调报告及投资方案,出具评审意见。
评审通过后上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按程序确定后落实。其中,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同时上报分管财政副市长审定。
(六)投资实施及投后管理
市金控集团按照股权投资要求实施投资,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条件安排拨款,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投后管理,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并给予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包括被投资企业项目进展情况、股本变化、生产经营情况等,以所投资金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配套政策
(一)通过股权直投,企业或项目新增税收的地方留用部分专项用于补充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专门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二)对于具有融资担保需求并符合融资担保条件的农业产业项目(原则上针对规模以上企业),由市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优先给予融资担保支持,并在担保费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具体担保额不超过被担保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税收的3倍。对担保公司给予优惠的部分,由市财政予以担保费补贴,并建立代偿补偿基金,用于未来担保代偿支出,具体额度根据担保实际情况确定。另外,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市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对农村集体合作组织参与组建的合作社提供无条件免费担保,并相应组建3个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行业委员会、金融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委员会对拟担保项目进行评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农业项目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市政府将其纳入农业保险类政策补贴范围。政府有关部门对涉及农业的相关补贴政策优先向被投资企业倾斜。由于自然灾害原因导致的投资损失由市财政全额补足。
关于文创产业股权直接投资业务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我市文创产业发展,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决定在市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安排部分专项资金,对符合投资条件的文创产业项目开展股权直投业务,额度暂安排为2亿元,后期可根据情况适度增加。
一、投资条件
被投资企业和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投资企业或投资项目收入体现在本地并就地缴纳税款。
(二)被投资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拥有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发展思路明确,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权结构清晰,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健全。
(三)投资项目以影视片制作为主,符合国家和我市文创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包括电影、电视剧及网络影视作品,优先选择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影视制片方。影视剧本需得到我市文化行业主管部门核准。
(四)影视剧制作主体和主创人员具有良好业绩,在国内具有相当影响力,过往作品收视率高,市场收益好。
二、投资规模
市金控集团以股权形式直接投资企业,不作为被投资企业第一大股东,不控股被投资企业。
单一股权投资项目市金控集团出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投资额的10%,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股权直投资金对被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具体额度根据项目总投资规模、项目题材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被投资企业资产情况等确定。
在投资本金全部安全回收的情况下,可对投资收益部分向被投资企业进行适度让利,个别项目可提高让利幅度。投资后2年内允许被投资企业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股权回购。
三、投资流程
文创产业股权直接投资业务流程图
(一)成立专门委员会并组建投资联盟
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由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成立行业委员会,对行业协会无法行使职能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由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组织成立金融委员会。每个委员会分别组建专家库,专家库人数不少于25人,每次评审会议出席专家人数不少于15人。
专家委员会根据产业情况,评审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整体发展规划及发展方向,并形成评审意见。行业委员会审查项目在行业中的表现、实施主体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份额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并形成评审意见。金融委员会结合项目尽调报告及投资方案,审查项目估值合理性、资金安全性及退出可靠性,并形成评审意见。
为提高投资影响力,由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我市各行业龙头企业组建投资联盟,独立审查、联合投资。特别是吸引我市大中型企业,鼓励其利用广告费、宣传费等资金进行投资,以宣传企业产品及企业文化,企业出资部分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落实。
(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资建议
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作为文创项目股权直投的总责任人,责成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发布文创产业投资项目股权投资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形成备投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
(三)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
根据拟投资企业及项目立项情况,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四)组织行业委员会评审
拟投资企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订,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五)组织金融委员会评审
市金控集团或由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投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形成拟定投资方案。金融委员会根据专家委员会、行业委员会意见,结合项目尽调报告及投资方案,出具评审意见。
评审通过后上报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按程序确定后落实。其中,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同时上报分管财政副市长审定。
(六)投资实施及投后管理
市金控集团按照股权投资要求实施投资,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条件安排拨款,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投后管理,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并给予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包括被投资企业项目进展情况、股本变化、生产经营情况等,以所投资金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配套政策
(一)利用长春电影节平台,重点打造文化创意集聚地,并利用其加强我市文交所的建设,打造影视剧制作中心和文创产品版权交易基地,提高文创产业的影响力和经济比重。
(二)通过股权直投,企业或项目新增税收的地方留用部分专项用于补充文创产业投资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文创产业发展。
(三)对于具有融资担保需求并符合融资担保条件的文创产业项目,由市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优先给予融资担保支持,并在担保费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具体担保额不超过被担保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税收的3倍。
(四)市金控集团对投资联盟内跟投的企业在投资收益中给予适度让利。
(五)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涉及文创产业的相关补贴政策优先向被投资企业倾斜。由于政策变化原因导致的投资损失由市财政全额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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